葉繼歡
國籍 中國香港
出生 1961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海豐縣
別名 賊王
定罪 處理贓物(1984年)無牌管有槍械(1984年)逃離合法羈押(1989年)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1996年)使用槍械及彈藥意圖抗拒合法逮捕(1996年)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而管有爆炸品(1996年)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2009年)
刑罰 36年3個月
現狀 服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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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繼歡(1961年-),出生於廣東海豐,於17歲偷渡到香港,在香港屢次犯案,臭名遠播,外號大賊、賊王,正在赤柱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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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被捕與越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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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繼歡涉嫌於1984年連環持械行劫尖沙嘴景福金行及中環置地迪生表行。警務處知悉葉欲把賊贓出售以償還賭債,刑事情報科跟蹤支援隊警長李光明被委派喬裝買家接贓,帶同24萬元現金與葉接洽。李與3名同僚同行,到達當時的灣仔中環廣場地盤,左邊腰間有槍的葉只容李一人上車交易。為了令葉的雙手離槍,李拿出10萬元的千元現鈔,趁葉點算時撲向他表露身分,遇到猛烈反抗,最後在同僚協助下拘捕葉。然而由於證據不足,葉行劫罪不成立,處理贓物及無牌管有槍械罪成,判囚18年,上訴後減刑至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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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8月4日,葉在赤柱監獄服刑期間訛稱腹痛,被押往瑪麗醫院檢查,其間葉突然表示內急須去廁所。葉在廁所找來兩個玻璃瓶,打破其一作武器,之後雙手各執玻璃樽衝出指嚇兩名懲教人員,並衝出醫院大門。適逢一輛客貨車停在醫院門口,他強行登車挾持37歲客貨車司機及其6歲兒子,威迫司機開車載他離去,途中又逼令司機把衣服及波鞋脫下讓他換上,葉在黃竹坑下車轉乘巴士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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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再次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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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繼歡匿藏兩年後,於1991年6月涉嫌與同黨打劫觀塘物華街5間金行,葉手持AK-47突擊步槍站在馬路瘋狂掃射,與警察駁火逾42響,掠奪價值1,000萬港元的金飾。1992年3月7日,葉再涉嫌糾黨打劫彌敦道謝瑞麟金行,與警察駁火12響,再掠100萬元金飾。3日後,葉再涉嫌與7名同黨持兩支AK47和多支手槍打劫大埔道兩間金行,共搶得700多萬元金飾,並向警察鳴槍60多發,且挾持人質及向救護車開槍,導致3人受傷。葉被列為頭號通緝犯,警方懸紅100萬元通緝他歸案。然而,葉繼歡從來沒有就這幾單持械行劫案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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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5月13日,葉繼歡與兩同黨攜大批槍械與三硝基甲苯潛逃回港於西環登岸,因上岸途中遇上軍裝巡邏小隊警員,警員見他形跡可疑,上前查問,未幾葉急步向船跑去,接著槍聲一響爆發槍戰,葉下身中彈就擒,從此下身不遂。1997年葉被判逃離合法羈押、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使用槍械及彈藥意圖抗拒合法逮捕、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而管有爆炸品罪名成立,共判監30年,連同1989年越獄前未服完的刑期合共需要服刑41年零3個月。1999年上訴庭改判他入獄36年零3個月。其後他再向終審法院就申請上訴許可,指上訴法庭判刑時未有考慮他在槍戰中受重傷致永久傷殘,要求進一步減刑,但遭到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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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服刑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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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繼歡在獄中受到基督的感化,於2004年2月受洗。在獄中以五頁親筆信回覆基督教雜誌《天使心》,分享成為「賊王」以及在獄中歸主的經歷。現在他每主日均在獄中參加崇拜,並與參觀監獄的青少年見面,亦經常鼓勵其他囚友出獄後要改過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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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繼歡被指涉嫌在2009年4月30日赤柱監獄醫院大樓1樓1號室內,襲擊一級懲教助理谷源科。當時谷為葉清洗左方臀部半年前生出的毒瘡,其間當谷完成清洗程序,打算為葉包紮傷口時,葉突然半聲不響地以6吋半長的原子筆施襲,令谷的左頸擦損流血,谷即時捉住葉的雙手,並按在床上,成功把葉制伏。葉自辯時指當日遭事主粗口威嚇及設計陷害,表示若有傷人會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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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6日第三日聆訊時表示不適,在庭上一度暈倒失去知覺,律師致電緊急救助電話。到場的救護人員遭懲教人員拒諸門外,經一番擾攘才成功進入拘留室為葉施行急救。雖然救護人員認為葉有即時送院需要,但懲教署以甲級重犯為由,堅持要等候赤柱監獄當值醫生到場,方決定是否送院。事件擾攘一個半小時後葉才被送院。大批警務人員及懲教署人員穿上避彈衣,荷槍實彈高度戒備,押送葉到瑪麗醫院接受治療。消息稱葉接受治療後,已沒有生命危險,還與探訪的人交談。最後在2010年1月11日被判傷人罪成,把原有刑期延長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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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日,葉繼歡在監獄中訂裝書籍的工作坊工作時,與另外3名更新人士發生口角,違反《監獄規則》,後來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決懲罰多加監禁3日、扣除7日薪金及需要單獨囚禁7日等,有關刑罰令到他本來可以於預計於2019年10月出獄的日期需要延後。葉繼歡因為不滿意在紀律聆訊時未能夠聘請律師代為抗辯,於2012年年初申請司法覆核。8月23日,法官讀出同意命令,同意撤銷葉繼歡的兩項違規定罪及相關刑罰,案件將會交由另外一個審裁委員會處理,懲教署需要支付訟費。其後懲教署與葉繼歡達成和解,雙方同意重新展開紀律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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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6日,葉繼歡身體不適,由赤柱監獄送入瑪麗醫院羈留病房留院接受治療。於同年9月3日上午11時許,葉繼歡需要再到瑪麗醫院接受磁力共振掃描。雖然葉繼歡的下身已經癱瘓多年,惟警務處不敢忽略,十多名荷槍實彈的警察一直押解著葉繼歡,以防葉繼歡再運用詐術逃離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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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日下午4時許,葉繼歡在3輛警察車輛押解下,由懲教署囚車送往瑪麗醫院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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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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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8月,廉政公署在調查其它案件時拘捕赤柱監獄一名懲教助理,意外揭發他涉嫌違反《監獄條例》,答應為葉繼歡當信差,將分別寫給妻子及華人置業執行董事劉鑾雄信件帶離監獄。2006年5月,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該助理被控「將物品攜離監獄」及藏毒等罪,最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罰款12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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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於美國被通緝的孌童疑犯弗里曼(Kenneth Freeman),在2007年5月由中國內地進入香港期間被捕。在9月入住監獄醫院期間與葉繼歡相遇,葉繼歡由於經常咳嗽而被弗里曼投訴「擾人清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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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以葉繼歡為主題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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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演員任達華主演的香港電影《悍匪》以及黃子揚主演的《最.危險人物》就是以葉繼歡的故事為藍本。而其被捕過程亦由香港電台與警務處根據真實案例改篇為2003年播出的《執法群英》-《千鈞一髮》單元。2010年,美國犯罪刑緝頻道以葉繼歡為題材,製作《Hong Kong's King Of Thieves》記錄片。
葉繼歡生平 (2015年10月27日轉載自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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