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光園地】熟稔保密作為 防範洩密違規

文:保防安全處供稿

壹、前言

美國國防情報局於1月15日發布「2019年中國軍力報告」指出,中共長期有意迫使臺灣回歸,阻止臺灣自主發展,更有全面攻臺之可能性;以上明白指出我國當前面臨的安全困境與威脅。然而國軍機密資訊長期為敵人竊密蒐情的重點目標,全體官兵應以嚴謹及審慎的態度,落實各項保密檢管工作,才能確保國防機密安全。

貳、案例檢討與分析

總統蔡英文於今年元旦新年談話中提及,為了守護臺灣的安全,必須建立「三道防護網」,其中第二道防護網,就是「資訊安全防護網」。據報導指出,我國政府部門每個月少則2千萬次、多則高達4千萬次以上的網路攻擊事件。然而漢光演習為國軍年度重要戰備演訓任務,相關訊息及參數更是中共滲透蒐情重點,國軍官兵務必貫徹保密檢管作為,方能避免洩密違規事件肇生。以下援引相關案例,供各級參考與省思:

一、未遵作業規範,險生機密外洩

某單位少校承辦戰備演訓業務,因任務至軍團實施集中作業,未依規定申請「國軍人員攜帶公務資訊出入營區三聯單」,擅自將機密資訊攜出營區,並於搭車前往途中不慎遺失;所幸遭國軍人員拾獲並歸還,險造成國軍內部機密遺失及外流情事。當事人則依「國軍人員違犯保密規定行政懲罰基準表」等規範,核予行政處分。

二、利用職務之便,輕忽演習紀律

某單位上尉於演習前因職務異動,不及完成安全調查及保密簽證,竟藉職務之便偽造演習證件,並進入演習場域作業,遂遭安檢人員稽核時查獲,不但嚴重違反演習紀律,亦涉嫌偽造文書,除當事人與單位主官(管)核予行政處分,涉法部分均依法究辦。

三、冒用他人證件,藐視檢管機制

某單位士兵擔任演習中心行政人員,因個人疏忽未攜帶演習證件,便向同袍洽借,意圖冒用他人證件進入演習場所,並向執行安檢勤務之單位同袍示意並予以放行,最後遭駐點安全軍官查獲,並向單位通報,相關人員均依規定予以懲處。

四、貪圖作業方便,徒增洩密風險

某單位中校於演習復原撤收後,未依規定立即碎銷演習資料,逕自交由文書兵處理。因待碎銷資料數量眾多,該兵為節省時間,未將資料以碎紙機絞碎,而徒手隨意撕毀,並丟至垃圾場;遭單位巡查人員發現,並通報保防官處理,承辦人員及文書兵皆依規定予以懲處。

參、國軍官兵應有的認知與作為

《韓非.說難》云:「事以密成,語以洩敗。」近年國軍保密工作違失成因,不外乎少數官兵缺乏保密警覺,或基於個人私利,未遵保密紀律,復以單位內部機密資訊管控未臻嚴謹,衍生機密安全罅隙。鑑此,全體官兵應有下列認知與作為:

一、強化保密教育,落實檢管作為

各單位平日應教育官兵正確的守密觀念,絕不可因個人方便或心存僥倖而漠視保密紀律。另外,擔任門禁衛哨也不能因鄉愿或例行公事而輕忽安全檢管工作,必須對進出人員所攜帶物品及器材嚴實核對,並對民用通信器材落實管制,嚴禁官兵攜帶未經申請之手機或攜入管制區域,以防洩密情事發生。

二、提高安全警覺,慎選資訊設備

美國、印度等政府委託資安調查小組發現,包括「抖音」、「微博」及「微信」等中共研發的42項手機應用軟體,恐將手機用戶資訊回傳中共伺服器,進而衍生竊密及網攻的潛在風險。因此,每位官兵必須要有健全的保密認知與安全警覺,慎選個人資訊設備與軟體,並遵守營內通資規定,方能在享受資訊便利性同時,大幅降低資訊外洩的風險。

三、遵循機制規定,強化安全管控

行政院日前通過國防部擬具的「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草案」,並送交立法院審議。草案中提及為避免機密外洩,原則上列管軍品研發、產製、維修的關鍵零組件及原料,均不得來自大陸及港、澳等地區;並對其承辦人員、設備及資訊系統完成安全查核,完備安全管理機制。基此,各單位應隨時掌握單位人員現況,落實稽核機密資訊存管與保密設備維護,並做好退(離)職人員交接及反情報宣教等工作,以確保機密資訊安全,防範機密外洩情事發生。

肆、結語

《姜尚.六韜》云:「士不誠信,非吾士也;臣不忠諫,非吾臣也。」身為國軍的一分子,戮力戰訓任務的同時,應深刻體悟保密工作的重要性,為作戰致勝的關鍵因素,倘若國軍保密安全工作稍有鬆懈,則國家即無安全可言。古云:「大風起於青萍之上,驚雷醞釀於無聲之處。」任何人都應保持「魔鬼藏在細節中」的安全警覺,恪遵各項保密規定,熟稔保密檢管作為,嚴肅保密工作紀律,方能有效杜絕洩密情事,確維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