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文慎入) 有關今日勞資糾紛 🔸事源陳述🔸 ▪️2019年11月:前員工在荃灣做了part time10天後,主動要求12月開始轉做長工,本店答應 ▪️2019年12月:前員工正式轉做長工上班兩天後,於第三天早上11:57通知我們「覺得唔合適」不再上班(當天上班時間為中午12:00開始) ▪️ 前員工退出公司群組,並沒有留下任何戶口資料 ▪️ 2020年1月10日:前員工WhatsApp 店長想拿回兩天薪金,店長先反問對方有關「通知期」及相應處理方法,並問及制服去咗邊,然後對方無再回應 ▪️2020年10月15日22:49:前員工突然再次pm 我們查問什麼時候出糧給他,我們便再查看記錄 ▪️2020年10月18日早上9:57:回覆前員工,會重新開支票,但由於之前的支票只有半年期(已過期),會計同事重新開票及預備簽收文件,而支票及文件都在黃埔店,因此約事主在10月20號,21號或23號下午3:00-5:30pm 到黃埔店收取及簽收,因為下午3:00-5:30是店舖的落場時間,方便簽收 ▪️前員工聲稱沒時間前來 ▪️10月24日早上10:44分:pm 要求我們入戶口或勞工處(署)見 ▪️當天10月24日早上11:23:我們回覆可於10月26-30日星期一至五下午3:30-5:00收取及簽收,或我們按前員工要求到勞工處(署) ▪️同日中午12時25分左右:「勞工組陳生」便打電話及WhatsApp 來,表示我們犯了刑事罪,並提出前員工要求我們在凌晨00:00-早上11:00間「荃灣廣場交收或轉數快或過數」。 ▪️同日13:50:我們再次直接pm 前員工,由於出糧方法及時間仍未得到共識,我們會按前員工要求會在下星期二10月27日主動聯繫勞工處勞資關係組約時間交收及調解 ▪️同日16:28:前員工即提出「是否有心唔出糧,問點解要下星期二」;我們回應說星期一是公眾假期,勞工署沒有開,但星期二會立即處理。同時再重申可以在星期一至六下午落場時間到黃埔店取及簽收 ▪️期後,「勞工組陳生」在17:02時WhatsApp 指「希望在下星期三收到人工」 ▪️今天2020年10月25日星期日:前員工在17:58指「明天來,是現金還是支票」 ▪️同日18:16:再pm講「點解要下午3:30-5:00 取?可否朋友代拎?」 ▪️我們尚未回覆,19:00時,「勞工組陳生」及前員工已經直接到了荃灣舖並立即開LIVE要求要立即取回現金 🔸本店回應🔸 (本店一向出糧方式為👉🏼part time 於店內領取現金;full time 於店內領取支票;無論part time full time 所有人都係喺店內出糧並簽收,而對方於11月亦以part time 身份出過一次糧) 1️⃣我哋提供一個工作機會,當對方要求由part time 轉正式,我哋都答應左,但...開工3分鐘前先通知唔做兼當日no show 又是否一個正確嘅工作態度? 2️⃣No Show 後無留戶口資料,而支票我哋早已放在店內(我哋一直都係用上述方式出糧一示同仁,統一做法)但對方並沒有到店內取票,pm被反問後對方又無哂下文....其實好壞與否都應該保持溝通? 👉🏼都想了解一下...宜家出面啲公司係咪轉左做法?對方no show 辭職又唔黎出糧仲要退埋group...我哋係咪要打鑼打鼓求對方黎?定係要送埋上門先夠誠意? 3️⃣約時間,對方又提出「00:00-11:00」(非開店時間)先得, 又話去黄埔分店冇時間唔方便 👉🏼真心一問,宜家係咪好多公司都可以咁約office hour 之後去處理HR同account 問題?同埋可以俾員工揀喺邊度處理? 我怕我哋太out...要唔要揀埋出咩currency先夠貼心? 4️⃣無論小店有幾小,作為一間正式公司,有自己一套嘅處理方式唔係好正常咩?「落場時間去番黄埔分店取」係好唔合理? 5️⃣前員工10個月一直沒跟我們聯繫,一出現就指責「拖欠2日人工」咁請問...點解當初又唔落荃灣店取票交代清楚辭職呢?我哋並唔係無告知對方....唔通真係要跪求對方黎出糧? 6️⃣25號17:58時前員工話會26號星期一黎攞票,但又突然於25號19:00(我哋尚未回覆前)帶同「勞工組」到荃灣開LIVE聲討....到底嗰62分鐘內發生咩事令對方有咁跳脫嘅行動?坦白講,我哋覺得好難捉摸🤔 7️⃣仲要一黎到又將原先排緊隊嘅人龍由中間截開,拍攝我哋嘅員工(員工表示當時有啲驚被人影樣,所以有攞番手機📱影住對方行為)然後對方開LIVE就指控腦細指使職員影佢哋.....其實無端端被人影店員甚至店內情況,職員影番對方有咩行為有咩問題?總要識自我保護掛? #我哋都想向當時被騷擾到嘅客人講聲唔好意思 8️⃣我哋樂意見到「勞工組」呢類為勞方發聲嘅組織,但日後可否先了解雙方嘅表述同事件嘅始末?而非單方面聽取一面資訊後直接行動 #黄台之瓜 #相煎何太急 ⚠️我哋希望大家明白政見相同唔代表我哋要放棄一啲工作上嘅規矩/原則/應有嘅工作態度 ⚠️(對方係經由某手足group介紹)我哋希望整件事公開後,其他僱主都唔好對「請手足」有任何hard feeling;同時亦希望各位「工作嘅手足」可以以一個合理嘅工作態度及責任感表現,長遠而言避免日後造成僱主「怕左手足」嘅情況出現 ⚠️希望各方(僱主/僱員/觀眾)都唔好因為呢件事而覺得灰心或Hard Feeling, 雖然事件對我哋有一定影響,但係我哋嘅💛不變,我哋敢於面對呢類型嘅事件,正如我哋敢於堅持行落去,正面面對,至於其他留待各人自行判斷 ⚠️希望帶出一個信息俾其他小店/同路人:即使遇到同類型情況/爭執,都唔好放棄信念,唔好放棄一啲基本原則,唔好因為害怕而退讓,正面回應解決,唔好灰心失望💪🏻 #你控制唔到其他人嘅諗法但你可以選擇堅持你嘅信念 🤓在此再重申我們絕對不會拖欠工資 #黄蓮雖苦但要將佢轉化成正面信息 #政見相同但不代表要放棄所有基本做嘢原則規矩 #請用工作態度為同路人建立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