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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增加外籍英語教學人員來台誘因,經錄取分發的外籍英語教學人員,將由學校協助申請聘僱許可,並獲得薪資、勞健保、住宿津貼外,教育部額外補助外籍英語教師及其配偶或直系親屬每年機票費用與年終考核獎金,以及全時外籍英語教學助理修習TESOL、TEFL或CELTA英語教學證照津貼與交通津貼。
另建置生涯發展進路,鼓勵優秀之外籍英語教師留任或轉任英語教學顧問或外師輔導員,協助本國教師專業發展或輔導新進外籍英語教學人員等事項。
教育部表示,未來將進一步深化與各縣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及鄰近大學的三方合作,以確保外籍英語教學人員順利進行教學及適應我國文化生活,並協助學校與外籍英語教學人員合作,打造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