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物处置费用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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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处置费用

经济学领域术语
废物处置费用是指对于工业生产、生活等产生的各种废物进行处置,所需的花费,这个标准在不同的地区有差异。 [1]
中文名
废物处置费用
外文名
Waste disposal fees
特    征
标准在不同的地区有差异
存在问题
收费性质不明确,收费标准偏低
原    则
谁委托,谁付费;谁服务,谁收费
作    用
减少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事故

发展现状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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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制药、电子工业的发展,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长。2002年我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超过1000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约65万吨,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量约100万吨。危险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反应性、易燃易爆性,对环境和健康威胁很大。如何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发展,是各级政府十分关注的问题。
对危险废物的处置,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有关法规要求“谁产生,谁处置”。规模较大的工业企业、医院自建了工业危险废物或医疗废物处置装置,分散处置。近五年来,部分地区出现了一些危险废物处置专业机构,主要分布在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北京、福建等经济发展较快的省市,其中,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10%。为扶持和规范危险废物处置机构的经营活动,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向这些机构发放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价格主管部门出台了收费标准。据初步了解,福州、厦门、杭州、沈阳、石家庄等部分城市出台了工业危险废物收费标准,出台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有北京、山西、辽宁、吉林、福建、广东等省份。在收费性质上,工业危险废物收费大都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医疗废物处置费绝大部分也是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这些措施对提高危险废物处置集中度和技术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当前危险废物处置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处置设施严重不足,处置率低。全国危险废物处置率只有24.2%。众多小企业、门诊部的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未经处置,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流入社会,产生严重危害。二是现有处置设施分散、规模小、技术水平低,全国还没有一座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场投入运行。在现有处置设施中,相当一部分处置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二次污染重,而且存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隐患。在这次抗击“非典”过程中,有集中处置设施的城市,如广州就比较主动。其他由各医院分散处置的城市为了切断传染链,仓促安装了一批医疗废物简易焚烧炉,充分暴露出分散处置的弊端。三是危险废物处置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大部分省份没有出台工业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政策,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全国也还有三分之一省份没有出台;已出台收费政策的省份,由于收费性质不明确,收费标准偏低,影响了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发展。 [2]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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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遵循“谁委托,谁付费;谁服务,谁收费”原则,产生单位必须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缴处置费。
工业危险废物按处置方式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固化填埋处置为2.2元/公斤,可上浮20%,下浮不限;高温焚烧处置为2.80元/公斤,可上浮30%,下浮不限;物化处置为1.8元/公斤,可上浮30%,下浮不限;剧毒品处置不超过70元/公斤。
对床位数在2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原则上按医疗废物实际重量计费,每公斤3.50元;不具备计重条件的可按床位计费,床位按医疗卫生主管部门核定的各医疗机构的病床数量,每床每日1.80元。
对无固定床位或床位数在20张以下的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根据医疗废物平均产生量实行定额收费,每户每月100元至2000元。处置单位应在规定的收费区间内制定具体的服务定额分档计费办法。医疗废物处置收费实行按月计收。
医疗卫生机构缴纳的处置费用,纳入医疗服务成本,通过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补偿,不得单独向病人收取。
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已包含收集、运输和包装等费用,不得另行收取运输费。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被处置单位接纳,并缴纳危险废物处置费的,任何单位不得再向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收取与危险废物相关的费用。危险废物处置费与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不得重复计收。 [1]

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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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危险废物处置步伐,提高处置集中度和处置质量,减少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事故,改善环境质量,提出如下建议:
(一)全面推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的良性循环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其他社会源危险废物。所有产生并委托他人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均应按规定缴纳危险废物处置费。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客观要求,促进危险废物处置模式转变,逐步实现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重要措施。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鼓励国内外资金,包括私营企业投入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运行机制,解决当前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二)合理制定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危险废物处置收费(不包括放射性废物送贮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其收费标准应按照补偿危险废物处置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危险废物处置成本主要包括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含处理,下同)过程中发生的运输工具费、材料费、动力费、维修费、设施设备折旧费、人工工资及福利费、保险(环境污染责任险、对第三方财产及人身损害险、操作人员工伤事故险)。危险废物处置费的具体原则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由设区的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制定,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处置收费仍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应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三)制定科学合理的计收办法,加强收费管理
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应本着简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则,按不同的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计费办法。对医疗废物,原则上根据医疗废物产生量,按照医疗机构病床数、按月计收,对无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可根据每月医疗废物平均产生量按定额计收;处置单位也可与医疗机构签订协议,按医疗废物的重量计收;医疗机构交纳的医疗废物处置费计入医疗服务成本,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解决。对工业危险废物和社会源危险废物,原则上按危险废物的重量计收。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在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与产生单位签订集中处置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危险废物处置费与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不得重复计收。
危险废物处置费由处置单位向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收取,并全部用于支付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费用。危险废物处置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危险废物处置费。
(四)改革危险废物处置运行机制,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
各地要改变分散处置的模式,尽快实现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要制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规划,合理确定处置设施的布局和规模。城市稠密地区,可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区域性集中综合处置设施。处置设施的建设,要符合国家或有关部门的颁发环境标准和规范、产业政策、技术政策以及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消防、职业卫生防护要求。要逐步关闭过渡性的简易处置设施,不断提高危险废物处置水平。
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实行政企、政事分开,要引入竞争机制。政府组织建设集中处置设施时,应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有资质的企业承担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同时,要根据危险废物产生量合理确定处置设施的布局和规模,防止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经营许可证、转移联单制度等有关规定。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处置单位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达不到环境保护标准和操作规范、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如整改措施不到位,屡查不改的,应终止其经营权;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倾倒、丢弃)危险废物或在处置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
(五)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事业单位的不合理负担
收取危险废物处置费后,应取消与危险废物处置相关的其他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事业单位的不合理负担。已交纳危险废物处置费,且危险废物已被收费单位接纳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该部分危险废物不再交纳排污费。
处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处置标准处置危险废物,不应减少处置环节,降低处置质量,造成新的污染源。各城市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保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顺利实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2]

废物处置费用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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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当前危险废物处理能力不足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国家将实行危险废物处理收费制度, 变行政副业性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鼓励国内外资金包括私营企业投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尽快实现危险废物集中处置。
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 关键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运行机制。危险废物处置的收费标准应按照补偿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 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订, 具体收费标准由设区的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订, 报有关部门批准执行。
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应本着简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则, 按不同的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计费办法。对医疗废物, 原则上根据医疗废物产生量, 按照医疗机构病床数按月计收, 对无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 可根据每月医疗废物平均产生量按金额计收处置单位也可与医疗机构签订协议, 按医疗废物的重量计收医疗机构交纳的医疗废物处置费计人医疗服务成本, 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解决。对工业危险废物和社会源危险废物, 原则上应按危险废物的重量计收。危险废物处置费由处置单位向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收取, 并全部用于支付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处置费与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不得重复计收。 [3]
放射性废物处置费用
英国放射性废物管理服务的内部市场由核退役管理局(NDA) 负责运作。NDA 是一家实施垂直一体化管理的机构,这意味着它将为其自身提供废物管理服务,至少从理论上来说,如果可以在公开市场上获得此类服务,那么它自己提供的核废物管理服务应当比从外部公司购买的此类服务更便宜。废物管理的价格应当尽可能低,因为这项服务的价格应当仅需要回收成本,不需要回收销售费用以及预留利润空间。
问题是内部市场极少存在竞争,尤其是在公共部门。而竞争通常是驱动价格下降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过去5 年中,NDA 的清理费用以平均每年9 %的速度在上升。这意味着废物管理服务的费用也在以平均每年9 %的速度在上升,因为废物管理费用在NDA 的总责任费用中占据固定的份额。NDA 2006 —2007 年度的账目显示,在过去5 年中,废物管理费用在总责任费用中的份额一直在27 %~30 %之间。英国放射性废物管理委员会(CORWM) 预计,NDA 将为管理4718 万m3 的中低放废物支出总计约220 亿英镑的费用,这意味着废物管理服务的平准单价为416 万英镑/ m3 。
这些费用基本上都用于处理和贮存NDA核退役计划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其中主要包括为开展下述工作而建设和运行诸多设施所需的费用: 在危险环境中回收放射性废物、加工与固化放射性废物、对放射性废物进行包装与整备以及长期贮存放射性废物。如果将地质处置库整个寿期的费用(约100亿英镑) 也包括进来,那么NDA 中低放废物的整个寿期费用将达到320 亿英镑,废物管理服务的平准单价将达到617 万英镑/ m3
作为比较,在NDA 的德瑞格(Drigg) 低放废物处置库中处置低放废物的价格仅为约2000 英镑/ m3 。经验表明,中高放废物的处置价格约为低放废物的34 倍,这一结论的前提是内部市场上的价格是以仅回收成本为基础确定的。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