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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求愛不成 PO文辱高中女「乳暈超過50元硬幣」

2012/07/05 06:00

〔記者余瑞仁、羅正明/桃園報導〕曾是桃園縣方曙高中老師的王姓男子,在職時追求女學生遭拒,竟然搞「愛不到就毀了妳」的爛招,他冒用女學生名義,寄電子郵件給警政署長,泣訴與王老師發生關係,「 我恨他、要告他」,王老師還在臉書PO文,以「乳暈超過50元硬幣大」等不堪入目用語羞辱女學生,昨被依偽造文書與誹謗罪,判處6個月徒刑。

女生不堪其擾轉學

判決指出,王老師(35歲)99年間任職方曙高中時,暗戀學校一名女學生,他多方追求遭拒,後來王老師離職,女學生也轉到某私立中學就讀。

師還在臉書罵她賤

去年5月12日,王老師冒用該名女學生名義,寄電郵到警政署長電子信箱稱說:「我是17歲的高中女生,曾經愛過我的老師,也發生了關係,我現在恨他、要告他,能請警員到我家說明。」

連爸爸也被辱雜種

王老師冒名寄發騷擾電郵,數日後竟變本加厲,直接在自己臉書PO文「她的胸部有34B、乳暈卻超過50元硬幣大,私處黑到像被搞過百次以上」、「她爸一定是雜種、她媽一定是賤貨,才會生下她這種豬生狗娘養的…」等不堪入目用語,引起學校同學公憤,女學生向其父哭訴,家長憤而提告。

桃園地院審理時,王老師坦承冒用女學生名義,寫電子郵件給警政署長、也坦承在自己臉書PO文,辱罵女學生與其父母等,法官審酌他犯後態度尚好,且患有躁鬱症,依偽造文書與誹謗罪判處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師去職判刑說後悔

王老師戶籍設在桃園縣龍潭鄉,戶籍地目前他姑姑在住。他姑姑說,他被學生控告後相當後悔,而王老師從小父母離異,由阿公帶大,6年前躁鬱症病發,領有殘障手冊,辭掉教職後,身體健康狀況變差,視網膜也因糖尿病而剝離,生活所需全靠她接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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