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男学生踹伤猥亵男事件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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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男学生踹伤猥亵男事件

社会事件
2020年6月1日,湖南省永州市17岁女生艾某某在商场被52岁男子雷某肘袭胸部。随后艾某某报警,并和同行男友胡某将雷某带到商场监控室。因雷某逃跑,为将其控制,胡某用脚踹了他。经民警协调,小雪和雷某达成调解协议,雷某赔其300元。雷某因被踹伤住院,构成轻伤一级,手臂和腿粉碎性骨折,向胡某索赔20万元。 [1]
2020年8月21日,永州市公安局责令冷水滩分局向胡某出具《拘留通知书》,将涉嫌故意伤害(轻伤)罪的胡某刑事拘留。警方称,胡某的行为不属见义勇为 [1]。2020年8月26日,永州市公安局责令冷水滩分局撤销案件,立即解除对胡某某的刑事拘留,提级由市公安局重新调查 [2]
中文名
6·1男学生踹伤猥亵男事件
事发时间
2020年6月1日
事发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某商场内
事件伤亡
1人受伤
肇事人
雷某

事件经过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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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日18时36分,在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某商场内,雷某某(男,1966年2月4日出生)用手臂故意碰撞艾某某(女,2002年9月17日出生)胸部,艾某某的同行男友胡某某因此与雷某某发生争执。随后艾某某报警,并和同行男友胡某将雷某带到商场监控室。双方在商场监控室查看监控过程中,雷某某借机跑出监控室,胡某某追至商场外停车场,两次脚踢雷某某,但未踢中,第三次脚踢雷某某致其倒地受伤。

事件伤亡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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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司法鉴定:雷某某右肱骨头粉碎性骨折、右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上述骨折均为新鲜骨折, 两处损伤分别构成轻伤一级。

事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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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协调

事件发生后,经民警协调,小雪和雷某达成调解协议,雷某赔其300元。雷某因被踹伤住院,构成轻伤一级,手臂和腿粉碎性骨折,向胡某索赔20万元。

刑事拘留

6·1男学生踹伤猥亵男事件
2020年8月21日,永州市公安局责令冷水滩分局向胡某出具《拘留通知书》,将涉嫌故意伤害(轻伤)罪的胡某(男,2002年1月7日出生)刑事拘留。警方称,胡某的行为不属见义勇为。针对雷某某猥亵他人行为,公安机关已于2020年6月1日受案调查,鉴于其仍在治疗期间,暂未采取强制措施。 [1]

解除刑拘

2020年8月26日,永州市公安局发布案情通报称,永州市公安局对网民关注的“男学生踹伤猥亵男”案高度重视,已责令冷水滩分局撤销案件,立即解除对胡某某的刑事拘留,提级由永州市公安局重新调查。对雷某某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冷水滩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行政拘留15日。 [2]

事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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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件曝光后,冷水滩警方的处理方式,迅速激起了广泛的公愤,形成了一波声势浩大的网络舆情。 [3]

事件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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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踹伤猥亵男,法律要为正义撑腰。警方无视另一方违法犯罪在先的事实,机械理解相关法条,贸然采取强制措施,不仅对这些当事人不公正,也令社会大众寒心。
在湖南永州这起案件中,尽管小胡踹伤猥亵者雷某时,雷某的违法行为已经终止,但是,由于当时雷某试图逃跑,小胡的追逐行为明显带有扭送性质。冷水滩警方刑拘小胡,不仅在道德层面上违背了公众的一般认知,在法律层面上同样缺乏合理依据。为此,永州警方在重新调查的过程中,不仅要用事实与证据还小胡和遇袭女生一个公道,也有必要回溯冷水滩警方的办案流程,找出对此负有责任的警员,杜绝此类“葫芦案”再度发生的可能。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