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頁:營利事業清算申報書:清算期間:104/11/5~104/11/12
歇業日:11/4(核淮文日)
第二頁:清算後資產負債表:104/11/05或06(押清算結束那天,負數沒分配)
第三頁:投資人清算分配報告表:分配日:11/12(押股東會開會決議,實際分配那天)
第四頁: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申報表:104/11/5~104/11/12(押清算期間)
第五頁:未分配盈餘申報書:解散日期104/11/04(市府核淮解散日,但國稅局說不一定是市府核淮解散日,而是要根據股東會決議解散日,只是剛好都在同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