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讓事業單位多使用視訊會議,勞動部今天(13日)指出,在疫情尚未完全結束之前,事業單位可採取視訊方式舉辦勞資會議,但要注意 「足堪辨識」、「共見共聞」兩項規範。
依照「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的規定, 勞資會議至少每 3 個月舉辦 1 次,勞動部13日指出,在疫情期間,為避免群聚感染,事業單位可採取視訊方式召開勞資會議,讓企業內勞資持續溝通。
勞動部說明,若要採取視訊方式舉辦勞資會議,首先應經勞資會議決議通過,其次應確保會議的進行達到「足堪辨識」及「共見共聞」兩項條件。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說:『(原音)其中有兩件事情要特別注意,就是你事先要經過勞資會議通過,其次會議進行你要足堪辨識,也就是讓所有人知道哪幾個人在視訊會議裡面,最後要讓所有人都共見共聞。』
此外,如事業單位沒有在前次勞資會議決議通過採視訊方式舉辦勞資會議,可於本次勞資會議開會通知中,敘明會議將採視訊方式進行,並於視訊會議開始的第一案議決通過,本次勞資會議即能以視訊方式繼續進行。
勞動部也補充,事業單位於成立勞資會議後,可自訂每3個月週期,並於擇定的週期內至少召開 1 次以上的勞資會 議。例如事業單位規劃每季召開勞資會議,第2季勞資會議若已在4月舉辦, 第3季勞資會議可選在9月底前召開即可。
至於沒有召開會怎樣?王厚偉強調,儘管目前沒有任何罰則,但勞資之間的溝通管道暢通才有利於後續的相關協商,還是鼓勵事業單位在疫情期間運用視訊方式進行勞資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