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增發169個教車師傅牌 11月27日起接受申請為期2周 - 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 - 新聞 - 社會 - D201120

運輸署增發169個教車師傅牌 11月27日起接受申請為期2周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11/20 15:10

最後更新: 2020/11/20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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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擬發出169個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私人駕駛教師執照。(資料圖片)

運輸署今日(20日)宣布,邀請合資格人士申請第一組別(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私人駕駛教師執照,擬發出的執照數目為169個。接受申請日期為11月27日至12月11日。

申請表格(TD560)和「申請人須知」(TD564A)可於上述期間從運輸署網頁(www.td.gov.hk)下載,或到以下運輸署辦事處索取:

  • 駕駛事務組(九龍何文田培正道19號)
  • 香港牌照事務處(香港金鐘道95號統一中心3樓)
  • 九龍牌照事務處(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2樓)
  • 觀塘牌照事務處(九龍觀塘鯉魚門道12號東九龍政府合署5樓)
  • 沙田牌照事務處(新界沙田上禾輋路1號沙田政府合署2樓)

申請人須於11月27日至12月11日期間將填妥的申請表格郵寄至運輸署駕駛事務組,或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投入設於該組位於同一地址的收集箱。

若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申請日期將以郵戳日期為準。投入收集箱的截止申請時間為12月11日(星期五)下午5時正。如在12月11日中午12時至下午5時期間,8號或以上的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懸掛,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超強颱風後的「極端情況」生效,截止日期會延至8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除下,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超強颱風後的「極端情況」取消後首個工作天,而投入收集箱的截止時間則為當日下午5時正。

運輸署提醒,申請人須在指定申請日期內遞交申請,否則申請將不獲處理。運輸署會發出申請書覆函,通知申請人已收到其申請。若申請數目超出擬發出的169個第一組別私人駕駛教師執照的數目,運輸署將會以抽籤方式決定處理有關申請的次序,並按抽籤序號正式核實申請人的資格。符合資格的申請人會按抽籤序號被邀請參加私人駕駛教師考試。至於不符合資格的申請人,會獲發不符合資格通知書。有關抽籤日期及詳情將另行公布。

發言人強調,獲編配抽籤序號並不代表申請人已符合有關駕駛教師執照的申請資格及可參加駕駛教師考試。此外,有關考試將於擬發出第一組別私人駕駛教師執照的數額已滿後停止,而並未獲邀應考的申請人的申請亦會作廢。有關詳情,請參閱運輸署網頁。如有查詢,可致電2804 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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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子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