凍結資產後另開戶收長俸 退休警長認罪候判|即時新聞|港澳|on.cc東網

凍結資產後另開戶收長俸 退休警長認罪候判

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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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蘇永耀認罪後遭下令還押。
退休警長於2007至2011年間,處理逾1億元的非法外圍賭注,前年在區院承認收受賭注及洗黑錢共8罪,被判囚45個月。他在2018至2020年接受調查期間,曾被凍結資產。警方去年就該案預備申請充公令的資料時,卻發現他另開戶口,接收其長俸及老人津貼,從該戶口提取的現金超過44萬港元,他為此再被拘捕檢控,這名退休警長今天(8日)在區院承認一項明知而在違反限制令的情況下處理任何可變現財產罪,法官下令將他還押至本月22日始判刑。
73歲被告蘇永耀報稱退休人士,被控在2018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2日期間,在香港明知而違反高等法院限制令(編號HCCP 220/2018),處理可變現財產,即他名下的創興銀行户口內合共442270.47港元的存款。辯方求情指涉案戶口的款項與犯罪得益無關,而提取的款項亦是被告為了應付律師費及償還予協助付律師費的家人等。被告如知道能向高院申請取用凍結戶口的款項,便不會發生本案,惟他因無知及愚蠢材違反了限制令,以為這只是使用未來的金錢。辯方續指被告早前曾被送院就醫,診斷其血管有腫瘤,將要接受手術。
本案案情指,被告當年因處理非法外圍賭注等接受調查期間,律政司於2018年4月於高院申請限制令獲批,禁止被告處理其名下資產,有關命令在同年7月獲准持續,被告一個接收長俸及老人津貼的戶口亦受限於命令。被告於2019年被定罪及判刑後,控方向法庭申請充其犯罪得益,警方預備資料時,卻發現被告領取長俸的戶口只有400多港元結餘,因而察覺有異。
警方經調查後發現,原來被告在限制令獲批持續的4日後,便開立了涉案的創興銀行戶口。被告更申請自2018年8月,改用涉案戶口來接收長俸及老人津貼。涉案戶口在2018年7月至去年7月間,共有約51萬港元存款,期間有多筆款項共逾44萬港元被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