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墮胎權到底爭什麼?美國最高法院為何推翻「羅訴韋德案」?各方爭點一次看懂

美國最高法院6月24日推翻了1973年聯邦憲法保障婦女墮胎權的「羅訴韋德案」裁決,將回歸各州自行訂定法規,引發美國社會軒然大波。從表決結果中,可以明顯看出保守派、自由派大法官壁壘分明。究竟為何這項歷史性的法案會被推翻?各方說法又是什麼呢?

美國最高法院6月24日推翻「羅訴韋德案」,否認墮胎權屬於憲法權利,主張婦女擁有墮胎權的支持者,在白宮外高舉標語示威。(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美國最高法院6月24日推翻「羅訴韋德案」,否認墮胎權屬於憲法權利,引發支持墮胎權的女性不滿,在白宮外高舉標語示威。(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為何美國最高法院推翻了「羅訴韋德案」?川普扮演什麼重要角色?

1973年,美國最高法院對「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的判決,賦予女性合法墮胎的絕對權利,在美國民權歷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然而,美國最高法院在2022年6月24日以五票贊成、四票反對,推翻了「羅訴韋德案」;並以六票贊成、三票反對,維護了密西西比州禁止懷孕15周後墮胎的法律,成為首個收回墮胎權的國家,引發爭論。延伸閱讀》羅訴韋德案是什麼?

其實,墮胎議題在美國始終意見分歧。過去近50年來,墮胎在全美範圍都是合法的;羅訴韋德案遭推翻後,雖然不代表在美國墮胎變成非法的,但墮胎合法性的問題已非聯邦層級,而是改由各州決定。

這次羅訴韋德案之所以被推翻,外界普遍認為,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中,保守派勢力占多數有關。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名額僅九位,無任期限制,對美國司法影響力大。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任內成功任命第三位保守派大法官巴瑞特(Amy Coney Barrett)後,就算不納入多數時候被視為保守派的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的票數,保守派與自由派的比例也已來到5:3。

此次羅訴韋德案中,即便羅伯茲投下反對票、不贊成全面否決羅訴韋德案,但因川普提名的保守派大法官三人,加上另兩位保守派大法官都支持推翻,五票過半,羅訴韋德案正式被推翻,美國各界針對墮胎議題的對立再度激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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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派大法官怎麼想?

羅訴韋德案的核心概念是,允許各州在婦女妊娠約24周內(此周數約為胎兒可在子宮外存活的孕期)對墮胎加以監管,但不得立法禁止女性在此周數前墮胎的選擇。

草擬推翻羅訴韋德案意見的保守派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以及投下贊成票的大法官戈蘇奇(Neil Gorsuch)、巴瑞特、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及湯瑪斯(Clarence Thomas),對羅訴韋德案持反對看法。他們批評羅案從最初就「錯得離譜」,阿利托主張,憲法並未賦予墮胎權,卡瓦諾也認為「是時候聽從憲法,把墮胎議題交還民選代表決定」。

值得注意的是,首席大法官羅伯茲雖然被歸為保守派,但面對墮胎權一事,羅伯茲主張採取「漸進式削弱」,也就是支持保留密西西比州禁止懷孕15周後墮胎的州法,但不贊成全面推翻羅訴韋德案。羅伯茲認為,一旦兩者同時被推翻,恐讓司法制度嚴重震盪,更好的做法應該是將羅訴韋德案訂定的合法墮胎時間點摒棄,讓婦女有終止妊娠的權利,但不需一路延伸至胎兒可在子宮外存活的時期。

根據《紐約客》(The New Yorker)報導,這已不是保守派大法官第一次想推翻羅訴韋德案,早在2021年12月的辯論會上,就有大法官意圖維持密西西比州禁止女性於懷孕15周後墮胎的地方法律,這不僅違反過往先例,也突顯了保守派人士推翻羅訴韋德案的意圖。

誰反對墮胎權?他們為何反對?

面對此次大法官推翻羅訴韋德案的裁決,川普直言是「一代人生命的最大勝利」,前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也表示「今天生命贏了」,呼籲所有珍惜生命神聖性的人士,捍衛尚未出生的胎兒。國會參議院少數黨領袖麥康奈爾(Mitch McConnell)則大讚這項裁決「勇敢且正確」,是對憲法和社會中最弱勢者的歷史性勝利。

支持推翻「羅訴韋德案」的民眾,認定這次裁決是珍惜生命的象徵,也是為子宮內那群最弱勢的孩子提供保護的舉動,他們歡呼「羅訴韋德案必須滾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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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派支持墮胎權的原因是什麼?

不過,三位自由派大法官布萊爾(Stephen Breyer)、凱根(Elena Kagan)、薩多馬友(Sonia Sotomayor)表達了強烈異議。他們在反對意見書中直言,「今天判決造成的結果,有一項是肯定的,那就是『婦女權益遭到限縮』,婦女身為自由、平等公民的地位,也受到削減。」

反對推翻羅訴韋德案者普遍認為,若在懷孕初期診斷出孩子罹患特殊疾病,卻不能選擇墮胎,可能嚴重衝擊母親未來的生活。此外,未婚生子或非自願懷孕者,也可能被污名化,造成家庭與社會上的問題。羅訴韋德案被推翻後,引起全美廣大反對聲浪,不少民眾高舉「我的身體我作主」的標語,上街宣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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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名人支持婦女擁有墮胎自主權?

在最高法院裁決出爐後不久,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對外發表談話,坦言「對美國來說是『傷痛』的一天,婦女健康及生活未來將處於危險之中」,承諾會盡其所能,保護權利受損的婦女,包括保障她們取得口服墮胎藥、避孕藥等。

前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也發文表示,最高法院的判決侵犯了個人基本自由,呼籲人民透過選舉選出民選代表保障墮胎權。前第一夫人蜜雪兒(Michelle Obama)更說,「心都碎了」。民主黨籍眾議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則以「殘酷」、「荒誕」及「令人心痛」來形容最高法院的裁決。

立法禁止墮胎將造成哪些影響?

美國20多個州禁止、或嚴格限制墮胎行為,「羅伊訴韋德案」被推翻後,墮胎權將回歸各州自行訂定法規,據《華爾街日報》預估,全美約有半數州將立即全面禁止或嚴格限縮婦女墮胎,這將導致想墮胎的婦女必須跨州奔波,才能合法墮胎。以德州為例,2021年頒佈法令禁止在胎兒有心跳後(約妊娠6周)墮胎,當地許多婦女因而被迫轉往其他州墮胎。

此外,不少人擔心,墮胎法律的限制並不會減少墮胎的發生,而是可能導致墮胎行為地下化。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數據,每年約有2萬3千名婦女死於不安全流產,以及數萬名女性因此嚴重影響健康。

實習記者:陳昭容

核稿編輯:林思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