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 Owen簽證被拒 黎上訴遭駁回 - 20240417 - 港聞 - 每日明報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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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 Owen簽證被拒 黎上訴遭駁回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目前受審,他原本獲准由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代表辯護,律政司上訴被拒。全國人大常委其後釋法表示,就國安案件聘任海外律師應先取得特首證明書。黎就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批簽證申請司法覆核敗訴,再提上訴,昨開庭聆訊。上訴庭聽取雙方陳辭後即時駁回,重申《港區國安法》條文及人大釋法立場清晰,將於3個月內頒下判辭解釋理據。

上訴人為黎智英,答辯人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入境處長及律政司長。是次上訴由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朱芬齡及法官區慶祥審理。代表黎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表示,擬上訴至終院,至於答辯方提出訟費申請稍後裁決。

上訴方:基本法保障法庭可處理越權議題

答辯方:國安法不容提出司法覆核

人大常委早前解釋國安法第14及47條關乎國安委職責和特首證明書,本港法院審理涉及國安案件應取得特首發出證明書,對法院具約束力。戴啟思爭議,雖然國安法第14條列明國安委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但本港行使普通法及在《基本法》保障之下,法庭仍有司法管轄權以司法覆核處理越權議題。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指出,法庭不能忽視第14條和人大釋法,並關注戴啟思詮釋不同。戴啟思提出援引內地專家證人說法,惟關淑馨稱過往已有釋法案例等,不必由專家協助法庭。

代表答辯方的前律政司長、資深大律師袁國強透過書面陳辭,強調國安法旨在為《基本法》填補漏洞,目的和條文清楚明確,不容提出司法覆核。3名法官商議後重申國安法條文清晰,高院首席法官較早時亦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上訴庭別無他選,駁回上訴。

【案件編號:CACV166/23】

(黎智英案)

相關字詞﹕司法覆核 國家安全委員會 海外律師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Tim Owen K.C. 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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