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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霈穎體內驗出多種藥物 猝死應是意外、不解剖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59歲藝人羅霈穎上週被發現陳屍在台北市的工作室內,台北地檢署為釐清羅霈穎體內有無特別的藥物反應,採集心臟內的血液「心頭血」送交法醫研究所化驗,化驗結果顯示她體內有多種藥物成分,應是導致她猝死的主因,考量家屬沒有意見,決定不解剖,並將遺體發還家屬舉辦後事。

法醫相驗遺體外觀發現,羅霈穎猝死前沒有嘔吐反應,不像是大量吞藥,因此排除輕生的可能。(報社資料照)
法醫相驗遺體外觀發現,羅霈穎猝死前沒有嘔吐反應,不像是大量吞藥,因此排除輕生的可能。(報社資料照)

檢方調查,羅霈穎的工作室內有包括安眠藥在內的多種藥物,法醫相驗遺體外觀發現,羅霈穎猝死前沒有嘔吐反應,不像是大量吞藥,因此也排除輕生的可能。

檢方調閱羅霈穎的病例發現,她曾因心臟相關疾病求診,經採集她的血液化驗後,確認血液中有多種藥物成分,研判應是用藥不慎而導致猝死意外。

檢警曾在羅霈穎的房內,發現有學名為Clotiapine的「意妥明」(Etumine)抗精神疾病藥物,最常見的副作用是「嗜睡」,因而被少數人用來當「安眠藥」使用。濫用意妥明藥物可能出現癲癇、心律不整等潛在風險,嚴重恐導致猝死。

在人體心跳停止之後,血液就暫時停留在血管內,不會流動,隨著死亡時間拉長,少部分血液會與組織液混合分散而形成屍斑,導致沒有血壓而無法從四肢的血管進行抽血,因大部分的血液會留在大血管或心臟等器官之內,因此檢警相驗遺體時,如評估有採集血液的必要,通常都會抽取俗稱「心頭血」的心臟內血液,也有少數案例會採集「眼球液」進行化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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