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名
- 罗范椒芬
- 外文名
- Fanny Law
- 国 籍
- 中国
- 民 族
- 汉族
- 出生日期
- 1953年
- 毕业院校
- 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哈佛大学
- 主要成就
-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
- 职 务
- 香港特区非官守议员
罗范椒芬人物履历
编辑1991年2月至1994年4月:副公务员事务司
1994年4月至11月:副规划环境地政司
1994年11月至1996年6月:香港房屋署高级助理署长及副署长
1997年1月至7月:香港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
1997年8月至1998年11月:香港运输署署长
1998年11月至2000年6月:香港教育署署长
2000年7月至2002年6月:香港教育统筹局局长
2002年7月至2006年10月:香港教育统筹局常任秘书长;
2006年1月,因为教育改革而导致的教师自杀堕楼事件中失言导致教师发生了“倒罗潮”。
2007年6月18日对教院事件调查报告失望,以维护公务员尊严为由辞请退休。
2007年3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主审法官,裁定政府得直。罗高兴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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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当选为第十一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而她现为新民党成员。
2012年4月20日退任中电控股董事职务,以出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的全职任命。
[6]
罗范椒芬任免信息
编辑罗范椒芬获得荣誉
编辑2017年6月30日,罗范椒芬获颁大紫荆勋章。
[7]
罗范椒芬人物争议
编辑2007年2月5日, 副校长陆鸿基教授在他的公开信中表示教统局局长李国章曾经对他本人和莫校长作出直接或间接的威吓。2004年 6月26-27日李国章对他说:“好!I'll remember this. You will pay!(我会记着,慢慢跟你算帐﹗)”,为的是李国章要求教育学院发声明谴责超额教师和教协,遭陆教授拒绝。
陆鸿基在信中说﹕“现在是算帐的时候了。”
陆教授表示在2004年1月, 李国章曾致电莫校长, 要求教育学院主动提出与中大合并,不然,“会放手让教统局常任秘书长罗太随意削减教院的学生名额”。
2007年 2月15日,特首曾荫权突然宣布成立一个由法官胡国兴主持的调查委员会,调查教育学院副校长陆鸿基提出,有政府官员干预教院学术自由和自主的指控是否属实,期望委员会在4个月内提交报告。曾荫权形容陆鸿基的指控十分严重,有需要查根究柢。有立法会议员表示,一旦调查证实教统局长李国章、前常任秘书长罗范椒芬干预教院的指控属实,便应“落台”。
词条图册
更多图册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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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罗范椒芬再次出任特首办主任 .人民日报海外版[引用日期2017-02-19]
- 2. 香港公布2017年授勋名单 12人获大紫荆勋章 .东方网.2017-6-30[引用日期2017-07-01]
- 3. 林郑月娥公布香港新一届行政会议成员名单 .凤凰[引用日期2017-06-30]
- 4. 香港廉政专员:内地很难复制香港反贪模式 .新华网[引用日期2017-02-19]
- 5.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及中国科协常务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尚勇莅临第30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开幕典礼 .新华网[引用日期2017-02-20]
- 6. 罗范椒芬退任中电董事
- 7. 香港公布2017年授勋名单 .中国网[引用日期2017-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