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福助炒股判刑 投保中心求償7203萬元敗訴確定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2日電)前立委羅福助等人涉操作吉祥全球股票,319名投資人經投保中心向羅福助等人求償新台幣7203萬元,歷審均判羅免賠。最高法院認為更一審判決無違誤,日前判決投保中心敗訴確定。

全案起於,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現已裁撤)偵辦吉祥全球與佳必琪科技炒股案,於民國100年6月間偵查終結,認定羅福助涉炒作吉祥全球股票,坑殺散戶,不法獲利新台幣8億4000餘萬元,有4億餘元匯到中國大陸,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羅福助等人。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羅福助另案被控逃漏稅、違法炒作桂宏公司股票等多起案件,被判刑4年確定,卻在發監前夕(民國101年4月間)潛逃,遭台北地檢署通緝,時效至119年12月。

319名投資人透過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提起民事訴訟,主張羅福助對吉祥全球公司有實質主導權與決策權,吉祥全球公司財報不實,沒有揭露關係人交易,向羅福助等人求償7203萬元。

一審、二審均判投保中心敗訴,經最高法院廢棄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更一審認為,吉祥全球公司於97年4月30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交易訊息並載明交易金額,投資人已知悉吉祥全球公司是以4億8000萬元處分相關房地。100年6月3日此關係人交易的消息經媒體報導,吉祥全球公司的股價為漲跌互見,未有顯著波動,難認投資人因此有金額損失。

案經投保中心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更一審判決並無違誤,日前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編輯:方沛清)112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