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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包/賞櫻團車禍33死11傷 一次了解事故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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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包/賞櫻團車禍33死11傷 一次了解事故始末

2017-02-14 15:04聯合新聞網 綜合整理

國道5號接國道3號南下往木柵轉彎處,一輛台北市蝶戀花旅行社出團的遊覽車翻落邊坡。...
國道5號接國道3號南下往木柵轉彎處,一輛台北市蝶戀花旅行社出團的遊覽車翻落邊坡。記者高彬原/攝影
13日晚間9時許,國道5號接國道3號南下往木柵轉彎處,一輛屬於台北市蝶戀花旅行社的遊覽車翻落邊坡,造成33人不幸死亡,11人受傷仍在急救,國道警方指出,已分析遊覽車上的記錄器,確認當時車速60公里,超速20公里。

(最新更新時間:2017/2/14 15:25)

‧時間:2月13日晚間9點許

‧地點:國道五號接國道三號邊坡處翻覆

‧經過:台北市蝶戀花旅行社武陵農場賞櫻一日團,傍晚結束行程準備北返時,疑似因車速過快翻落邊坡,造成嚴重傷亡。

‧死傷人數:遊覽車上總共44人,33人死亡11人傷

蝶戀花一日賞櫻行程。 製表/陳秋雲
蝶戀花一日賞櫻行程。 製表/陳秋雲

昨晚(13日)9時許,一輛遊覽車在國道五號接國道三號邊坡處翻覆,至今天凌晨零時許,消防署統計,遊覽車內共44人,其中33人死亡,11人傷。

國道遊覽車翻覆現場,消防車、救護車、大吊車聚在搶救封鎖線內外,消防局救護人員、民間救難人員、警察、記者…儘管現場人數不少,但除了搶救的機械聲、車輛發動聲,沒有太多雜音,大家都關心著「能不能再救出生還者」。深夜十一時許,確認已有廿八人沒有生命跡象,讓現場氣氛為之凝結。

「這麼嚴重的死傷車禍、這麼慘的現場。」一具具遺體,被移到救護集結區,由救難人員替他們蓋上白布,葬儀社人員也趕抵現場,替罹難者誦經,如此慘的狀況,讓救難人員相當感傷。

據指出,肇事的蝶戀花旅行社專營便宜又大碗的國內一日旅遊行程,參加者以中老年人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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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總局調閱事故車輛資料,遊覽車是1998年4月出廠,車齡快滿19年,上一次定檢是今年1月5日,檢驗合格,下一次定檢日期為4月16日。另事故遊覽車駕駛康育薰是在2011年4月取得職業大客車駕照,目前有2件交通違規案未結案,一項未繫安全帶,另一項是行駛高速公路車輛胎紋不足。公路總局說,究竟這起事故是車輛問題,還是駕駛疏失,仍待檢察官後續調查。

事故車輛在高公局木柵工務段由台北士林地檢、公路總局、刑事局鑒識人員及volvo車...
事故車輛在高公局木柵工務段由台北士林地檢、公路總局、刑事局鑒識人員及volvo車廠代表,一同進行勘驗。記者黃義書/攝影

應左彎卻直行

「左彎以為直行!」賞櫻遊覽車在國道5號接3號邊坡翻覆造成慘劇,警方研判,當地路段是左彎,但遊覽車是直接衝撞上去,主要原因應該是未注意前方路況,應該往左彎卻誤以為是直行而肇事,但真正原因還待鑑定確認。

警方同時指出,當地路段限速40公里,但遊覽車的車速顯然是至少50、60公里,車速原因也在調查中。

警方表示,當地路段雖有彎道,但設有減速的標線與標誌,提醒用路人注意。

國道警察局指出,車禍發生在昨晚8時59分,地點在國道5號北向轉國道3號南向系統匝道,疑因未注意車前狀態,擦撞匝道外側護欄,翻覆在邊坡。

彎道車速太快

李姓遊覽車司機說,遊覽車車身高,過彎時車身本來就容易傾斜,如果車速太快,上層放置重物,傾斜幅度會加大,翻覆機率大增。

李姓司機說,車子翻覆不外幾個原因,包括車速太快、爆胎、方向盤不受控制等;平時他開在山路 時,車速六十公里過彎路時,車身就會傾斜,這時要放慢速度慢慢過彎;如果車內上層置物太重,重心過高、傾斜幅度會更大。

台中遊覽車業者說,事故原因需要調查才能釐清,可能原因包含爆胎或機械故障,造成車子失速,或者車速過快才會失控翻覆。業者另研判,武陵一日遊時間很長,駕駛容易疲勞,如果沒有適度休息,也有可能釀成事故。

另有大客車司機說,過彎未換低速檔,車子會控制不住;如果煞車壞了,當然也煞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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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駕駛自主管理不足

遊覽車公會全聯會秘書長陳日中表示,以這次出事的賞櫻團一日遊,司機14小時內至少有2小時休息。若駕駛員本身在車上等待時做別的事,不自主管理充分休息,很可能造成精神不濟,10次車禍可能有9次是駕駛的自主管理意識不足。

前台北市交通局長、淡江大學運管系副教授羅孝賢表示,遊覽車業不要再叫嚷什麼「收入不足」、「賺錢太少」,唯有職業駕駛人「一絲不苟」的敬業精神,才是提升交通安全唯一的路。他認為,國內打造的車子比不上先進國家還其次,駕駛人才是安全關鍵,駕駛人的管理都沒辦法做到位,談什麼「觀光」?誰還會來這麼危險的地方觀光?

台北市蝶戀花旅行社出團的遊覽車翻落邊坡,遊覽車受損嚴重。記者胡經周/攝影
台北市蝶戀花旅行社出團的遊覽車翻落邊坡,遊覽車受損嚴重。記者胡經周/攝影

2 司機勞動條件差

司機、導遊都沒有加勞保

一日賞櫻團昨天發生重大事故,外界關切遊覽車司機是否超時工作,勞動部表示行車紀錄器遭檢察官扣押,無法得知實際工時狀況;司機是否過勞,除了當天出勤時間,還要一併考量之前一段時間出勤狀況,這些都是勞動部目前要釐清部分。

勞動部初步了解資料顯示,此次出事的司機及導遊都處於沒有勞保狀態,司機康育薰去年3月23日退保後,即未再加保,不排除是臨時代班或是個人承攬關係;導遊蕭如進已領過勞保老年給付,因此未再加保,但也未投保職災保險。另外蝶戀花旅行社去年、前年都曾被勞檢,分別因沒有員工出勤紀錄及工資清冊違法,北市勞動局曾開罰6萬元。

司機女兒:父除夕工作到前兩天

司機女兒康宜甄表示,父親連過年都沒有出來和家人吃飯,父親工作型態都是早上五、六點出門,早上10、11點回到家,隔天再這樣子,長期下來一定會很累。對於外界把責任推到康育薰身上,康宜甄說,公司很過分,明明沒有休息,怎麼可以說他有休息,父親即使感冒也沒有請假在家休息。且父親有說過,蝶戀花旅行社的老闆是一個60歲的人,怎麼會叫40幾歲的人出來處理,這樣也不對,怎麼可以把過錯推到我爸爸身上。

對於業者指稱,司機出車前有休息兩天,康宜甄說,父親10日早上八點才回到家,睡一下又出去用車子,因為隔天又去跑合歡山,怎麼又可以說他休息,蝶戀花旅行社根本都在說謊。

遊覽車司機人力荒

商總理事長賴正鎰今日表示,車齡19年確實是有稍微老舊,但並非不能使用,問題在於司機人力缺乏,過去遊覽車公會已反映,目前招募人力相當困難,平均司機年齡約在50多歲,以這次意外事件,在武陵農場到台北車程過程中,司機體力負擔可能略顯吃力;如今又有一例一休,勢必讓人力缺乏問題更加雪上加霜,盼望政府可以重視。

司機工時「兩套標準」

林姓司機表示,台灣對遊覽車的工時完全沒有管制,任由旅行業者安排,司機只能認命的跑,且每次出事,都是推給司機背責任,旅遊業業者沒有責任嗎?他嘆道,從來不會去從根源檢討,徹底防止事故重演,只會遇到了再處理。

林姓司機說,司機有2套標準在管工時,一是交通部公路總局頒發的「運輸管理規則」,另一是勞基法;運輸管理規則中,規定「握方向盤」時間才算開車時間,但司機的前置檢查作業、中間休息時間都被綁住,時間往往超過勞基法。每每司機講超時,都被業者拿運輸管理規則來解釋。

林姓司機說,在國外,旅行社安排行程,司機有權檢視,如果行程過於緊繃或是行車時間過長,司機有權力拒絕開車。而像日本10小時就會強制休息,中間休息也算在內,司機上班時間一到就會通知到最近可停車地方,換司機再行。

法制沒真正落實保障司機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說,她去年到歐洲旅遊,每天一定要在晚上6點用餐,「原因很簡單,因為必須讓司機8點下班休息」,唯有一次在丹麥的行程有所耽誤,用完晚餐超過原定司機下班的15分鐘,一上車,竟發現換人駕駛了,原先的司機已經準時下班,所以換另一位接手駕駛。

柯志恩指出,反觀台灣,業者為節省成本,加上底薪過低的司機想多賺點加班費,超時過勞的情況處處可見,甚至成為業界的「常態」,勞基法一修再修,卻無法真正落實對勞工的保障,政府也無心深究,所謂的管理不過就是虛應故事、交差了事。一再出事的遊覽車業者,不應該將「利潤不夠」掛在口邊,更應想想「人命關天、安全無價」,如何展現營業道德與敬業的精神,讓乘客們以及駕駛,都能開開心心地出門,平平安安地回家。

3 業者共犯結構

前台北市交通局長、淡大運管系副教授羅孝賢今痛批,「又是遊覽車肇事,這是國恥」,人的管理問題更大,根本原因是遊覽車業者少了態度、專業倫理,才造成層出不窮重大交通事故。

對於大客車駕駛超時工作過勞情形,羅孝賢說,事實上是一個共犯結構:業者想節省成本、司機想多賺點錢,政府面對複雜的問題也無決心面對,終至今天的局面。羅孝賢表示,「靠行」是遊覽車行業無法真正納管的關鍵,而不善用IT技術,包括:工時管理、駕駛動態、行車紀錄等,更讓整個號稱「受管制企業」的遊覽車客運業落入虛應故事、實質無法無能管理的境地。

離職員工踢爆:遊覽車都是蝶戀花資產

一名蝶戀花前員工指出,交通部觀光局規定,旅行社一定要有車行才能營業,但旅行社跟車行要一次併購,勢必要龐大資金,根本不可能這樣做,所以旅行社通常要找車行配合。

該名員工表示,蝶戀花自行買了遊覽車、招攬司機之後,就登記在友力遊覽車公司名下,也就是所謂的「靠行」,至於遊覽車的維修費用、司機的薪水,皆由蝶戀花支付,「蝶戀花老闆跟友力老闆兩人也很熟,幾乎是麻吉、稱兄道弟」。

該名員工也說,蝶戀花的遊覽車都非常老舊,幾乎都是從1998年初產至今,儘管蝶戀花在國內旅遊中相當知名,卻也是靠著低價的旅遊費打出名號,因此為了節省成本,才捨不得換新車、維修,甚至司機的薪水也相當低,造成品質參差不齊,他之前離職前,蝶戀花司機中餐費用僅100元。

另一名同行業者也說,蝶戀花車齡幾乎都是14年以上,且一趟安排的景點相當多,反而累到司機,有時底下司機反應行程有點滿,行內就會戲稱「那不然你去做蝶戀花」來比喻,可想而知蝶戀花操司機的程度。

蝶戀花旅行社委任律師、中華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劉宇哲受訪時表示,依照法令規範,旅行社不會有司機跟遊覽車,這個部分他不清楚,晚點跟負責人通電話會多做聯繫。

4 車體安全有疑慮

屏東科技大學車輛工程系教授胡惠文指出,國內遊覽車的車體組裝施工過程是否按照認證過的技術報告,乏人監督,這是台灣長期以來「打假球」的後果。他說,台灣大客車底盤大多是進口,車體在台灣打造,再送資料到ARTC(車安中心)申請認證,但車體焊接時有沒有按照規範,根本沒有人在盯。交通部應該責成相關單位,定期檢查大客車車體製造廠區,例如焊接設備有無定期校正、材料來源為何等。

他指出,不同遊覽車適合走山區還是走平地,應該要分類,「高山山路彎來彎去,遊覽車重心那麼高,看了真的很提心吊膽。」

公路總局表示,「拼裝車」正確說法是「組裝車」,市面上幾乎所有遊覽車都不是一體成型,但上路前都需要符合車輛安全檢驗中心的規範,「車輛安全沒有問題」。

遊覽車重大事故表 資料來源/聯合知識庫 製表/王敏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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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節重大 賀陳旦:撤銷遊覽車業者執照

台北市蝶戀花旅行社承辦的武陵農場賞櫻團13日晚間發生遊覽車翻車,造成33人死亡。交通部長賀陳旦今天說,這次事故情節重大,將依照公路法,撤銷遊覽車業者營業執照。

賀陳旦說,車禍肇事原因初步看來並非道路條件,而是車輛及駕駛,實際情形還是由檢調單位作深入調查,但由於這次事故情節重大,將依照公路法,撤銷遊覽車業者營業執照,並從制度面來做嚴厲自我要求。

賀陳旦表示,過去交通部對於遊覽車業者經營狀態,基於公共安全及品牌鑑別都有定期做評鑑,但也必須承認過去對於汰劣部分做的不夠,「表現不好的業者應該被社會披露及監督」。他說,兩週內會派員前往了解被評鑑為丁等的遊覽車業者,若改善不佳,將停止部分營業或是勒令停業,丙等則其次處理。

旅行社、全聯會 探視家屬鞠躬道歉

台北市蝶戀花旅行社負責人周繼弘上午在旅行公會全聯會發言人李奇嶽陪同到二殯慰問家屬。不過,周繼弘僅說一句「對不起」,全程由李奇嶽代為發言。

李奇嶽說,遊覽車不是蝶戀花所有,是跟車行調借的,它(VOLVO)的性能較市面上一般的日本製遊覽車還好、造價也貴;旅遊行程是由蝶戀花負責招攬,屬於散客行程,團員來自於各地,大家昨天早上9時從台北出發,到達武陵農場的時間約下午1時;在武陵停留到下午4時30分許,再從武陵離開到宜蘭用晚餐。

李奇嶽說,據他們瞭解,司機在昨天出車前,有經過兩天的充分休息才出勤,旅途期間也有休息,整個行程有按照觀光局規定,幫旅客投保責任保險,每人新台幣200萬元,車子也有經過監理處查驗合格,可以正常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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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傷醫學會:繫妥安全帶、做防撞姿勢

台灣外傷醫學會理事長、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緊急醫療部災難醫學科主任簡立建指出,昨晚國道車禍是遊覽車在歸途翻車到邊坡,翻車事故的衝擊力遠比追撞事故大,易把乘客往外甩,若頭部或頸椎嚴重撞擊外傷、胸腹部撞擊導致氣胸、血胸或肝臟破裂,都可能致命。

簡立建分析,本次國道遊覽車翻車事故造成如此嚴重傷亡,可能於台灣長期以來不重視乘客繫安全帶、遊覽車車體老舊,與疲勞駕駛有關。他舉例,中國大陸常在國道收費站派員上車檢查乘客是否繫妥安全帶,若有人未繫安全帶將開罰,但台灣常只有駕駛繫安全帶,未規範乘客。

簡立建說,搭乘飛機遇到緊急事故時,會教導乘客採防撞姿勢,雙手抱頭向前傾,把頭抵在前方椅背上或是直接彎下身子,膝蓋小腿向上彎;若是車禍事故有時間反應,可在第一時間採相同姿勢減少衝擊。

武陵櫻花季。記者曾吉松/攝影
武陵櫻花季。記者曾吉松/攝影

心理師:需協助家屬釋放情緒

國號五號昨晚發生遊覽車翻覆,釀33死悲劇,令不少家屬哀痛。諮商心理師公會全聯會發言人、心理師林萃芬表示,災難事件發生後常會出現急性壓力症候群,通常在事發後第一個月因需處理後事,未必會出現太多負面反應,而第二到第六個月,許多人會出現失眠、焦慮、憂鬱反應,或是有一些扭曲或負面想法,或是對於生活、工作提不起勁,也有人會自責或責備旁人「當初不應該讓他參加這趟旅遊」,甚至出現暴怒症狀。

她進一步指,在事發後的幾個星期,需要旁人協助適時疏發、釋放情緒,而第二至第六個月的復原期,則需慢慢引導家屬回到正常生活,學會放下,若在半年之後負面情緒仍嚴重,甚至影響到生活,就須要專業的心理諮商或治療,協助回到正常的生活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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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戀花案釀33死偵結 業者周比蒼父子、司機統統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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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戀花案釀33死偵結 業者周比蒼父子、司機統統不起訴

2017-09-04 11:20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即時報導

蝶戀花遊覽車翻覆案檢方今偵結,周比蒼父子不起訴處分。本報資料照片
蝶戀花遊覽車今年2月翻覆,造成33死重大意外,家屬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提告,事發至今近7個月,檢方今天偵結,蝶戀花旅行社創辦人周比蒼、負責人周繼弘、友力通運負責人黃河清等人均不起訴處分,另司機康育薰因身亡也不起訴。

蝶戀花旅行社2月13日舉辦武陵農場一日遊,未料回程在國道翻落邊坡,造成33死11傷。士林地檢署3月公布首波調查結果,指出遊覽車超速為肇事主因,另證實車輛座椅未「下釘」,僅以鐵片卡榫,但並未違反驗車規定。

當時檢方指出,遊覽車行經國道五號出南港隧道為84公里,之後加速98公里,最後車尾撞擊護欄時為79公里,遊覽車尾留下白漆,地面輪胎痕也僅有單邊,並有往外擴散的情形,顯見當時車輪已單邊離地,車速過快導致車禍。

蝶戀花遊覽車翻覆案檢方今偵結,周比蒼父子不起訴處分。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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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證實:車椅沒緊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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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證實:車椅沒緊鎖

2017-03-11 01:44聯合報 記者李承穎林孟潔/台北報導

圖/聯合報提供
圖/聯合報提供
士林地檢署昨公布蝶戀花事故第一波調查結果,家屬代表陳靖堯質疑,死者幾乎都是頭部破裂,椅子沒緊鎖是造成大量傷死主因;檢方證實椅子沒「下釘」,只以鐵片卡榫,但未違反驗車規定,是否因此釀禍還待偵查。

陳靖堯說,椅子沒有緊鎖,導致車輛翻覆時,乘客飛出而大量死亡,質疑檢方未查車廂內部結構,只看車體外部就說車況正常。

檢方解釋,事故遊覽車是一九九八年以前出產,現行法令只規定車體外觀,車體內部並沒規定,遊覽車椅子沒有緊鎖,只將椅子以鐵片卡榫沒上螺絲,但未違反規定,車體會再請公路總局鑑定。

陳靖堯質疑,司機出隧道後開始加速,是什麼原因?依路線,出隧道後往南港方向最快回家,為何卻繞遠路,轉往木柵方向?

檢方指出,目前尚無法得知司機為何加速,路線問題上已詢問蝶戀花其他司機、領隊,細節尚無法說明,之後會再公布調查結果,家屬的質疑他們都有聽見,會逐一調查。

士林地檢署一直將此案停留在「相驗案件」,未轉為「偵查案件」,外界質疑為何「業務過失致死罪」這種公訴案件,要等家屬提告才將周比蒼等人轉為被告?

檢方表示,這次社會矚目案件,家屬勢必提告,若檢方先分偵字案,案件可能重複,家屬遞狀後,可能有檢方沒查到的事證,屆時能完整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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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波調查…賞櫻團33死 超速為肇事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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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波調查…賞櫻團33死 超速為肇事主因

2017-03-11 01:44聯合報 記者李承穎林孟潔/台北報導

蝶戀花遊覽車翻車事故,造成卅三死、十一傷,士林地檢署昨天公布第一波調查結果,指車...
蝶戀花遊覽車翻車事故,造成卅三死、十一傷,士林地檢署昨天公布第一波調查結果,指車輛狀況正常,肇事主因為超速。 本報資料照片
造成卅三死、十一傷的蝶戀花遊覽車翻覆事件,士林地檢署昨天證實,旅行社創辦人周比蒼已改列偵字案被告,司機康育薰是否過勞將是下波偵查重點;第一波調查結果,車輛狀況正常,肇事主因為超速。

士檢昨天是針對案發之初的相驗案件宣布結案,被害家屬對周比蒼等人提告業務過失致死部分,將由他字案轉為偵字案,周比蒼、友力通運負責人黃清河等人也從證人改列被告。

此外,被害家屬聲請對蝶戀花公司及負責人周盛宏財產假扣押部分,士林地院已裁准,並於月初對蝶戀花公司存款、周繼弘對蝶戀花公司之薪資債權、股份發扣押命令;不過,蝶戀花回覆,周繼弘薪資已因蝶戀花公司存款帳戶經扣押無法發放。

檢方調查,出事遊覽車在二月十三日晚間八點半,行經國道五號南港隧道,當地限速五十公里,遊覽車速為時速八十四公里,最快曾加速到九十八公里,八秒後進入彎道翻覆,撞擊時的時速達七十九公里,明顯超速。

檢方觀看國道監視器畫面,發現遊覽車出隧道後,煞車燈一直沒有亮,研判司機一路加速,但翻覆時的時速降了廿公里,煞車燈依然沒有亮,研判可能司機採用「機械煞車」。

針對司機是否過勞部分,檢方初步調查,康育薰早上八點左右出門,遊覽車在晚間八點五十七分翻覆,扣除在武陵農場停留的三小時,工作時間約九小時左右;康在事故前三天曾休假一天,但休假前連續上班十四天;此外,去年八月到今年二月,康最高曾連續出勤廿四天,是否因此過勞,將是下一波調查重點。

根據司機手機內資料,康育薰曾在一月十四日臨時請假,周比蒼應允,請假沒有遭受刁難;其他司機也說「例休日比較難請」,過年期間也有半數司機請假,且每月出車若達廿五天,最高獎金可領到一萬三千元,但周沒有為旗下十六名司機投保。

遊覽車經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刑事局鑑識中心等單位鑑定,車輛於一九九八年出廠,輪胎沒有達到磨耗指示點,煞車系統也正常,最近三次驗車記錄合格,最近一次驗車在今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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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無法獲妹理賠金真相 律師:責任險是保護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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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無法獲妹理賠金真相 律師:責任險是保護旅行社

2017-02-24 11:08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蝶戀花賞櫻團車禍,讓社會大眾注意到責任險理賠問題。 聯合報系資料照
蝶戀花賞櫻團車禍,讓社會大眾注意到責任險理賠問題。 聯合報系資料照

李姓夫妻與女兒在蝶戀花旅行社車禍中喪生,一家四口中獨留的長子卻無法獲得妹妹的保險理賠,令許多民眾驚訝,懷疑是否法律規定或保險設計不周全?律師林智群說關鍵在於保險種類,「責任險保護的,其實是旅行社,不是被害人」。

林智群在臉書上指出,一般壽險的投保人若死亡,保險金會變遺產,是由繼承人繼承,但旅行社保的乘客險跟旅責險,本質都屬責任險,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都是旅行社,保障的其實是旅行社。

他形容這兩種保險是旅行社的「飛彈防禦系統」,當意外發生導致旅客傷亡,家屬發射「求償飛彈」時,旅行社就可以用責任險來擋,例如法院判決須賠償家屬800萬,責任險若理賠600萬,旅行社就只需負擔200萬。以此例而言,因為民法194條規定一個人死亡,只有配偶和父母、子女可求償,兄弟姊妹無此權利,意即哥哥無法向旅行社發射「求償飛彈」,自然無法獲得理賠。

林智群說,「保險公司的理賠,完全是建立在『旅行社對第三人有賠償義務』這個前提基礎上」,因此不管找哪一家保險公司,結果都一樣,這也正是金管會這次跟保險公司站在同一邊的原因。

法律白話文運動」也在臉書發文解釋「第三人責任險」的作用,法令規定遊覽車公司要買責任險,是為了避免有賠償責任的業者賠不起或賠到倒閉,致使乘客及家屬求償無門,衍生其他社會問題。至於乘客可因「發生意外致使受傷死亡」獲理賠的「傷害保險」,法律並未規定遊覽車公司必須要幫乘客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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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戀花為何生意好? 周比蒼:抓住人性的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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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戀花為何生意好? 周比蒼:抓住人性的貪念

2017-02-24 13:50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蝶戀花旅行社創辦人周比蒼每次受訪都有不同的「金句」。 聯合報系資料照
蝶戀花旅行社創辦人周比蒼每次受訪都有不同的「金句」。 聯合報系資料照

因賞櫻團的重大車禍意外躍上媒體版面,蝶戀花旅行社創辦人周比蒼屢屢爆出驚人之語,他23日接受電子媒體訪問時又有新「名言」,形容自己經營旅行社就像賣陽春麵,生意之所以出色是因為抓住「人性的貪念」。

周比蒼在車禍3天後才出面,稱自己是「謀定而後動」;對於康姓駕駛連續出車14天的血汗班表,說出「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讓家屬憤怒;面對33名罹難者的家屬,則引用宋詞「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悲歡離合,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令人傻眼。

他23日接受《東森新聞》訪問時,又提出一套「賣麵論」來說明自己做生意的理念。他以賣陽春麵為例問記者,假設跟其他麵攤價位相同,但他用大骨熬湯,麵比別人多、碗也比別人大,你會選哪一家?「做生意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抓人性的貪念。」周比蒼如是說。

周比蒼日前在檢調單位應訊時,也曾大談自己的生意經。他手上的二十多輛遊覽車,都是車齡十年以上的中古車,還說「超過一百萬的遊覽車我不買」,他透露自己專買原車主繳不出貸款的「斷頭車」,並稱「這樣子買才爽」、「有成就感」。

另根據《東森新聞》報導,對於有傳言他將把名下的遊覽車重新噴漆再上路,他也駁斥道:「噴一台要7、8萬,我會那麼蠢嗎?我那麼蠢的話,搞得出蝶戀花那麼大的公司嗎?」在在顯示出他對自己經營手法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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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翻覆事故意外 15行業將加強勞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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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翻覆事故意外 15行業將加強勞檢

2017-02-23 17:14聯合報 記者林敬殷╱即時報導

國道5號遊覽車翻車重大車禍轉,已12人無生命跡象。圖/消防局提供
國道5號遊覽車翻車重大車禍轉,已12人無生命跡象。圖/消防局提供

國道五號翻覆事故意外,引發外界關切司機過勞駕駛問題,勞動部長林美珠今天在行政院院會會後記者會表示,未來將鎖定高工時與容易過勞的行業加強勞檢。

勞動部擬訂加強勞檢的行業,包括旅行社及遊覽車客運業、儲配運輸物流與汽車貨運、保全服務業、物業管理事業機構、醫療院所、私立幼兒園、養護機構、部分工時勞工、工讀生(含零售式量販業)、漁船勞工、航空及鐵道運輸業、勞動派遣、國道客運駕駛員工工時、金融保險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上述行業中,除私立幼兒園、部分工時勞工、工讀生(含零售式量販業)、漁船勞工、勞動派遣、金融保險業之外,其餘均屬於高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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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局:不希望一日遊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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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局:不希望一日遊消失

2017-02-23 13:57聯合晚報 記者雷光涵/台北報導

遊覽車司機在駕駛座補眠。 聯合報系資料照
遊覽車司機在駕駛座補眠。 聯合報系資料照

旅行業者擔心一日遊萎縮、衝擊國旅,觀光局今天表示,並不希望一日遊從市場消失,而是需提升品質、反應合理成本,業者及消費者要共同努力。

觀光局業務組專門委員金玉珍重申,公布的市區400公里、含山區300公里檢核指標,「絕對不是取締標準」,而是讓業者自我檢核的原則,之前盤點110條高風險產品,有行程過長或過於緊湊的情況,「不會過度介入,只是要求一日遊行程合理化。」

但她也承認,一日遊確實是市場主流,與旅行社規模無關,不少大型旅行社也天天出一日遊團。民眾不想過夜增加團費,求小確幸,「出門比價,回來比品質」。但消費者也要有成本概念,換駕駛勢必增加成本。

她相信指標定出後,「業者排行程會覺得為難,需要磨合。」觀光局鼓勵的是藍海策略,不要薄利競爭。且至今未對任何業者強制下架或處罰,而是輔導。

台北出發一日遊熱門景點。圖/聯合報提供
台北出發一日遊熱門景點。圖/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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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遊新規定 業者憂:恐打掛國旅產業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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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遊新規定 業者憂:恐打掛國旅產業鍊

2017-02-23 11:57聯合報 記者雷光涵╱即時報導

觀光局宣布優質一日團八大指標,對於業者抗議的公里數放寬100公里容許度,不過旅行...
觀光局宣布優質一日團八大指標,對於業者抗議的公里數放寬100公里容許度,不過旅行業者認為,將來純巴士一日遊市場將萎縮,衝擊最大的是遊覽車業及小型旅行社。本報系資料照
25日至28日的連假公路總局將與觀光局聯合稽察,加強臨檢的如前往阿里山、武陵農場、清境農場、墾丁的路段,衝擊到 228連假的一日遊行程,已有業者預防性下架。

觀光局宣布優質一日團八大指標,對於業者抗議的公里數放寬100公里容許度,不過旅行業者認為,將來純巴士一日遊市場將萎縮,衝擊最大的是遊覽車業及小型旅行社。

不具名旅行業者說,解決方式有很多種,「政策不能被無知綁架。」旅行業及遊覽車業難得同心,認為用公里數參考值不合實際情況,超公里行程不一定會超時,但不清楚官方取締標準,228連假檔期,有些中短程一日遊也被旅行社預防性下架。

旅行業品保協會委員吳碧蓮表示,一日遊利潤不高,但籌備作業時間一樣,「很多人會懶得做一日遊。」兩日遊、三日遊從台北到墾丁、花東,可能改以台鐵、高鐵轉乘巴士因應,但旅客須搬行李上下車,接受度待考驗。吳碧蓮提到,若遊覽車司機仍從台北開車下去接駁,「工時不是一樣很長?」

康福旅行社副總李季柏指出,228檔期可樂旅遊已取消雪霸、武陵及九族賞夜櫻團,影響約250人,全數退費;因臨時取消,擔心與遊覽車公司結帳會有糾紛。康福未來會合法做一日遊,用雙駕駛或多元交通工具,新產品已在規畫,例如雪霸團坐火車到新竹、武陵團坐火車到宜蘭等,李季柏說,「售價一定增加,不知消費者埋不埋單。」

不過他說,跨年去阿里山看日出的夜未眠行程,每年有百台車的銷量,坐巴士到台東太麻里看曙光是不到千元的低價等,可能從市場消失。對康福而言,一日遊是極小的營業項目,李季柏說,對小型旅行社、遊覽車而言一日遊卻可能是重要收入。

吳碧蓮也說,政府倉促推新規定,打亂國旅商序,蝶戀花遊覽車翻車是特例,花這麼多社會資源做改變,把產業鍊打掛了,遊覽車司機更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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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做翻滾測試遊覽車路上跑 橘委質疑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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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做翻滾測試遊覽車路上跑 橘委質疑安全性

2017-02-23 12:54聯合報 記者徐偉真╱即時報導

國道五號遊覽車意外造成嚴重傷亡,親民黨立委李鴻鈞今天表示,大客車2008年開始規定要做翻滾測試,但在那之前上路的遊覽車至今還在路上跑,如果老車能做測試,或許這次事故就不會有那麼多人傷亡;對此,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表示,因為翻滾測試是針對車體骨架,已完工的車無法召回檢測,交通部路政司則表示,對於那些車子,交通部將實施專案臨檢及鼓勵業者加裝安全輔助設備。

李鴻鈞說,這次出事的遊覽車不在2008年後規定要做翻滾測試的車輛裡,所以不耐衝擊,如果經過測試,或許就不會有這麼多死傷,相關單位應該要檢討如何讓遊覽車安全係數拉高。

財團法人車輛安全中心審驗中心執行長周維果說,他認同通過檢測的車可以降低事故時的傷亡人數,但他解釋,翻滾測試嚴格來說應該是「翻覆」,並沒有去「滾」車,相關測試目前在全世界方法跟標準是一致的,測試做的是車身結構強度翻覆試驗,屬破壞性,必須在車體組裝製造過程執行,依照骨架結構等做破壞性試驗,車子實際完成後,實務上就無法召回執行測試。

路政司科長趙晉緯說,外界所謂的「老車」是新的法規執行前上路,但在當時的確符合法規,交通部針對這些車輛有兩個方向,一是公路總局會針對2006年前的車召回實施專案臨檢,此外交通部今年1月也辦研討會,鼓勵客運業者加裝安全輔助設備。

親民黨團今天表示,政府應盡速研擬提升大型車輛強制加裝主動安全相關機制。記者徐偉真...
親民黨團今天表示,政府應盡速研擬提升大型車輛強制加裝主動安全相關機制。記者徐偉真/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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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無法請領亡故妹保險金? 律師:金管會錯誤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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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無法請領亡故妹保險金? 律師:金管會錯誤解讀

2017-02-23 13:28聯合報 記者李承穎╱即時報導

蝶戀花武嶺賞櫻團在國道翻車,卻傳出哥哥無法請領亡故妹妹保險金的問題。 聯合報系資...
蝶戀花武嶺賞櫻團在國道翻車,卻傳出哥哥無法請領亡故妹妹保險金的問題。 聯合報系資料照

蝶戀花翻覆案,傳出哥哥無法請領亡故妹妹的責任險(乘客險和旅責險),有金管會官員向媒體表示「兄弟姊妹之間沒有撫養、也沒有繼承的關係,因此哥哥對妹妹無法去請求。」但精通民法的律師周武榮指出,依照民法規定,兄弟姊妹間互付扶養義務,便可以請領保險中的「扶養費」,「金管會錯誤解讀法條!」

周說,行車事故致死得請求「損害賠償」的項目共有四項,分別是「殯葬費」、「扶養費」、「慰撫金」和「死亡前支出之醫療費及增加生活上需要的費用」,殯葬費請領為「支出殯葬費之人」,醫療費則是「代位被害人的繼承人」也可請領,因此哥哥確定可以請領這兩個部分。

但慰撫金屬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依照民法194條「兄弟姊妹」沒有請求權,因此必須在「父母比妹妹晚死」的死亡順序下,父母產生了妹妹慰撫金的「請求權」後,加上他們的保險契約有加註「請求權可以繼承」,那父母死後,哥哥才能取得妹妹慰撫金的請求權,否則這是一個專屬權,除了民法上194條上父母、子女和配偶外,其餘人不得請求。

但民法第192條第二項規定:「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有損害賠償責任。」也就是所謂的「扶養費」,民法1114條規定,兄弟姊妹相互間具有法定撫養義務關係,兄弟姊妹排在第四順位,在案例中,父母已亡故,妹妹依照順位下,有扶養哥哥的義務關係,因此當然可以請領保險中的「扶養費」。

周武榮說,保險公司現在只針對較具爭議的「慰撫金」,就不願讓哥哥請領妹妹的所有保險,金管會也錯誤解讀法條,如果是他來承辦這件案子,他就會分條來向保險公司請領,至少可以請到「扶養」、「醫療」和「殯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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