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認9罪正服刑 童樂居職員再認罪 - 20231205 - 港聞 - 每日明報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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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認9罪正服刑 童樂居職員再認罪

【明報專訊】「童樂居」虐兒案累計34名職員被起訴。27歲前幼兒工作員早前在裁判法院認9項虐兒罪,判囚4個月34周,她昨在區域院再認一項虐兒罪,即與另一職員合力將1歲男童雙腳壓向頭部約30秒。辯方求情稱,被告尚有3周便刑滿出獄,故申請提早答辯,以免刑滿後再判刑。法官王詩麗稱被告按壓男童的方式令他「分分鐘斷骨」,將案押後下周五(15日)判刑。

提早認罪 免出獄後再判刑

被告馮凱琍(27歲)現就另案服刑,她承認一項看管兒童的人虐待或忽略兒童罪,即於2021年12月21日,在旺角童樂居虐待1歲男童G。另兩項涉虐待1歲男童R的控罪獲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案情指出,被告2017年完成教育大學幼兒教育高級文憑,註冊為幼兒工作員,於2020年6月入職童樂居。案發當晚8時半,閉路電視拍到男童G與另外11名兒童在睡房的嬰兒牀上,被告與同案另一被告莊嘉宜走向G,被告捉住G雙手大力向下按壓,莊則捉住其雙腳大力往其頭部方向按壓,歷時至少7秒。約4分鐘後,兩人再次做相同行為。

與另一人合力壓男童手腳

辯方求情稱,被告明白案發時採取極不恰當方式處理幼兒行為問題,犯案是「咎由自取」;案發時正值疫情,童樂居人手不足,工作壓力引致案件,可幸無證據顯示男童受傷,亦極可能忘記本案,應不會造成長期影響,「係不幸中嘅大幸」。

王官看畢片段後表示,第二次襲擊歷時約26至30秒,詢問案發前發生何事;辯方表示當時男童腳伸出牀的範圍。王官形容幼童在本應安全的地方「提心吊膽」,被告按壓男童方式令他「分分鐘斷骨」,會考慮本案帶來傷勢的潛在可能。

【案件編號:DCCC 849-8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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