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省電設備」 民宅涉偷電送辦
2015/12/17 20:23
〔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年約30歲林姓男子在嘉市租一棟透天厝居住,因聽信不明的水電工推銷之詞,花數千元改裝電錶省電,被台電公司稽查人員會同警方查獲涉嫌竊電1年,損失金額達22萬6千餘元,訊後依竊盜罪嫌及違法電業法函送法辦。
警方調查,林某有竊盜前科、無業,因台電稽查人員發現,林某租屋處設有冰箱、冷氣等電器,用電量與電錶度數不符,會同警方上門調查,林嫌供稱,是一名水電工幫他裝設的「省電設備」,才裝約3個月,但對該水電工的資料說明不清,台電以1年的民生用電量估計,約損失22萬6千餘元,林嫌除可能背負刑責,還恐被罰20多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