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_百度百科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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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之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章对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中文名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实施办法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实施日期
2019年1月1日
定    义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

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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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章 住房租金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详情图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1]

扣除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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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范围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城市
市辖区户籍人口
>100万
市辖区户籍人口
≤100万
扣除方式
定额扣除
扣除标准
1500元/月
1100元/月
800元/月
扣除主体
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分别扣除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4]

扣除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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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宇在省会城市工作,一直没有购买住房,租房生活,月薪8 000元,可享受到新规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那么她每月需纳税部分为:
5 000+1500=6500(元);
8 000-6500=1500(元)。
温馨提示:不同承租住房地政策扣除标准也不同: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8 000元(每月1500元);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13 200元(每月1 100元);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9 600元(每月800元)。
注意:5000元为月起征点。

相关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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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
2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主要工作城市是如何定义的?
答: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3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4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根据《办法》规定,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
5 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该留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6 夫妻双方无住房,两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自租房,如何扣除?
答: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无住房,可以分别扣除。
7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不可以。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反之亦然。
8 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赁扣除的起始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起租的当月,截止日期是租约结束或者在主要工作城市已有住房 [2]

相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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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新个税法开始实施,在申请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时,因为需要填报房东信息,而房东对配合租客填报相关资料还有疑虑,出现了一种新的舆情认为,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是将税负转嫁给了房东,房东也会因此提高房租的猜测,让房东和房客都感到不安。
2019年1月6日,新京报评,对个税房租专项扣除,不必反应过度。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