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經營安定準備金之提存
【一】解決年資負債問題:
1、員工資遣費。
2、員工退休金。”特別說明四”
除法定最低 2﹪存進中信局,其餘不足部份可另外提存,資金不被凍結。
【二】非職災死亡(意外或疾病)之撫恤金:
企業對員工在任職期間非職災身故有撫恤責任,目前勞工局有其認定標準,最低以資遣費為計算基準。
【三】企業安定基金:
1、企業緊急週轉基金。
2、企業擴充基金。
3、隨時有準備,公司不怕沒錢,員工不怕拿不到錢。
【四】股東負債分擔 :
企業經營過程中途有股東退股,而繼續經營之股東,不用承擔退股股東退股前所應支付之年資負債。
【五】股 東 分 紅 :
依持股比例分紅。(若未支付出去之剩餘現金價值)
【六】建立企業資產信託:
建議存入保險公司,比銀行更安全及穩定,使公司之現金資產在契約約定下形成一信託行為,當公司發生危機時,不受債權債務影響,有效成為隱形性資產。”特別說明一”
【七】企業資產轉移 :
1、轉移給下一代經營者。
2、轉移給各股東。
3、轉移給重要幹部。
【八】費用資本化 :
對於將來未動用之現金價值也可轉為企業再增資之資本。
貳、員工福利與效率之提昇
未來勞工退休金改為個人帳戶提存必定會造成流動率的增加,對企業在管理上、訓練成本及員工向心力勢必有所影響,因此在企業講求人力資源及工作效率提昇的潮流中,將面臨相當大的挑戰。所以,管理制度;績效及員工福利將是企業主要更積極的思考方向。
為提高員工之工作意願及配合度,且使主管具有充分之管理及要求工具,並使考核具備有效性,故研擬一套績效與獎金制度結合之辦法是很重要的。因此企業經營安定準備金可適當的來加以運用 ----------
例:為了避免員工短期間流動過於頻繁或技術及經驗的傳承,公司可以制定若員工任職幾年後考核平均為多少等級以上而離職者,可將此企業經營安定準備金的保單移轉給他當作離職金。
本計劃最終目的是為企業有效預留一筆經營風險的安定基金,以達到企業永續經營及勞資和諧,尤其中小企業在資本額有限的情況下更行重要。
以多年實務規劃規劃經驗,以法源為依據,針對客戶案件之需求,經由執案師與客戶充分研論後,制定規劃細節,執行規劃內容,達成規劃目標
回饋分享=免費提供相關問題診斷諮詢服務
服務專線0958588128楊顧問
文章定位:
人氣(947) | 回應(0)| 推薦 (
0)| 收藏 (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