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歲婦被誘低息借貸 遭騙徒冒簽滙走200萬 - 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 - 新聞 - 社會 - D180709

61歲婦被誘低息借貸 遭騙徒冒簽滙走200萬

社會 08:35 201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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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歲的劉女士被騙徒冒簽名匯走銀行戶口200萬元存款,憶述事件時激動落淚。(車耀開攝)

  有市民去年7月接獲騙徒來電,聲稱可提供低息貸款優惠,要求她將200萬元存放至大新銀行戶口作抵押,後被騙徒冒認簽名,暗中將200萬元存款滙走。有議員批評涉事銀行把關不力,有保安漏洞,要求金管局調查。警方表示已將案件列作「欺詐」處理。

61歲的事主劉女士去年7月底接獲騙徒來電,對方自稱是財務公司職員,得知劉女士及其弟有借貸需要,相約他們於8月初會面,當時騙徒表示可以幫她向銀行借錢,息率低至2厘,條件是存放200萬元於大新銀行戶口作抵押,證明劉女士有足夠資產。劉女士弟弟曾詢問可否存款至恒生銀行,惟騙徒堅稱只能存款至大新銀行。

劉女士於8月中再收到財務公司職員來電,相約她簽署兩份借貸文件,劉女士表示肯定當時並沒簽署滙款申請表。她後來與弟弟將200萬元存入銀行戶口。

去年9月2日,劉女士「打簿」時發現戶口中近200萬元存款於8月27日被不明男子轉走,劉女士從銀行獲得滙款申請表副本後,發現該簽署是冒簽,要求銀行取消滙款不果,她於同年9月4日到旺角警署報案;她憶述發現存款被轉走那刻怕得發抖,非常無助,又指已無法與騙徒聯絡,與大新銀行周旋多次亦沒結果,感到無奈,曾萌生死念。 

民主黨區議員袁海文指,大新銀行答覆查詢時表示,該行分行職員按正常程序,即核對匯款申請書的資料、核對簽名、抄錄非戶口持有人的身份證號碼、確認有足夠餘額,才處理滙款申請。袁事後向各大銀行查詢處理大額滙款時的做法,認為大新銀行的處理手法疏忽及不能接受。他稱恒生銀行、中國銀行、創興銀行、工銀亞洲只容許戶口持有人辦理轉帳,而其他銀行均接受非戶口持有人代理滙款,但會確認第三方與戶口持有人的關係、遇上大金額如100萬或以上交易,會致電戶口持有人確認。

警方回覆查詢時表示,旺角警署去年9月4日接獲一名60歲姓劉女子報案,指被人騙去其存放於一銀行約200萬元存款。案件列欺詐,由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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