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雖然法律沒有要求租約一定要簽書面,但是為了有憑證不要產生爭議,也不要變成不定期租約,所以通常會簽訂一本租約。其中,租約還分成三種。
文:蔡志雄
房客該適用哪一種租約?口頭訂租約就有效
我當律師,常常遇到有人問我一個問題:「律師,我去看了一間房子,也付了錢說好要租了,可是還沒有簽約,是不是租約無效我可以把錢拿回來?」
基本上會這樣問,一定是以為租約一定要簽白紙黑字,也就是一定要在一本租約上簽名才會生效,但這樣的觀念其實是錯的。
想一想,我們每天去外面吃飯,或者買水果,有跟老闆簽一本白紙黑字的合約嗎?沒有啊!可是可以講吃飯跟買水果的合約就因此無效嗎?不是。即便沒有簽約,可是當我們跟老闆說來個75元的排骨飯,或者25元一斤的柳丁買兩斤,老闆也願意賣,吃飯跟買水果的合約都已經生效了。
因為法律並沒有要求吃飯跟買水果一定要簽立書面,這叫做「不要式行為」,至於有些法律規定一定要具備書面形式的,例如像是結婚、離婚,一定要有結婚證書或離婚協議書這一類的,叫做「要式行為」。
而租房子,就跟吃飯還有買水果一樣,都是屬於「不要式行為」,所以一旦跟房東講好要租房子,錢也已經付了,這個租約就算有效了。你說多少錢要租,房東也願意按照你講的金額租給你,這個租約就合法成立了,不會因為沒有簽白紙黑字的租約就無效。
但是啊,畢竟是租一個房子,重要的事情包括像租金、租約期間、押金、修繕責任、可不可以轉租等等,如果沒有一個白紙黑字的憑證,會不會日後房東跟房客一人講一種話,也很容易發生糾紛,而且根本無從認定誰在說謊。
因此,即便租約沒有規定一定要簽紙本的租約才合法成立生效,但房東房客之間最好還是要簽租賃契約,避免對租約的內容日後產生爭執。而且,法律有特別規定,一年以上的租約如果沒有用書面字據訂立,就視為是不定期限的租賃。
變成不定期租賃會怎樣?
原則上如果是不定期租賃,那房客就賺到了。定期租賃有一個到期的時間,例如是年底12月31日,租約到了那一天,房東可以說:「ㄟ,我們租約到期了,我不要再租給你了」。同樣,房客也可以說:「ㄟ,租約到期了,我不要跟你租了」。相反的,租約變成不定期租賃會怎樣呢?不定期就會變成沒有一個「ending的時間」,房東就沒有辦法說到期不要再租了,這時候該怎麼辦呢?
在過去,除非發生土地法一百條規定的情形,房東才可以請房客搬家,像是房東要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築、房客違反規定轉租給別人、房客積欠租金額,用擔保金抵償還欠二個月以上、房客以房屋供違反法令使用、房客違反租賃契約、房客損壞房屋或附著財物不為相當賠償。換言之,只要房客有照時間繳租金,也沒有違約,那房東就無法自行把房客趕走,必須跟房客協商,而且通常要付一筆搬遷費,才能把房客請走。
聰明的人一定會想到,那房東就說我要把房子收回來自住就好啦!但事情也沒有這麼簡單,既然房東本來把這間房子租給房客,代表房東有別的地方可以住,才有辦法把多出來的房子租出去。也不能突然莫名奇妙就說要收回來自住,是家裡人口突然增加?或者有家人從國外回來需要更大的空間?當房東房客有爭議時,法院當然會要求房東要提出一個合理收回自住的理由跟證據,提不出來還是會被駁回的。
以上的處理方式在租賃專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之後又有所不同了,因為租賃專法第十條規定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租賃契約的理由,並未限制僅針對定期租約,所以解釋上對於不定期租賃應該也可以適用,而且租賃專法相對於土地法及民法為特別法,所以應該優先適用租賃專法的規定。
包括承租人毀損租賃住宅或附屬設備,不為修繕或相當之賠償、承租人遲付租金或費用,達二個月之租額,經催告仍拒繳、承租人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將租賃住宅轉租於他人、出租人為重新建築而必要收回以及依其他法律規定得提前終止租賃契約等等的情形,即便已經變成不定期租約,出租人還是可以提前終止租賃契約。但同樣的,假如沒有發生以上狀況,房東還是無法自行把房客趕走。
所以原則上租約一旦變成不定期,房客就可以住爽住滿,對房東而言相當麻煩。
但是要注意一點,不定期租約也不全然對房客都是好處,因為已經變成不定期限了,所以房東有權利要求依房屋價值的昇降,請求法院調整租金,房客有被調漲租金的可能。
好吧!回到我們前面講的租約,雖然法律沒有要求租約一定要簽書面,但是為了有憑證不要產生爭議,也不要變成不定期租約,所以通常會簽訂一本租約,那麼,簽訂哪一個版本的租約就很重要了。
啥?租約還有分版本啊!沒錯,而且租約還不只有兩種,總共有三種。
租約的種類
其實,租約分這麼多種,都要拜一個人所賜,她的名字叫做「張淑晶」,沒錯,就是曾經在媒體上轟動一時的惡房東張淑晶。因為她跟房客之間的糾紛,租約裡頭的規定欺負房客就算了,居然還會憑空生出房客沒看過的內容,讓政府意識到房客的弱勢,於是展開一連串租賃制度的變革。
首先,在2017年1月1日開始實施新制租約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只要是企業房東,通通要適用這個版本,而且效力很強,政府規定應記載事項沒寫在租約裡的,自動生效;不得記載事項還寫在租約裡,這部分就會無效。
應記載事項例如押金最高不得超過兩個月租金總額、要載明水電及相關稅費負擔方式、租賃雙方可不可以提前終止租約、違約賠償金額最高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房屋返還點交手續以及未返還房屋違約金計算等等。
Pitch For Good:2024 FUBON Talks富邦演說秀,尋覓永續轉型新座標!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富邦集團年度重點活動「2024 FUBON Talks富邦演說秀」4月30日於松菸誠品表演廳圓滿落幕。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興更親自出席,鼓勵員工發揮創新思維、深植企業永續文化,攜手集團同仁共創永續未來可能性!
富邦集團一年一度的內部重點活動「FUBON Talks 富邦演說秀」,日前於松菸誠品表演廳圓滿落幕。活動過程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興也聯袂參與,擔任集團內部評審,與員工一同實踐企業永續承諾,展現集團貫徹永續發展、深耕ESG的決心。
本屆富邦演說秀承繼富邦金控2021年擘劃的永續願景藍圖,以「永續」與「低碳」為主題,圍繞集團永續願景工程的「低碳、數位、激勵、影響」四大策略,邀請富邦集團旗下各大事業群員工參與,從日常工作洞察永續行動與創新的可能。藉由富邦演說秀,也希望讓同仁們看見個人的永續影響力,一起成為「地球隊」的行動者,響應迫在眉睫的全球永續議題,追求人與環境雙贏的共好共榮。
深植永續企業DNA,發揮正向影響力:從富邦演說秀看見淨零永續新世界
富邦深耕台灣超過60年,富邦演說秀更是集團內連續舉辦將近40年的重要活動。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表示,不只比賽場地幾經輾轉,每一屆演說秀的主題也緊扣趨勢潮流,代表著富邦集團所關注的議題,而演說秀的舞台,就是集團同仁發揮創意、激發創新能量,為社會永續共盡心力的焦點。「希望你們的點子讓我更大方地打開荷包,和社會一起共享,把永續的觀念刻入骨髓、成為企業文化的DNA。從你我開始,踏出永續的每一小步。」蔡明忠董事長勉勵道。
既然聚焦永續與ESG議題,本屆FUBON Talks富邦演說秀的評審陣容也特別邀請擁有諸多永續發展經驗、或強大社會影響力的重量級來賓擔任。包括我國永續議題推動先驅KPMG安侯永續董事總經理黃正忠、最具積極影響力的ESG平台「天下永續會」負責人熊毅晰,以及百萬訂閱議題評論型YouTuber張志祺,並由富邦集團董事長蔡明忠、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興與三位來賓共同組成評審團,講評集團參賽員工精彩絕倫的演說內容。
活動中,KPMG安侯永續董事總經理黃正忠也表示,全球距離暖化1.5度的「氣候逃命線」已經不遠,我們迫切需要包括能源、交通、運具、建築甚至材料等系統性的轉型,而富邦集團就是鉅變之下能夠做出改變的角色。期待在演說秀當中,看到更多能幫助臺灣系統性轉型的產品和服務,「我們不僅要活命,還要找出臺灣新的路,我相信富邦一定可以在低碳淨零的趨勢,為臺灣找到新的座標。」
選擇每一個對地球好的決定,就是創造永續影響力的關鍵
今年度富邦集團各公司報名踴躍,內部初選後共有23名集團同仁脫穎而出,包括來自台灣大哥大、台北富邦銀行、富邦華一銀行、富邦證券、富邦人壽、富邦財險、富邦產險、富邦投信、富邦媒體科技與凱擘大寬頻的12名企業同仁;以及來自富邦產險、富邦人壽與凱擘大寬頻的3組團隊,前後站上演說秀舞台,分享他們的永續行動與減碳提案。
雖說「永續」是個巨大的命題,許多事務的執行與推動都要仰賴政府、企業的力量,不過演說秀中,許多集團同仁們都提到了兩項關鍵──影響力及累積。例如來自台北富邦銀行的許家豪就提到,過去富邦集團舉辦內部活動「FUBON綠行動」,透過簡單的永續任務,就號召全集團超過3,000人參與、完成了超過30,000件永續行動,這項微小行動展現出影響力的傳遞與累積。許多選手也不約而同地提到,只要將對永續的理解植入企業DNA,把每一次工作、每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做好,選擇一個又一個對地球好的決定就能成就永續。
評審講評時,天下永續會負責人熊毅晰特別引用聯合利華前執行長波曼(Paul Polman)主張的淨正效益(Net Positive),讚賞本次演說秀上富邦人的積極與主動。「過往企業的永續行動大多都是被法遵要求、或出自『補償』心態,而淨正效益指的是更積極、主動地為地球、為社會做更多。不論是凱擘寬頻做交通訊號、還是momo綠活會員做包裝減量,這些都是你們(富邦同仁們)主動發現社會有需求、或是該行動對永續發展有幫助,所以你們積極去做,這真的非常難得。」他說道。
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興也表示,富邦演說秀是早期富邦演講比賽演變而來,但在富邦不斷進步的過程裡,演說秀既保持著傳統的形式,又在傳統形式當中持續尋求創新。他也笑稱,雖然內容一年比一年精采,但評審評分也變得越來越困難,選手們的表現真的都非常精彩,可見同仁們對富邦演說秀的重視程度。
深耕臺灣超過一甲子:富邦集團持續實踐ESG,為社會與環境創造更多可能!
經過評審激烈燒腦的討論與評分,最終由台北富邦銀行許家豪、富邦財險高禹珩、富邦產險黃欣儀、凱擘大寬頻張芳琪,分別拿下個人演說的分組冠軍;團體組則由富邦人壽的「碳錢幸福隊」(吳宜軒、王一平、蔡沂錚)拿下冠軍獎盃。
作為富邦集團最受矚目的重點活動,演說秀除了台上高潮迭起的演說內容,台下亦有超過百位啦啦隊同事到場為選手加油,每場演講開始前更有融入ESG理念的應援打油詩,同一時間線上還有許多集團員工在聊天室喊話加油。不只展現富邦集團上下一體凝聚力,更讓所有人看見富邦人面對永續議題源源不絕的創意與活力──這個下午,所有富邦人都成為了集團ESG議題的主角。展望未來,富邦集團也將以永續經營為使命,Run For Green™,持續在ESG領域努力,為社會與環境創造更多正向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