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已离职员工多缴纳了一个月的社保,公司让我承担单位多交的费用3000元,我应该承担吗?

我刚到公司一个月,以前没操作过保险,这个月发现给已离职员工未减员,给他多缴纳了一个月的社保,公司让我或者我和我领导承担单位多交的费用3000元,或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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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个回答

您老人家看看您这想法:

现在我也觉得公司给他多交一个月也没什么,公司承担就行了,没必要非要让我们赔钱。

公司不是冤大头啊,要考虑所有者权益的。

公司虽然常常为员工的错误买单,但并不总是!

我要是你上级,你过不了试用期。


刚到公司一个月,以前没操作过保险,这个月发现给已离职员工未减员,给他多缴纳了一个月的社保。

这事过错肯定在你,

暗示你不赔钱就离职的领导是什么职位?

你态度诚恳点,多给领导道歉看看,

有时候领导窝火,是因为员工错了,不知错,不认错,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

态度问题,不是钱的问题。

Ps:你是刚毕业?

  既然已经离职,那说明合同终止了,由于公司员工操作上的过错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只能公司自己负责。不过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尽量友好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由于金额不是很多,由公司自己解决也是问题不大。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