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络借贷平台_百度百科
收藏
0有用+1
0

P2P网络借贷平台

互联网金融服务网站
P2P网络借贷平台,是p2p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互联网金融(ITFIN)服务网站。p2p借贷是peer to peer lending的缩写。网络借贷指的是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这也是未来金融服务发展趋势
p2p网络借贷平台分为两个产品一个是投资理财,一个是贷款,都是在网上实现的。而且一个是贷款,一个是现金。2018年7月,P2P平台因逾期兑付问题或经营不善而停业,其中部分被曝爆雷的机构已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
2024年3月15日,2024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曝光了P2P网络借贷平台,P2P网络借贷平台还在隐秘的运行。
中文名
P2P网络借贷平台
外文名
peer-to-peer lending platform
起    源
2005年英国
实现方式
互联网

产生背景

播报
编辑
P2P小额借贷是一种将非常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商业模型。是当前互联网金融(ITFIN)趋势下的一种产物。它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于满足个人资金需求、发展个人信用体系和提高社会闲散资金利用率三个方面,由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孟加拉国)创立。
1976年,在一次乡村调查中,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把27美元借给了42位贫困的村民,以支付他们用以制作竹凳的微薄成本,免受高利贷的盘剥。由此开启他的小额贷款之路。
1979年,他在国有商业银行体系内部创立了格莱珉(意为“乡村”)分行,开始为贫困的孟加拉妇女提供小额贷款业务。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P2P小额借贷逐渐由单一的线下模式,转变为线下线上并行,随之产生的就是P2P网络借贷平台。
这使更多人群享受到了P2P小额信贷服务。P2P网络借贷平台主要的优势是“便捷,快速,不受地域限制等等”,P2P的主要发展方向在于其高效的“闪电借款”模式,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另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通过这种借贷方式来缓解人们因为在不同年龄、地域时收入不均匀而导致的消费力不平衡问题。
P2P网络借贷平台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也带动了P2P行业重心的转移,P2P的重心更加转移到了移动端进行,以微信金融 [2]为例,闪电借款平台借势双十二宣布旗下产品完成25亿元交易额粉丝注册用户近300万人。闪电借款用户多为22-30岁左右的年轻人。

经营模式

播报
编辑
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发展已相对完善,这种新型的理财模式已逐渐被身处网络时代的大众所接受。一方面出借人实现了资产的收益增值,另一方面借款人则可以用这种方便快捷的方式满足自己的资金需求。
国外成功的P2P网络借贷平台 Zopa:2005年3月在伦敦成立,已拥有超过24万注册会员,除Zopa UK外开发出Zopa Italy, Zopa Japan, Zopa USA。
国外成功的P2P网络借贷平台 Prosper:成立于2006年,拥有超过98万会员,超过2亿的借贷发生额,是世界上最大的P2P借贷平台。
国内于2007年8月在上海成立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2012年国内P2P进入野蛮生长期,但并无明确的立法。
由P2P的概念已经衍生出了很多模式。截至2018年2月,中国正常运营的的网络借贷平台1890家,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类:
一、担保机构担保交易模式
这也是最安全的P2P模式。此类平台作为中介,平台不吸储,不放贷,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由合作的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提供双重担保。此类平台的交易模式多为“1对多”,即一笔借款需求由多个投资人投资。此种模式的优势是可以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由国内大型担保机构联合担保,如果遇到坏账,担保机构会在拖延还款的第二日把本金和利息及时打到投资人账户。
二、P2P平台下的债权合同转让模式
可以称之为“多对多”模式,是一条非典型的道路--P2P的线下模式。借款需求和投资都是打散组合的,自己作为最大债权人将资金出借给借款人,然后获取债权对其分割,通过债权转让形式将债权转移给其他投资人,获得借贷资金。
其构架体系可以看作是左边对接债权,右边对接债务,平衡系数是对外放贷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转让债权,如果放贷金额实际小于转让债权,等于转让不存在的债权,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属于非法集资范畴。
三、大型金融集团推出的互联网服务平台
此类平台有大集团的背景,且是由传统金融行业向互联网布局,因此在业务模式上金融色彩更浓,更“科班”。
四、以交易参数为基点,结合O2O(Online to Offline,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的综合交易模式
这种小贷模式创建的P2P小额贷款业务凭借其客户资源、电商交易数据及产品结构占得优势,其线下成立的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对其平台客户进行服务。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了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 [3]

经营规则

播报
编辑
P2P网贷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已成为行业的共识。初步形成三种发展路径:
第一种 是通过民间借贷服务中心予以规范。比如,温州鄂尔多斯成立了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以公司的方式引导P2P平台入驻,要求将有关交易数据登记备案,对P2P的业务进行监管,这是一种较规范的方式。
第二种 是通过信息服务行业协会进行规范,这种模式在上海已开始尝试。如何给P2P平台定性,一直是行业颇具争议性的话题,在法律环境下不能将P2P平台定性为金融机构,因为中国对金融机构有着严格的审批制度和准入要求,所以把P2P平台定性为信息服务机构较准确,通过行业协会探索自律规范也是可行的解决办法。
第三种 是成立P2P行业的自律联盟。我们国家要成立一个行业协会需要先找到主管部门,然后才能去民政部门审批。问题是P2P没有主管部门,通过审批非常困难。一些P2P有关的组织是没有官方背景的民间组织,没有很强的规范作用,更需要靠企业自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作为借贷案件受理,确保了民间借贷的组织形式及其合法性。但是,民间借贷中也应当遵循一些特殊的法律规定,例如:借款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的4倍(详见下)。至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通过何种形式或者平台进行借贷,法律并没有规定。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故意以高利率吸引他人出借款项并将资金用于套利的或者以欺骗手段骗取他人出借款项的,将构成犯罪,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六、民间借贷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十一、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十三、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008年3月,商务部已正式批准了我国第一家可跨省连锁经营的民间借贷中介公司。至此,我国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存在已经得到国家监管机构的承认。由央行起草的《放贷人条例》草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民间借贷”正在国家立法层面得到确认。 [4]

平台责任

播报
编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分别对于p2p涉及居间和担保两个法律关系时,是否应当以及如何承担民事责任作出了规定。
按照《规定》中的条款内容,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5]

存在的风险

播报
编辑
除了参与者的信用风险,更为重要的是网贷平台自身的风险,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信用风险

由于资金流量规模较小,多数银行并不给予P2P网贷公司资金托管服务,这便给部分恶意创办的网贷平台提供了利用管理不严的资金托管机构进行欺诈的机会,这也是“淘金贷”和“天使计划”诈骗案得以发生的原因。

经营风险

由于网贷平台创立初期往往难以盈利,运营成本较高,加之激烈的行业竞争更是延长了“烧钱”的阶段,长期难以盈利的平台将不得不面临关闭的命运。
2011年7月,哈哈贷宣布关闭。在其长达一年半的营业时间里,只取得了30多万盈利,而相较于每年200多万的成本投入,这一部分盈利显然是杯水车薪,资金的捉襟见肘让哈哈贷终于难以为继。而类似的情况未来或许会越来越频繁地出现于这一初期野蛮生长的行业中。

市场风险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一般不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5倍,最高不超过10倍。而网贷公司担保倍数突破10倍警戒线是业内常态,一旦发生系统性风险,大面积的违约将拖垮网贷平台。
就国外成熟的平台Zopa和Prosper的经验来看,由于二者分属有担保和无担保模式,这决定了二者的风险和收益水平差别非常明显。
具体而言,Zopa历史上的逾期坏账率一直控制在2%左右的水平,而Prosper的平均坏账率水平达到7.42%,与之对应的是Zopa的收益率水平在5.6%-7.5%,而Prosper的平均收益率高达17.11%。国内网贷平台的收益率水平来看,其普遍在15%以上,且不同模式之间收益率的差别并不明显。因此,我们认为,这其中很大一部分体现的是投资者对于网贷平台风险所要求的溢价。 [6]

主要问题

播报
编辑
P2P平台主要存在两大问题
一是预期投资回报率过高,而实体经济却难以维持业绩并导致运营平台的资金链断裂;二是针对雨后春笋般四处开花的P2P,既没有门槛,政府也缺乏统一的征信平台。P2P就像传统借贷行业银行,也可以分为直接融资间接融资
中业兴融表示,在直接融资方面,P2P平台仅充当信息披露角色,帮助资金供求双方进行更高效的匹配,而不涉及资金运作,也不参与担保;但是在间接融资方面,P2P平台充当了以往商业银行金融中介的职能,负责从一方接入并向资金需求方提供实质资金,在这种情况下P2P就担当了资金转让与风险中介的角色。
对于直接融资性质的P2P平台,更需要的是借款一方的征信数据;而对于间接融资P2P,由于其担当的是小额放贷机构的角色,甚至与非法集资只有一线之隔。
而资金提供方此时的出资就好比是给一个放贷机构提供贷款,因此就不得不考虑该机构的信用程度。此时不仅仅需要资金需求方即实体企业的征信数据,P2P公司的信用数据也是必需的。 [7]

需求分析

播报
编辑
就P2P网贷需求侧来看,为市场提供小额贷款的模式除了P2P网贷,小贷公司和民间借贷占据了重要的地位。相比较而言,一方面,网贷运营的成本远低于小贷公司,另一方面,其为无法提供担保、抵押的群体提供了便捷的融资渠道,最重要的是P2P网贷由于借助网络突破了时空的限制,在规模上的发展空间远大于自有资本放贷的小贷公司。
而相对于传统的民间借贷,P2P网贷消除了向亲朋好友借款时欲说还休的尴尬,并且高度分散化的投资使得即便发生信用风险也不至于对贷款人构成太大影响。正因为这些比较优势,P2P网贷在小额贷款这一细分市场中有着生长、发育乃至壮大的基因。
就P2P网贷的供给侧来看,由于其为市场提供了一种灵活自主的投资方式,且赋予投资者较高的收益水平,加之成熟平台较为完善的风险保障体系,相比于传统的投资理财渠道有其独到的优势。正因为此,网贷这一模式吸引了大量的资金,具备持续发展的生命力。
由于P2P网贷很大程度上具有民间金融的属性,加之国内网贷市场没有受到制度的强制约束,这使得其领先于整个金融系统实现了利率市场化,因此网贷的收益率水平可以成为观察民间信贷市场的窗口。进一步来看,随着网贷平台与区域性金融机构合作的不断推进,本地化趋势将使得其作为区域信贷供求观察窗口的功能不断凸显。而这可以为我们从微观上观察某一地区的经济活动提供一种新的、可行的途径。

三种风险

播报
编辑
第一是经营不善,导致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平台无法存续,因为P2P作为平台收取的是两块收入,一块是根据达成交易的收入的一定比例,另外一块是会员费。P2P的支出是经营平台所需要的一系列费用,如果平台的交易不活跃,收入不能覆盖收益也很正常,但是这种风险是经营者自身的风险,理论上不会波及到交易主体。
第二则是交易机制设计不合理所导致的出资人信用判断出现失误,导致坏账出现,从而受到损失,交易机制的设计是P2P的核心点,一个良好的交易制度的设计,是可以避免很多风险点出现的。
例如通过对借款人的各项真实性审核的机制,借贷周期的时间限定,交易风险赔偿制度的设计,甚至是利息制度的设计,还有集中撮合制度,等等各项制度的创新设计,在国外甚至有人际关系信用制度的量化设计,都进行应用到平台上来,从而进行大幅度拉低交易坏账的出现,但是任何交易机制都会存在缺陷,只能在长期实践中,不断发展和优化,这个其实是出资人自身该承担的风险,而平台也要不断的去优化这种设计,成就平台的核心竞争力。
第三点其实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平台是否会存在利用交易机制设计的漏洞,人为的进行骗贷活动,由于交易数据、信用审核的权限都放在平台手里,出资人却不能有效审核这些信息,也无从判断真假,那么处于的地位就非常的不利地位,很容易就让P2P走入歧途。
诈骗等一系列恶性事件就很容易产生。尤其在一些集中撮合交易方式的平台上,就更容易产生这种情况。随着经济形式恶化,很多不具备公信力的P2P,应该在这方面会不断的发酵,应该还是会有恶劣的事情出现。

发展趋势

播报
编辑
互联网金融(ITFIN)的兴起,以P2P网贷模式为代表的创新理财方式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认可。P2P的借款人主体是个人,以信用借款为主,面对社会筹集资金。而与之相对应的P2C,P2P网贷的升级和进化版。P2C依然是面向社会筹资,借款主体则是以企业借款为主。P2C模式的网贷平台,其借款人为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及还款来源的企业。相较个人而言,企业的信息比较容易核实,还款来源更稳定。
2012年P2P网贷入选“2012年中国年度创新成长企业100强”中入选的金融信息服务企业。
互联网金融才大潮初起,当前的鱼龙杂混、良莠不齐的情况一定不会长期持续下去。P2P健康发展的前提可能是要经历一些风雨,淘汰一批经营不善的网贷公司,甚至要打击掉一批借着P2P平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团伙。我相信,经过洗牌之后,一些巨型的、有实力的网贷公司或许将兼并一些中小型网贷公司,并且专注做平台的P2P公司将引进和培育一批金融服务机构进行合作,链接网贷行业的上下游,优化产业链,形成一个巨大的互联网金融产业集群
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推测,如果政策法律环境没有显著恶化,我预计再过个三到五年,我国或许将成长出几家巨型的线上、线下结合的P2P公司,可能通过连锁加盟的方式,与本轮金融改革试点地区合作,并且与资本市场相结合,拿到投资后做进一步的区域扩张和功能优化。
由于当前网络借贷的风险管理体制尚未成熟,P2P行业还过于脆弱,坏账风险以及政策风险一直是P2P网贷企业的心病。2011年7月,积累了10万注册用户、自称“中国最严谨网络借贷平台”的哈哈贷网站宣布因为资金短缺将关闭,银监会随即发布“风险七条”提出警示,更是一度让整个行业陷入绝境。
但可以看出,电商、P2P网贷平台、银行三者不是完全竞争的关系,而也存在较大的合作机会,在亦敌亦友的微妙关系中互相扶持、相互竞争。电商企业、银行、P2P网贷平台企业,谁都有可能被整个合作链中排除在外,也可能在竞争中被淘汰出局。在这方面,阿里信贷的地位短期内仍难以撼动,其更大的风险来源于内部风险控制,受外部影响较小。
2015年4月14日,“接地气”成中国P2P平台发展关键。 [8]
金融的本质就是对风险进行定价。失败的风险控制足以导致一家大型公司倒闭,甚至会引发连锁反应造成金融危机。P2P网贷平台利融网对于中国正在迅速成长的大量中小型互联网金融公司,对于市场风险更是敏感。对风险控制稍有疏忽,就有可能造成公司资金链的断裂,甚至引发倒闭潮

三条红线

播报
编辑

资金池

P2P网络借贷平台
即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 [9]

非法集资

为部分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未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又称借款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

庞氏骗局

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并采用在前期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或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卷款潜逃。

基础数据

播报
编辑
在身份户口正确的基础上,还有一个重要数据就是学历学位信息,P2P网贷公司利融网目标客户基本限定在接受过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群体,基于这个限定的原因是认可教育制度的筛选,这个群体的人相对有较高的还款能力和接受过基本的信用教育。

防范骗局

播报
编辑
随着国内p2p借贷的盛行,越来越多的行骗机构也趁机加入进来,假借“无抵押贷款”的名义,以“只需要凭身份证即可办理”等各种诱惑的条件骗取急需资金者的资金。
勿图省事贪便利
相比抵押贷款来说,无抵押的信用贷款所需要的风险更大,因此也都有着更为严格的审核标准与申请流程,切忌因为急需资金就轻信这些看上去简单的办理条件流程。要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任何资金的出借都是有一定的风险的,也就相应有着风险控制措施
当面申请
任何从事贷款服务的公司都有其固定的办公场所,而且都是需要申请人当面填写申请的。申请者亲自上门申请,就能有效地对公司的真实性进行评估,极大地降低上当的可能。即使不能亲自上门的,也得亲自见到相关负责人面谈,加强了对于贷款提供者真实性的直观评估,同时也相应降低了借贷风险
勿轻信“贷前费用”
正规的贷款服务公司都不会收取贷前费用的,而预扣利息的行为也是有违相关法律规定的。因此,直接或者变相的“贷前费用”都是不合法的,申请人有权拒绝。
当然,更多的防范措施还需要申请人擦亮双眼,明辨是非,切勿因急需用钱草率从之,从而给了行骗者以可趁之机。

重要事件

播报
编辑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站12月28日最新公告显示,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 [10]
2014年4月28日,百度宣布着手全面清理不良P2P网贷平台,对在百度进行推广的P2P网贷平台 “短期内全部下线”,上线时间尚无明确时间表。据悉,被百度下线的P2P网贷平台已经超过800多家,百度表示,后续还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将清理行动扩展至所有搜索结果。 [11]
P2P(Peer to peer)平台在野蛮生长的同时,风险事件频频爆发冲击着投资者的心脏。北京首个P2P平台跑路的消息爆出后,震惊了整个P2P行业。不少业内人士认为,P2P行业跑路、倒闭频发将加速行业迎来大洗牌。 [12]
从下半年开始,“跑路”、“倒闭”、“提现困难”等太多的问题字眼充斥着整个P2P行业。据网贷天眼统计,仅5月就有八家平台出现跑路或提现困难,其中深圳就有三家,且开业时间都较短。另据网贷之家的数据,已经有45家P2P平台跑路。值得注意的是,这45家平台绝大多数上线时间短,并非因经营不善或资金断裂跑路,而本身就是一场骗局,有些平台的办公环境及核心团队为经过PS处理后的照片。 [12]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P2P行业风险事件的多发,不仅会加速监管细则的出台,更会加快行业的大洗牌。网贷之家相关负责人也表示,P2P行业两极分化非常严重,随着网贷政策的进一步明确,壁垒会明显加大,同时行业也能发展得更规范。 [12]

发展现状

播报
编辑
2024年3月15日,2024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曝光了P2P网络借贷平台,P2P网络借贷平台还在隐秘的运行。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