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輕重症6大分流收治原則!兒童病例出現6大症狀需緊急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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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診輕重症6大分流收治原則!兒童病例出現6大症狀需緊急送醫

本土疫情飆升,確診數每日千例以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布確診者分流收治原則,以及兒童確診的緊急送醫條件。

Photo / 衛生福利部、https://www.pexels.com/

確診輕重症6大分流收治原則!兒童病例出現6大症狀需緊急送醫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指揮中心因應各縣市啟動居家照護,即日起取消居家照護同住者健康條件限制,依COVID-19確診者病症程度,並調整6大分流收治原則,一起來看看!

1.中/重症之確診者

均收治於醫院。

2.無症狀/輕症之成人及青少年確診者

如具75歲以上、須血液透析或懷孕36週以上任一條件,收治於醫院;為70-74歲且生活可自理或有陪同照顧者、65-69歲且獨居者,或懷孕35週以內者,安排入住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為69歲以下無血液透析或無懷孕,且符合居家照護條件、非65-69歲獨居者,採居家照護。

3.無症狀/輕症之兒童

嬰兒年齡未滿3個月且有發燒,或嬰兒年齡為3至12個月且高燒超過39度,或須進行血液透析者,均收治於醫院。前開條件以外之兒童,符合居家照護條件者採居家照護;不符合居家照護條件者,則由照顧者陪同收治於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

4.例外情形

不符居家照護健康條件之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如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希望採居家照護,經醫療人員評估後,得採取居家照護。

5.下轉條件

收治於醫院或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已達3至5天,經醫療人員評估除隔離外無繼續照護需求,且能符合居家環境條件者,得返家採取居家照護,並由醫院或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通知衛生局納入居家照護管理。

6.調整居家照護同住者快篩頻率

同住之未確診者,隔離至同戶最後確診個案之確診日後10天,於有症狀時及隔離期滿日進行家用快篩,符合解隔條件後進行7天加強版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有症狀時進行家用快篩。

另外,也因國內出現首例確診COVID-19兒童死亡個案,也訂定了COVID-19兒童確診病例居家照護警訊表徵與緊急送醫條件。

1. 若兒童出現以下症狀須視訊診療,必要時得安排外出就醫(警訊表徵/就醫警訊):

(一)發燒超過48小時,或高燒超過39度合併發冷/冒冷汗;(二)退燒後持續活動力不佳;(三)退燒後持續呼吸急促/喘或胸悶胸痛;(四)持續性的嘔吐、頭痛或腹痛;(五)超過12小時未進食或未解尿。

2. 若兒童出現以下症狀,請撥119或緊急時由同住親友送醫(119送醫/緊急自行就醫條件):

(一)抽搐;(二)意識不佳;(三)呼吸困難或有胸凹現象;(四)唇色發白或發紫;(五)血氧飽和度低於94%(如家中有);(六)肢體冰冷合併皮膚斑駁、冒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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