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住聯」於今年6月及7月期間,於各區進行工廈劏房租戶的問卷調
查。通過是次調查,希望坊間及政府關注和了解現時工廈住戶的狀況,拒絕邊緣化和污名化,並研究更適切的房屋及安置政策,促進長遠房屋政策的討論和發展。
1. 私樓劏房越租越貴,越住越細,迫於無奈入住工廈劏房
通過是次調查,可以確認:私樓租金不斷飆升,居住空間越來越細,工廈劏房因而成為未能上樓的基層租戶的無奈選擇。有受訪者指出,私樓劏房租金佔其收入一半,扣除交通費、子女上學書簿雜費等必要支出後,每月收入所剩無幾,要在衣、食方面節省,而子女亦沒有多餘金錢支付學校課外活動及補習費用。而入住工廈後,由於租金相對便宜,居住空間相對增加,不用過份節衣縮食。工廈劏房住戶也面對空氣不流通、衛生欠佳、沒獨立廚廁等問題,但因為家庭收入負擔能力的考慮,故此缺乏選擇的空間。
2. 工廈劏房住戶輪候公屋時間超過三年,現時房屋政策未能照顧基層住屋需要
據政府數據與以上研究指出,現時公屋輪候時間十分長。在是次調查中,有七成受訪者正在輪候公屋,超過三成輪候公屋超過三年或以上,當中更有10%受訪者輪候公屋超過五年,最長達10年,反映工
廈居民上樓遙遙無期。有一部分受訪家庭收入超過公屋申請的入息上限,但卻因私樓劏房租金太貴,租收比現時居高不下,超越聯合國標準的30%,因此唯有搬進工廈劏房,舒緩其住屋開支以應付其他日用需要,因此政府應再檢討入息限額的制定。此外,無論私樓劏房或工廈劏房,濫收水電的問題也頗嚴重;而綜緩租金補貼不足,也導致領取綜緩人士選擇租金較便宜的工廈劏房。
3. 工廈劏房住戶分佈各年齡層及家庭結構,反映市民對住屋的不同需求
受訪住戶分佈各年齡層,雖然中年人士較多,佔受訪者五成;但青、壯年(18歲至39歲)人數都佔超過三成,年齡分佈平均。此外,受訪者以單身住戶最多,超過三成,反映了青壯年及單身人士在私人房
屋市場上面對住屋問題 (據統計處調查,一人住戶的租收比最高,達32.7%,可見其租住壓力相對較大),同時亦受公屋單身非長者計分制所累,無法上樓,以致最終要搬入工廈居住。然而,他們大部分均有工作,需要綜援或社福津貼的住戶,只有不足一成,而且大多數是傷殘或長期病患人士。從事工作的工廈劏房住戶,近五成受訪者為散工,主要是地盤工、三行裝修和清潔,工時收入不定。也有逾兩成受訪者為全職人士,主要是清潔工,建築及運輸;另外超過一成半為兼職或自僱人士。
政府一直只是強調,將工廈改作居住用途是違法的,而且有潛在危險,市民不應租住。但是從調查過程得知,很多人在入住工廈劏房時,並不知道業主這樣做是違法的,也不知道租戶的風險和權益。
現時政府取締工廈行動,缺乏支援與安置政策配合。將工廈劏房住戶清走,只是將工廈地方還原原來的面貌,被清走的住戶若果沒有得到適切的安置,最終只會搬進其他工廈劏房,並沒有真正解決基層住戶的住屋和安全問題。社工只負責前期工作,在迫遷過後清拆後無跟進工作,署方局方均無安置數字和後續跟進,這樣的鴕鳥政策純屬官僚作風。
建議
1. 制訂完善的安置政策,善用現存房屋資源,保障基層住屋權
現時政府針對工廈住戶遭到取締後的安置政策,只有寶田臨時收容所作為唯一的選項。當居民在臨時收容所住滿三個月,並須通過「無家可歸者測試」及「公屋申請資格審批」,才可住進中轉屋,等候上樓;否則就要遷離。然而,寶田收容所環境惡劣,需多人共用一個空間,而且位置偏遠,加上三個月後又隨時面臨遷離的命運,缺乏穩定性,因此並不是合理的安置政策。
在現時的社會資源下,有若干的選擇可用作安置方案。首先,石籬中轉屋是一個可行的方案,因為現時其空置率比寶田臨時收容中心高出很多,而且居住環境較為合理。政府應容許除寶田以外有其他的
選擇。
此外,現時政府有相當數量的空置公務員宿舍,如觀塘、黃大仙等,以及市建局旗下用作安置的物業,如豉油街12號、大角咀必發台、深水埗麗珠大廈等,以至一些志願團體宿舍等,均是可行的安置方
案,且能避免空置而造成浪費,善用社會資源。總而言之,如其他不適切住房也有相應的安置政策,工廈劏房戶也應該得到較合理的安置措施,避免流離失所。
本調查結果顯示三成受訪者期望政府考慮改變整座工廈用作做住宅用途,或作臨時安置用途。據部份受訪者回應,他們認為工廈劏房的居住環境安全與環境衞生問題不大,間隔甚至較私樓劏房更整齊、寬敞,走火通道、樓宇結構及承受能力均更為安全穩妥。此外本調查受訪者之中分佈各年齡層及不同家庭構成的住戶,綜合他們選擇居於工廈劏房的原因,主要由於工廈劏房相對其他私樓劏房的租金較可負擔,居住環境亦相對改善,例如工廈劏房租金佔收入比例較私樓劏房低、行動不便者上落需要升降機,但只能負擔得起租住工廈劏房等,以上情況反映於受訪者從私樓劏房搬進工廈劏房後租金佔收入比例有所下降,人均居住面積亦有所提升。政府實應積極考慮因時制宜,研究改變整座工廈用作住宅用途的可行性,而非只考慮行政方便一味取締,將有需要的使用者趕盡殺絕。
3. 真正保障使用者安全,公開工廈危險品名單;不應強行取締工廈,將焦點對準違例業主
取締工廈並不會真正解決問題。被逼遷的工廈街坊基於經濟理由,最終大多數住戶都會重新住進工廈。因此,在現時未有中途的安置方案時,政府應暫停取締工廈的行動,直至居於其內的街坊得到合
理安置。如政府必須急切進行取締行動,而現時又沒有適切的安置政策之時,政府應考慮取締行動造成無家可歸的情況,是一項重大之社會因素,從而考慮體恤安置之可能性。而在其獲得穩定且合理的
安置處所之前,應暫緩執行工廈取締行動,亦不應逼迫業主趕走仍在居住的工廈租戶,保障其基本的住屋權利。
私樓劏房的租金飆升,基層負擔租金也面對很大的困難,因此部分人在輪候公屋期間,只能搬進租金較便宜的工廈劏房作為上公屋前的穩定過渡居所。在未能短期增加公屋供應下,政府應重新就住宅租金作出規管和推動適度的租金管制,制定租務穩定機制,避免基層市民在私人樓宇市場中承擔龐大租金壓力。
5. 善用土地資源,加快興建公屋,真正改善基層住戶的居住情況
是次調查顯示,有近七成受訪工廈住戶已申請公屋,很多已輪候超過三年。由此可見,基層住戶對公屋需求非常殷切,他們在成功上樓之前,已無力負擔現時私人樓宇的租金,因而在缺乏選擇的情況之下,以工廈劏房作為輪候公屋時期的穩定過渡居所。政府要真正解決基層住屋問題,就必須訂立長遠、明確目標,並切實興建執行,增加每年公屋實際供應量,避免延長基層市民輪候公屋時間,同時減少更多基層市民因無法負擔私樓市場的租金而住進工廈。
香港土地資源其實仍有很多可以善用的地方。比如市區重建土地、市區閒置地、短租地、以「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批出但使用率低的土地、新界無法耕作的棕地等,都是可以善加利用的建屋土地。因此
,我們建議政府善加利用土地資源,實際建屋量需要真正達標,才是治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