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自2013年政府成立標準工時委員會以來,勞資雙方一直無法達成共識。政府最後採納所謂合約工時方案,並建議只適用於月薪低於1.1萬元的僱員。由於勞方代表早已離席抗議,合約工時方案由資方單方面提出,勞方當然對此大為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