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承認兩項非法集結罪 判入勞教中心

一名男子分別參與前年8月堵塞紅磡隧道及黃大仙的示威活動,承認兩項非法集結罪,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判刑時表示,被告離開中心後將有較長的監管期,希望好好聽從督導主任的教誨。 裁判官表示,被告對犯下的事有清楚交代,接納他確實已知錯誤,並積極尋找出路。考慮被告沒有刑事紀錄,但判刑須反映案件的嚴重性,因此判入勞教中心。 辯方律師引述被告父母的求情信,表示被告性格衝動,容易受人影響,涉案後知道自己的不足,不會再人云亦云。被告對行為有極大悔意,期望以較短刑期為量刑起點。 23歲被告陸宣孝承認前年8月3日在紅磡海底隧道附近參與非法集結,以及在同月5日於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外,連同他人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