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公司已有醫保,還需要自行再買嗎?

如公司已有醫保,還需要自行再買嗎?

如公司已有醫保,還需要再買嗎?

一般來說,不少香港的打工仔都會享有公司提供的醫療保險,但自從 2019 年政府推出自願醫保計劃後,越來越多人有興趣購買一份自己的醫療保險。不少人都會抱有疑問,既然已經有公司那份團體醫療保險,還有沒有必要自己再買一份個人自願醫保呢?今天的快而保專題中,我們的專家會分析團體醫療保險和個人醫療保險的分別。

公司醫療福利涵蓋有限

不同公司所提供的醫療福利不同,有些公司會為僱員提供保障一樣的團體醫療保險,但也有公司會因應僱員的職級和職位安排不一樣的醫療保險。

大部份本港中小企的資源有限,始終僱員醫療保險並非法例要求一定要買的東西,所以這類保險大部份只提供基本的門診和住院保障,例如平時傷風感冒時低價甚至免費睇門診醫生,但當中附帶不少條件,如每年、每次賠償及次數限制、只涵蓋網絡醫生、專科須持有效轉介信等。

更進一步,如果你患上大病需要入院,市面的私家醫院的大房每日房價介乎750元至1,200元不等,公司醫療福利可能只有400元至600元,而且多數採取「細項設限」的結構,為每個保障項目(如房費、外科手術費、雜費等)設置賠償上限(見下表),變相僱員就要自己掏腰包。

基礎級別住院醫療福利示例

主要保障項目

賠償上限

房費及膳食

每日約650元至800元

雜費

每年約10,000元至15,000元

外科手術費

每宗傷病約10,000元(輕微手術)至45,000元(複雜手術)

門診

每年約4,000元至5,000元(受每次門診賠償及次數所限)

另外,如果你有朝一日被裁員、轉工期間或者步入退休階段,難保你還可以享有相同的醫療保障。若然到你退休的時候才買醫療保險,價錢會貴一大截之餘,保險公司還可能因為你本身已有的毛病而拒絕受保。即使現時有一些團體醫療保險讓你退休時無須重新驗身核保都可以轉為個人醫療保險,但你難保不會轉工或可以順利退休,故此盡早購買個人醫療保障才是安心和穩妥的做法。

選購有墊底費的個人自願醫保

如果你本身已有一份僱主提供的醫療保險,在選購個人自願醫保時,不妨考慮一下有墊底費的方案。

墊底費又稱為自付額,是投保人向保險公司索償時需自行支付的費用,餘下的醫療費用才會由保險公司根據保險計劃的條款來賠償。

舉個例,如果選擇了設有$5,000墊底費的醫療保險計劃,而你的住院總醫療開支為$40,000,那麼你就需要先繳付$5,000,保險公司則會賠償餘額,即$40,000 - $5,000 = $35,000。

你可能會問,為什麼買了保險還需要自行掏錢才能索償,這豈不是很荒謬?其實墊底費和保費是息息相關的,一般來說,有墊底費的醫療保險保費會相對便宜,但提供較大保障額,這是因為承保人願意負擔一部份損失,而且更有傾向避免意外發生,所以通常墊底費越高,保費就會越低。

因此,有「墊底費」的保險較適合一些已有其他保障(例如公司團體醫療保險)又想有更高保額的人。

當你已購買了公司醫療保險和個人醫療保險後,索償時,你就可以以團體醫保的賠償來補彌個人醫療保險的自付額,獲得全數賠償。

索償團體及個人醫保需留意事項

若你打算同時向公司醫療保險和個人自願醫保索償,應注意以下兩點:

集齊索償文件更省時

首先,醫療保險的索償設有時限,一般是治療或出院後30日內,受保人需遞交賠償申請表及其他證明文件。由於你要向不同的保險公司索償,所以記得預留足夠時間,避免延誤。受保人可集齊幾張賠償申請表,一次過交予主診醫生填寫,連同醫院收據及病理報告遞交。首次索償時,記得要求第一間保險公司退回文件的核實複本,以便盡快向第二間保險公司索償。你可於入院前告知保險顧問讓他幫忙跟進。

團體醫保失效時宜調低自付額

正如上文所說,當你離職時很可能會失去團體醫保的保障。到時候,你最好調低醫療保險的自付額。部分醫保容許受保人毋須重新核保就可以更改自付額,避免往後身體狀況變差時再核保影響保障。你應在投保個人自願醫保的時候就留意計劃有沒有提供相關選擇。

更多保險實用資訊

除此之外,越早購買自願醫保,也可以讓你及早享受扣稅優惠。有關如何申請扣稅,可以參考我們之前的文章【2020 年自願醫保懶人包 2】 VHIS 扣稅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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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個別保險計劃的保障範圍、賠償方式、賠償額及保費等,均以個別保單的條款為準。快而保並不會就上述資訊任何部份的準確性及是否適時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