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在今天另一篇回覆了我的看法
2你誤解了停留效期和esta效期的差別。重點是,你必須是和原居國有連結的真實短期旅客,才能入境。你是嗎?
3聽起來你上次「某種程度」的說謊了。所以現在正在煩惱要繼續說相同的謊,還是要說實話? 上次犯的錯不要再犯了,然後這次的事情完全說實話,然後不要顯得上次說謊太明顯。
(例如,這次誠實的說拜訪男友,如果問到上次,就說上次拜訪親戚為主,這次拜訪男友為主。) 你不會完全沒有親戚,上次徹底說謊吧?
還有你的工作呢? 還在嗎? 這些都是關鍵。影響你和台灣的連結。
回到你的狀況,我嗅到了一個危機。
你說:
引用:
可能無法慢慢等待未婚妻簽證或婚姻簽證,所以想用觀光簽證去美國結婚
結婚完然後呢? 看起來你有點想要預謀欺騙入境官,結婚之後就留下來辦綠卡不回台灣?
所以這張三十天的回程機票「有可能」是個幌子?
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就不是我前面說的「真實的短期旅客」。入境官的任務就是找出假貨。
結婚本身沒問題,但是預謀留下來不回台灣,就不符合免簽的規定。
你必須調整心態,和上次一模一樣,當個真實旅客。(但不要像上次那樣說謊)
不可以去規畫辦綠卡的事。連想都不可以。
只有真實的旅客,才能在高壓的環境下,經得起幾小時逼問的考驗。
如果你說夢話都不會說出不一致的內容,那就很真實。
另外,入境官上次逼問你的過程,其實是個套路。就是用來觀察你是不是真實的旅客,來判斷要不要讓你入境。絕對不是因為你防疫問題答得好才突然轉變態度想讓你入境的。
你上次成功的說服入境官了,但雖然有部份說謊了,但你確實沒有要違反免簽規定留下來。所以上次是大方向正確,但小範圍錯誤。移民官沒有抓到你的小辮子,但也還好。
你如果連上次這個移民官篩選旅客的套路都看不出來,那這次你大方向都錯誤(預謀欺騙入境官、不正確的使用免簽),那你會發生什麼樣的慘劇,就更加不是你事先預測得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