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20日)宣布調整新型冠狀病毒「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第三階段由6月30日提早至5月31日實施,由當日起,所有「疫苗通行證」適用的一般人均須已接種第三劑疫苗;12歲或以上非康復者接種第二和第三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將由9個月縮短至6個月。政府並更新新冠康復者「疫苗通行證」下的接種疫苗要求,詳見政府新聞公報。
政府另表示正就疫苗通行證提升相關系統,供有新冠陽性檢測結果載錄於政府電腦系統的康復者,稍後經網上領取康復紀錄二維碼,以及將康復紀錄加入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內,預計5月推出,政府會適時公布詳情。屆時康復者可以出示符合接種要求的疫苗接種紀錄或有效康復紀錄二維碼,以進入主動查核「疫苗通行證」需要掃描二維碼的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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