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與保險,你必須知道的二三事

文◎許紹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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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引起的疾病在全球蔓延,許多國家的主要城市都有病例及死亡案例發生,並且進入高度警戒狀態,民眾應該對疫病建立正確認知,並且培養風險規避的保險觀念,理性分析,避免陷入恐慌。同時臺灣各家保險公司皆以從寬認定為原則,未將新冠肺炎列為除外責任,且保戶若是確診入住負壓隔離病房亦比照加護病房認定。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往往是形容生命頑強或是麻煩事不能盡除,用作形容現在全球大流行的新型冠狀病毒事件,雖不能說是完全精準,但卻能切中許多人的感受。

  從去年年底(二○一九年)至今三個多月以來,由新型冠狀病毒(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2型;SARS-CoV-2,簡稱新冠病毒)所引發的「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俗稱新冠肺炎)持續延燒,已擴散到全球,導致世界上許多主要城市都有發現病例。儘管全球已開始高度警戒,世界衛生組織(WHO)亦於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將新冠病毒造成的全球風險從「高」提升為「非常高」,但疫情目前仍是未見有效降溫,病例依然持續增加中。

認識新冠肺炎

  依據疾病管制署防疫醫師所述,新型冠狀病毒是在二○一九年底於大陸湖北省武漢市發現,當時有許多不明原因所引發的肺炎案例,而其中又以曾進出賣野味的華南海鮮市場活動的民眾為大宗,此市場環境檢體雖檢驗出新型冠狀病毒,但感染源目前仍無法釐清。

  再者,根據大陸衛生部門所公布的資料顯示,目前已知個案罹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狀之臨床表現為發燒、四肢無力,以及以乾咳為主的呼吸道症狀,有些人亦出現呼吸困難,更重症者甚至會形成嚴重肺炎、呼吸道窘迫症候群或多重器官衰竭、休克等。

  另依據目前的流行病學資訊,患者大多數能康復,但也有死亡病例,死亡個案多具有潛在病史,如糖尿病、慢性肝病、腎功能不全、心血管疾病等。

  疾病管制署亦表示,對於新冠肺炎的預防措施,與預防其他呼吸道感染疾病的方式相同,包括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勤洗手,並遵守口罩配戴3時機:「看病、陪病及探病時、有呼吸道症狀時、有慢性病者外出時」,並盡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以免接觸到病人。

新冠肺炎保險理賠

  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民眾除了對疾病要有所認識之外,同時也很關心針對疫情,保險公司的因應方式,對於保險是否理賠及有什麼樣的理賠服務,國泰人壽理賠部協理顏進雄有以下的說明:

一、新冠肺炎不會列為理賠除外責任

  新冠肺炎在臺灣被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疾病中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顏進雄表示,國泰人壽除了一九九八年以前所銷售的保單之外,目前所銷售的醫療險保單均無將法定傳染疾病列為除外責任,且特別說明:「對於因罹患新冠肺炎所產生的醫療行為,一律不主張法定傳染病之除外責任」,並依契約條款各項醫療給付項目負保險責任。

二、民眾若經確診,可獲得的理賠服務

1.以國泰人壽現售的終身醫療保險來說,若保戶有入住加護病房的情況,除了可依保額給付「住院日額保險金」及「出院療養保險金」(共1.5倍)之外,還會額外依保額的3倍給付「加護病房或燒燙傷病房保險金」,意指每住院一天可以獲得4.5倍保額的保障。  

2.若是預算不高的保戶也想享有「加護病房住院保險金」保障者,則可以透過醫療健康保險附約的型態投保(加護病房住院保險金為保額2倍),保費則會相對較低。再者,若是有超等病房或是其他特殊用藥需求的客戶,亦可透過附約的方式填補實支需求。

3.若經確診的民眾可能會入住「負壓隔離病房」,雖然此類病房不同於加護病房,但若保戶投保商品中有「加護病房住院保險金」項目者,仍會從寬認定,除給付「住院保險金」外,同時也會給付「加護病房住院保險金」。

  顏進雄表示,針對新冠肺炎疫情,保險公司有3項主張:1.理賠從寬認定;2.簡化申請流程;3.附加服務。一方面因應主管機關的呼籲,二方面本著關懷客戶的立場,保障保戶的權益,同時做到便利民眾的需求,發揮保險保障的真義。

  現今人類跨國活動日益頻繁,使得傳染病擴散範圍及影響層面愈來愈大,此次新冠肺炎疫情若是無法順利控制,將會外溢到民生及經濟等層面。首當其衝自是對全球運輸產業、觀光旅遊產業、製造產業鏈等造成衝擊,爾後亦有很大可能再擴及到其他產業。天災人禍時有所聞,民眾除了建立正確的認知,亦須做好風險規避,防患未然、防微於杜漸才是萬全之道。

                 國泰人壽理賠部協理顏進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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