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日本和上海的垃圾分类制度,上海垃圾分类有哪些可以改进和提高的地方?有哪些方面做得比日本要好?

希望有了解的朋友可以从制度设计,程序及各环节设计、实际操作中产生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对需要改进和提高的方面进行分析说明。也可以说一说那些方面上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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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上海垃圾分类的事情愈演愈烈,成了全国人民关注的热门话题。



垃圾分类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大家都很支持,有不少居民面对干垃圾和湿垃圾的分类有点儿晕:

  1. 为啥湿纸巾属于干垃圾,而干面条却属于湿垃圾?
  2. 蟑螂屋属于干垃圾,里面的蟑螂却是湿垃圾,还要一个个抠下来么?
  3. 装在塑料袋里的湿垃圾,为什么不能连袋子一起扔?

都说垃圾分类是和国际接轨,那一直搞垃圾分类的日本也是这么麻烦吗?

一区一策的分类方法

其实在日本,并没有“日本的垃圾分类”这一全国通行的方法,这是因为日本是个地区自治权力很高的国家,每个城市的每个区都有自己的垃圾分类标准。

我们首先看一下东京都最时尚的港区是怎么分类的。



首先是最容易区分的不可燃垃圾,这类垃圾中包含上海标准中的有害垃圾(废旧灯管)和其他垃圾(陶瓷),其中对一些容易伤害分拣工人的刀具、喷剂罐要求必须和其他垃圾分开包好并在塑料袋上注明“危险”后丢弃,规定的非常细致。



然后是可燃垃圾,这类垃圾包含上海标准中的湿垃圾(厨余垃圾)、干垃圾(纸尿裤)、可回收物(衣物)和有害垃圾(过期药品),涵盖范围最广。比如之前提到的蟑螂盒,就可以直接作为可燃垃圾扔掉。



塑料资源垃圾也非常好区分,基本上除了塑料瓶,只要是纯塑料制品都可以作为塑料资源垃圾来扔。




而塑料瓶、玻璃瓶、罐头、报纸等纸制品就属于其他资源类垃圾。

和上海不同,港区每天只回收一种垃圾,一般是可燃垃圾量最大,每周各有两天回收,其他每周只有一天回收。

看完东京都港区的垃圾分类,再来看看寿司君曾居住的札幌北区是如何垃圾分类的。其中最大的区别是札幌的可燃垃圾和不可燃垃圾都是要装在指定的黄色塑料袋里丢弃的(如下图所示)。

而且这个专用垃圾袋还不便宜,10枚一组的专用垃圾袋,5L的100日元(约合人民币6元),10L的200日元,20L的400日元。当然,垃圾袋的费用是包含了垃圾处理费的。



看完垃圾袋我们再看看札幌的垃圾分类标准,和东京都港区相比多出一个“枝·叶·草”,这是因为相比高楼林立的东京港区,札幌的居民还是以居住在自带小院的一户建为主,这就很有必要处理落叶和杂草。



我们来看下札幌的垃圾回收日历,“枝·叶·草”一般每个月回收一次,秋天每月回收两次,冬天不回收。而在四季如春的冲绳,草木垃圾是每周都回收的,可以看出日本各地的垃圾分类方案都挺接地气的。

此外,札幌和港区还有一个不同是塑料瓶是和玻璃瓶、罐头放在一起回收,而喷剂罐则是和可燃垃圾同一天回收(但是要分开包装),而电池和打火机每月只回收一次(港区是每周回收)。

而且,实际上大多数塑料、纸制品也可以作为可燃垃圾来扔,但是可燃垃圾袋收费,这就促使居民主动去对垃圾分类,把一些可用作资源的垃圾分拣出来。


比如你吃完外卖,嫌麻烦的可以把塑料饭盒和剩菜都扔进可燃垃圾袋里,但如果想减少收费垃圾袋的使用,就要把塑料饭盒洗净作为塑料资源垃圾扔。

日本垃圾分类并不强求你塑料饭盒和剩饭必须分开,也不要求厨余垃圾必须和垃圾袋分开扔,这样的垃圾分类方法,其实相当人性化。

中日垃圾分类不同的原因

日本其他地方的垃圾回收和前文提到的札幌和东京港区大同小异,不过很明显可以看出,日本的垃圾是以“是否可燃”为标准进行区分的,分清垃圾是否可燃其他都好分。

而上海垃圾分类的标准被网友戏称为“猪能不能吃”,猪能吃的是湿垃圾,不能吃的是干垃圾,吃了会死的是有害垃圾,卖了可以换钱买猪的是可回收物。



实际上,上海垃圾分类的原则是看垃圾是否可降解,可降解的是湿垃圾,不可降解的是干垃圾。所以,湿垃圾不能和塑料袋一起扔,因为塑料袋不可降解。

为什么要根据是否可降解来分类?

因为上海乃至全国的垃圾处理方式还是以“填埋”为主,是否可降解是影响填埋效果的重要因素。

也许有人会问,那仿照日本模式,根据可燃与否进行分类不好吗?

这个想法很好,但目前不可行,因为日本能根据垃圾是否可燃来分类,一是因为日本垃圾产量较小;二是因为日本垃圾焚烧设施数量多,处理能力强。

2019年日本环境省发布的一般废弃物处理调查报告指出,2017年全年日本产生4289万吨垃圾,其中有4085万吨垃圾得到处理。而这4085万吨垃圾中,以焚烧方式处理的有3280万吨,约占80.29%。

截至2017年,日本共有1103处垃圾焚烧厂,总处理能力为每日18万吨,平均每处设施日处理能力为164吨。

而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8可以发现,2017年全年中国总计清运垃圾21520.9万吨,其中有21034.2万吨垃圾得到处理,是日本的五倍有余。这2亿吨垃圾中,12037.6万吨是采用填埋方式处理,采用焚烧方式处理的有8463.3万吨,仅占40.24%。

截至2017年,中国垃圾处理厂共计1013处,其中填埋场654处,焚烧厂286处,填埋占了64.56%。

所以,在以填埋为主要垃圾处理手段的我国,按照可燃与否进行分类还有一定难度。

日本垃圾分类的启示

虽然在短时间内指望中国采用焚烧法不现实,但我们可以参考日本的垃圾处理发展史以作参考。

首先是法律,日本政府为了解决环境问题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明示了垃圾处理环节上每个人所承担的责任。对于包装、电器、食品、建筑、汽车等领域还制订了专门的回收再利用法律。



其次在技术层面,依托日本的产官学联动体制(企业政府和研究机构),提高焚烧技术,降低焚烧过程中二噁英的产生。


此外,在财政方面给予垃圾处理厂一些补贴,扶持地方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

还有最重要的,以行动打消居民对垃圾处理厂的担忧,这可能是中国推动垃圾处理进程最困难的问题。

参考资料

  1. 日本の廃棄物処理の歴史と現状,環境省
  2. 一般廃棄物の排出及び処理状況等(平成29年度)について,環境省
  3. 中国统计年鉴2018,国家统计局

干垃圾,湿垃圾。你起个别的“通俗易懂”的名字行不行?

不说远的日本,你就看看人家深圳的做法:

不需要理解成本吧?也不需要沟通成本了吧??

做事做一半,好事变坏事。

还有,垃圾分类,和定时扔垃圾,两件事情,为什么要放到一起?!!

就为了省你们的管理成本吗?


这就是节省管理成本的 懒政 导致的画面:

讽刺不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