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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戰242被告提堂

眾被告由旅遊巴載抵法庭,警員荷槍戒備。

(星島日報報道)本周一晚大批市民上街聲援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警方於當晚進行大搜捕,昨共有二百四十二人被控參與暴動罪,分散在全港六個裁判法院處理,二百多被告當中至少有九十八人為學生,其中更有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毛記」設計師、跌打醫師,更有救護員、社工、護士等。其中有八十人分四案被帶往西九龍法院提堂,年齡介乎十六至四十一歲,當中過半數是學生,包括有港大、中大、理大、浸大、嶺大、科大、城大及IVE學生。四案分別押後至明年三月十一日及十九日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首宗案件被告為救護員區啟泰、學生陳俊宇、學生陳建熹、學生陳建希、學生陳國庭、學生陳力圖、分析員陳子健、教師鄭浩麟、廚師鄭子峰、無業鄭偉傑、售貨員張浩然、技術員張元山、文員周明摯、無業鍾子杰、學生方淦輝、技術員馮天程、司機何焯銘、學生何頌賢、學生何仲玹、售貨員何家堯。

第二宗案件被告為為技術員黃權龍、學生孔君濠、高姓學生、學生桂雋豪、學生黎俊文、林姓學生、運輸工林子浩、學生劉達森、傳媒工作者李沛翹、學生李德輝、學生馬奕熙、魏姓兼職酒保、侍應彭大展、電腦技術員宋博通、學生譚樂軒、學生譚文駿、物業管理員譚伯全、學生鄧永明、學生田浩輝及檢查員董浩霖。

第三宗案件被告為IVE學生翟耀瑋、學生陳卓男、VTC學生陳志遠、中大學生鄭文豪、保安員張振鴻、嶺大學生張婉兒、科大學生趙泳姿、浸大學生周豐德、室內設計師周家豪、學生朱梓瑩、VTC學生鍾凱文、倉務員古倩誼、何羚甄學生、學生黃沅詩、九巴維修員洪家穎、售貨員黎國文、演藝學生林堅信、兼職咖啡師林煒綸、城大學生李傑思、IVE學生李浚維。

第四宗案的被告分別為建築工勞俊軒、學生呂鋒、舞台技術員雷曉天、無業梅晉豪、跌打醫師吳卓泓、學生吳進欣、學生吳悅橋、攝影師倪倬傑、運輸工柯俊明、學生安俊彥、文員潘伊晴、學生蕭竣旻、平面設計師蕭子慧、侍應生蕭穎鈊、學生戴卓欣、售貨員黃靖斐、學生王智勇、護士黃紫情、學生黃添樂、護士余嘉晴。

八十名被告同被控於本年十一月十八日,在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他們均毋須答辯,控方不反對所有被告保釋外出,但建議以五千元、住在報稱地址、不可離境、交出所有旅遊證件、遵守晚十朝七宵禁令、守禁足令,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等條件保釋外出。

各被告批准以一千五千元、有部分被告准稍延至十二時始生效宵禁令,有被告提出離港申請,惟最終遭裁判官拒絕。此外,辯方亦認為禁足令範圍過大,希望可稍為縮減禁足令範圍。裁判官最後維持控方提出的禁足令範圍,即包括廣華醫院。

案件編號:西九龍刑事四三一九至四三二二——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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