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9年8月12日凌晨沙田警署外有示威者聚集,7名男女被捕,4名分別24歲及27歲男子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其中一名機場助理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5個月1星期,3名男子則被判監6個月,當中一人准保釋等候上訊。裁判官崔美霞稱,本案涉及圍堵警署,嚴重性不遜於佔據公路,示威者阻礙警方協助有需要者。 相關字詞﹕判刑 非法集結 沙田警署 反修例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