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瞳寫卡片與馬俊麟共用記事本 馬妻提告求償4百萬 | 好房網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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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瞳寫卡片與馬俊麟共用記事本 馬妻提告求償4百萬

#王瞳 #馬俊麟 #大時代 #梁敏婷 #配偶權

聯合報記者蕭雅娟/綜合報導

藝人王瞳、馬俊麟因民視「大時代」被爆假戲真做,全案在4日下午士林地方法院首開庭,馬妻梁敏婷主張,王瞳手寫卡片,共用雲端記事本,還有週刊報導,認為兩人超過朋友界線,有曖昧及親密行為,憤而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400萬元。梁的律師稱,馬俊麟曾說與王瞳的關係像一顆大種子,冒出一點牙,下面是很緊密關係。

 

王瞳和梁敏婷均委任律師出庭,兩人今未到場。梁的律師庭後表示,梁在周刊爆料前,就知道馬、王之間曖昧,梁在馬的車上置物箱發現,有粉絲送的禮物,其中竟然有多張王瞳親手寫的馬的卡片,卡片內容過於曖昧親密,已超過朋友界線。

 

梁敏婷的律師林晉宏。記者蕭雅娟/攝影梁敏婷的律師林晉宏。記者蕭雅娟/攝影

 

律師指出,梁主張王、馬2使用Evernote軟體,分享彼此照片、心情,內容已超過一般朋友、同事界線,就像是情侶間使用的專屬APP,內容也超過了友誼界限。

 

為何梁堅持提出訴訟?律師指出,梁不斷給王瞳、馬俊麟機會,暗示大家都知道,但2人以為沒人知道。王曾承諾不再私下往來,但今年9月遭週刊踢爆,4天內私會2天,曾在健身房相遇,又到豆漿店吃宵夜。

 

律師表示,馬俊麟曾經自述和王瞳的關係就像「一顆大種子」,冒一點點芽,讓外人看到,但「下面是很緊密關係」。全案因無證據,沒有提出刑事通姦告訴,目前依照卡片、共享軟體、週刊報導等,主張王瞳侵害配偶權,求償4百萬元。

 

原告主張,被告明知馬是有配偶之人,仍不當交往,有諸多超過一般同事或朋友舉止界線的曖昧極親密行為,不法侵害原告配偶權情節重大,損害非財產上賠償,請求4百萬元精神撫慰金。

 

被告今日由複代理人出庭,表示不同意原告請求,對於證據有所爭執,請求原告之訴駁回,但卻沒有決定好訴訟方向,無具體認否陳述。

 

法官當庭要求兩造交換書狀,並建議原告7日內提出準備書狀,以每項50字以內,文字條列式記載曖昧、親密行為等原因事實。被告部分則在30日內,針對被告主張事實做出認否表示,也可記載對證物意見。

 

法官說,不知被告是否因情緒尚未平復,而無法確立訴訟方向,為了促進訴訟進度,諭知全案在2020年1月6日下午2點10分續開庭。

 

今年9月週刊踢爆王瞳、馬俊麟鬧出婚外情,今年10月3日,馬王召開澄清記者會,馬卻脫稿演出「沒控制好感情」、「戲裡戲外感情沒劃分清楚」,默認逾越朋友分寸。同年月4日,梁在臉書上公開4部影片,直指王瞳帶著媽媽、阿姨「侵門踏戶」理論。

 

原來今年10月1日王瞳在生日當天,收到法院傳票,得知遭梁敏婷提告侵害配偶權,想跟梁說「知道我做錯了」,才會和家人上門,但道歉記者會上,王瞳否認侵門踏戶,有先打電話、傳訊息,再按電鈴,並針對阿姨情緒性言詞,向梁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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