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王力宏离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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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美国人,不在美国打官司,跑到以中国内地用户为主的微博上发小作文
可见“小作文”的威力之强大
不了解美国的法律,但是根据我看到网上对美国离婚赡养费各种艳羡慕吹捧的说法,美国离婚既分财产又有赡养费。
按道理,既然原因是“没分到钱”,美国人怎么不去寻求法律裁决呢,这才是有效讨钱的合法途径。
难道是“婚前协议”里已经做出约定,走法律程序也是没用的?
签了“婚前协议”的美国人,为什么不按照契约办事,要在内地中文网,扮演“忍辱负重家庭主妇”?
我觉得这背后反映的“文化”才是引人深思。
其实只需想通一个点就可以知道李靓蕾在说谎,而王力宏婚内绝对是想过既选之则安之好好过日子的,只是后来实在受不了她了。
李口口声声说王把她当生育机器,让她一个又一个的生孩子,那么试想,假设你是一个有大量事业版图的有钱人,你想找一个女人来当生育机器,你会怎样做?
答案是:1.选择容貌学历家世都不错的女生
2.金钱上不会亏待,但不会让她参与到自己公司的核心工作,更别提股份
3.离婚后拿钱走人,去母留子
那么问题来了,李说王把她当生育机器,他们的操作符合以上的哪一条?
1.李学历为王给她包装的,长相……..见仁见智吧。家世,嗯?她那个当小三的妈妈?
2.李婚后担任王的经纪人,拥有绝对决策权,他的演唱会商演等等一系列事情都是她在掌控,资产为两人共有,三家公司名字是她。
3.三个孩子的抚养权都是李手上。
ps:我不懂为什么一提到5年3胎网友就会天然的觉得是王的错,是王在逼她生。有钱人的婚姻和普通人的婚姻能一样?梁洛施3胎是为什么?吴佩慈4胎是为什么?还不是为了嫁入豪门/巩固地位?她李靓蕾知道自己怎么嫁进去的,当然要靠这种方式保住婚姻,却没想到即使生了3个,即使王牺牲自己的事业名誉也要远离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