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司法人員 跳至主要內容

委任司法人員
******
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六月三十日)宣布委任黃若鋒和廖玉玲為區域法院法官。黃若鋒的任命於二○二二年七月十一日起生效,廖玉玲的任命於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其他的司法人員任命,將於適當時間公布。

  獲委任的區域法院法官的簡歷如下:

黃若鋒

  黃若鋒於一九六八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九年在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學取得文學士學位,一九九一年在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學毅偉商學院取得工商管理榮譽學士學位,並於一九九六年完成英國曼徹斯特都會大學法律專業共同試。一九九八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一九九九年起私人執業。於二○一○年、二○一一年、二○一九年、二○二一年及二○二二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暫委副司法常務官及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廖玉玲

  廖玉玲於一九六五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七年及一九八八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一九八九年在倫敦國王學院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一九九二年及一九九三年分別在香港和英格蘭及威爾斯獲事務律師資格。二○○一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一九九二年起私人執業。二○一五年、二○一七年、二○一九年、二○二一年及二○二二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暫委副司法常務官及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2022年6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