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师(职业)_百度百科

物业管理师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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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师指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通过对房屋建筑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为业主、使用人提供服务的人员。自2010年开始,原劳动部物业管理师全国范围内暂停考试。
2016年6月,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该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1]
中文名
物业管理师
外文名
property manager
类    别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相关考试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职业背景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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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物业管理作为新兴服务行业在中国迅速发展,新建物业管理公司不断崛起。2007年6月19日颁发,2007年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第61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03年6月9日河北省《关于全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企业职工住房管理机构应与生产经营主体分离,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因此,从业人员都必须接受相应培训,通过职业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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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国家人事部建设部于 2005 年 11 月 16 日 制定并颁布了《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上述三个文件实施后,物业管理师资格正式纳入了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系列。根据《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 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 ,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 ( 以下简称《注册证》 ) ,从事物业管理工作专业管理人员。”物业管理师的英文译为 :CertifiedPropertyManage( 简称 CPM) ,准确全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

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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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1日
2006年8月
《注册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参考教材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全套五本,4门课程,包括《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及《考试大纲》;
2006年9月
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第一批师资培训举行;
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2006年11月至 2007年5月
第一批符合条件的一千余位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认定考试大会举行,认定人员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考试;
2007年至2009年
全国各地方物业协会与北京亚太教育研究院物业管理研究中心累计举办注册物业管理师培训一万五千人次;
2010年5月
《注册物业管理师》新版考试辅导教材由亚太教育物业管理研究中心组编出版。
2010年5月27日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10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已于近日正式下发,文件规定2010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于10月23日和24日举行。符合考试文件规定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向当地资格考试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免考事宜。
2011年5月1日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新版考试用书参考教材由北京亚太教育研究院物业管理研究中心编写,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

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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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属于国家设定的准入性考试。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人事部颁发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可以物业管理师的名义担任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可负责物业管理项目的管理工作,也可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培训对象

各地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单位房管部门、社区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或准备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

考试科目

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3个科目的考试均为2.5小时,《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考试题型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试题的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试题的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综合(案例)分析题。

考试内容

物业管理师考试内容:物业管理概述;物业管理机构;住宅小区、写字楼、商业场所、工业区的物业管理;物业的接管验收与撤管;物业管理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物业管理常用文书;物业管理费用的管理;房屋维护与管理;房屋附属设备维护与管理;安全与环境管理;文体娱乐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小时)
考试形式
总分
合格标准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2.5
闭卷、笔试
100
60
《物业经营管理》
2.5
闭卷、笔试
100
60
《物业管理实务》
2.5
闭卷、笔试
100
6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3
闭卷、笔试
100
60

管理及周期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考条件

据《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的人员分为两类: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2)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工作及物业管理相关实践年限证明。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的办法另行规定。
(3)外籍专业人员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注册和执业等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4)报考条件中,土建类包括哪些专业:
土建类,是指一切和水、土、文化有关的基础建设的计划、建造和维修。总的来说土建类包括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环境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技节能技术与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历史建筑保护工程,景观建筑设计,水务工程,农业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建筑设施智能技术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景观学,风景园林,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工程管理。
(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担任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或物业管理项目管理处主任及以上职务满5年,管理过2个以上物业管理项目,管理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管理业绩良好,取得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经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和(2)中各一项的在职在编人员,可报名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
(1)学历与工作经历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5年。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
3.具有中专学历,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5年。
(2)专业水平与业绩
1.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刊号ISSN)的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物业管理专业论文2篇及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
2.出版有统一书号ISBN)的物业管理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章节在30000字以上)。
3.获得物业管理相关专业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前5名)。
(三)、免试条件(人社厅发〔2010〕49号)
一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二在2006年10月底前,符合国人部发〔2005〕95号文件中有关考试报名条件,并按照《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有关规定,参加了《物业管理实务》科目的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在申请参加2010年首次举行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相应科目,应试科目合格,即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1、符合《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实务》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3个科目的考试。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符合《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参加1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
三第二条规定的免试部分科目的办法,只在2010年举行的首次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中有效。

必备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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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物业行业市场的竞争,将取决于人才的竞争,物业管理师作为物业管理项目团队负责人,肩负着企业生存、成长、壮大及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的重要使命,其综合素质尤为重要。

职业道德

1.职业道德行为。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活动的整个过程中必须秉承和遵循的职业思想行为规范行为准则
2.职业道德修养。物业管理师职业道德修养,是指在物业管理与服务过程中,坚定自己的职业选择,不断加深对物业管理行业的认识,树立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并以此指导升华自己的言行,从而达到使管理公司满意、业主满意、自己满意的理想境界

教育基础

物业管理师作为专业管理人员所面对的是高思维、高智商、高知识、多想法的复杂群体,文化基础及丰富的知识直接影响了其思维的逻辑性、处理问题的全面性、反应的灵敏性,尽而成为其带领团队完成管理职责,取得不凡成就的重要因素。

实践经验

物业管理是集管理、经营、服务为一体的有偿劳动,它按照社会化、专业化原则进行管理。物业管理师应对物业经营管理活动从前期介入开始到正常运营管理有着全面丰富的全程操作及实践经验。

总结及能力

物业管理师作为物业项目负责人、职业经理人应具有良好的文字处理写作能力,能够将工作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归纳、总结、提炼,形成具有一定理论性文字,对行业发展起到参考、推动、借鉴作用,并能通过实际可行的途径进行传播,达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