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校長下台 校園言論自由何去何從(文:方可成) (09:00) - 20231214 - 文摘 - 即時新聞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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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校長下台 校園言論自由何去何從(文:方可成) (09:00)

美國當地時間12月9日,賓夕法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校長Elizabeth Magill和校董會主席Scott Bok雙雙辭職。與此同時,哈佛大學校長Claudine Gay和麻省理工學院(MIT)校長Sally Kornbluth也都面臨着巨大壓力,許多校友、捐款者和公眾要求她們辭職。

這3位頂尖名校的領導者,之所以陷入巨大爭議和危機之中,根源在於一個問題:如何處理校園內部有關巴以衝突的過激言論?她們的遭遇也引出一個重要問題:在大學校園裏,什麼樣的言論是被允許的?什麼樣的言論是要被處罰的?

可以在校園裏喊「起義」嗎?

發生在哈馬斯與以色列之間的戰爭,已持續超過兩個月。這場戰爭在美國也引發了「民意之戰」,一些人堅定支持以色列,認為他們在從事正義的反恐戰爭;另一些人則在譴責哈馬斯的同時,也對巴勒斯坦人充滿同情。他們認為以色列的反擊在加沙地帶造成人道災難;而以方的諸多壓迫性政策,亦是巴以困局難以解開的重要原因。

後一種態度推到極致,就是哈佛大學的幾十個學生團體在戰爭爆發後發布的公開信。信中說,以色列「對所有正在發生的暴力事件負有全部責任」。

這封公開信雖然態度極端,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部分美國年輕人的態度傾向:在美國的精英大學裏,同情巴勒斯坦的師生不在少數。他們多次舉行校內遊行、靜坐等活動,抗議以色列對巴勒斯坦的長期壓迫。

於遊行中,有一些標語口號經常出現。在支持以色列的人看來,這些口號過界了。比如帶有「intifada」一詞的口號——這個詞在阿拉伯語的意思是「起義」。在歷史上,曾發生兩次巴勒斯坦大起義,分別始於1987年及2000年。兩次起義都造成數以千計的人死亡。

在最近的校園遊行中,支持巴勒斯坦的人們喊出與起義相關的口號包括:「intifada now」(現在就起義)、「intifada until victory」(起義,直到勝利)、「globalize the intifada」(將起義全球化)。有支持以色列的人認為,呼籲巴勒斯坦起義,就是要號召屠殺猶太人;因此,這樣的言論散播仇恨和恐怖主義,不應存在於校園裏。

另一個類似的口號是「from the river to the sea, Palestine must be free」(從河流到大海,巴勒斯坦必須得到自由)——這裏的「河」指的是約旦河,「海」指的是地中海。按照以色列支持者的看法,這句話指的是巴解組織所呼籲,建立一個從約旦河到地中海的單一國家。也就是說,這片土地上只有巴勒斯坦,而不是巴勒斯坦與以色列共存,更不是只有以色列一國。所以在他們眼中,這句話的言下之意就是要消滅以色列。

那麼,大學校園究竟是否應該容忍這樣帶有煽動性,甚至帶有鼓吹仇恨和暴力色彩的言論呢?

在美國,仇恨言論也受保護

至少到目前為止,美國的大學給出的答案基本上都是:應該容忍。

至於理由,大體有兩個層面。第一,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言論自由,包括保護仇恨言論的自由。根據美國最高法院此前的判例,某種言論不被保護,需要滿足非常苛刻的條件。其中一種條件叫做「明確而即刻的危險」,比如在人頭攢動的戲院裏謊稱「着火了」,極易引發恐慌踩踏,這樣的言論就不受保護;或者,要超越言論層面,對人造成實際影響(而不僅僅是心理上的痛苦),比如拿着擴音器在教學樓裏面大喊口號,令課程無法正常進行,那麼不論喊的是什麼,都是有問題的。

相比之下,如果學生只是在遊行口號裏面喊喊「起義」,聲稱「從河流到大海都是巴勒斯坦的領土」,而沒有對任何具體的個人造成實際傷害,也沒有呼籲任何具體的、即刻的暴力,那麼這確實屬於受美國憲法保護的言論。

第二,言論自由、學術自由是大學精神的基石。如果大學應對爭議言論的方法是審查、是處罰學生,而不是溝通和教育,那麼這顯然有悖大學之目的。

正是基於這樣的理由,哈佛等大學都沒有對在校園遊行中高喊「巴勒斯坦大起義」的學生施以任何處罰。

必須指出的是,這是在美國語境下的情况,跟美國法律體系的特點息息相關。而在不少歐洲國家,仇恨言論是不受保護的。因此,歐洲的大學很可能會有不同的判斷標準。

言論自由與「取消文化」的衝突

12月5日,美國國會眾議院舉辦了一場聽證會,主題是「監督校園領導者並對抗反猶太主義」。參與聽證會的3位大學校長來自哈佛、賓大和MIT。國會議員們的提問焦點在於:對那些在校園抗議中喊出「起義」、「從河流到大海」等口號的學生,是不是應該處罰?

幾位校長的回答大體相似。她們說:某個詞、某個句子到底是否構成違反校規,要看具體語境而論;如果只是停留在言論上,而沒有變成實際的騷擾和欺凌,就沒有違規。

這樣的回答令議員們大為不滿,一些議員發表聲明譴責校長們的表態。同時,不少重要的猶太捐款者威脅這3所大學:將會停止捐款。賓大校長的辭職,就是在這樣的壓力之下發生。

在很多師生看來,捍衛言論自由原則的校長被迫下台,這是對大學言論自由的侵蝕。賓大校長辭職後,哈佛就有超過700名學者聯署發表公開信,呼籲校方頂住壓力,不要讓哈佛校長辭職,捍衛大學的學術自由。

不過,各所大學的政策和校長對言論自由的態度,確實有難以自圓其說的地方。這就要聯繫到最近兩三年在美國很流行的「取消文化」了——如果有人在種族、性別、性向等議題上發表歧視性的言論,那麼便有可能會被「取消」,比如失去職位、不能再公開發表作品等。

比如,哈佛曾經收回給多名學生發出的錄取信,原因是這些學生曾在社交媒體上發表種族主義言論。另一個例子是,哈佛校長Claudine Gay在成為校長之前,曾經擔任哈佛文理學院院長。在她任內,她做了一件很有爭議的事情:當時,哈佛法學院教授Ronald S. Sullivan Jr.為「#MeToo」性侵者韋恩斯坦(Harvey Weinstein)辯護,引發學生抗議;Claudine Gay和其他人一起,逼迫這名教授卸任本科書院院長的職位。

從法理上說,每一個人都有得到辯護的權利,包括罪大惡極的韋恩斯坦在內;每一個律師也都可以選擇為任何人辯護。如果哈佛可以「取消」發表種族主義言論的學生、可以「取消」為涉嫌性侵犯者辯護的教授,為什麼不可以「取消」發表反猶言論的學生呢?

這也是為什麼,在聽證會上,有議員追問校長:如果是有人在校園裏呼籲「屠殺黑人」,你會怎麼反應?哈佛會處分這樣的學生嗎?校長迴避了這個問題。她的確很難回答這個問題。

當然,在取消為韋恩斯坦辯護的教授和不取消呼籲巴勒斯坦起義的學生之間,也有一定的理由:弱勢群體值得被保護、被偏袒。為韋恩斯坦辯護,那是服務於壓迫者、是給有權力的人做貢獻,因此要提出更多的道德責問;而為黑人權益、女性權益鼓呼,那是服務於被壓迫者、是幫助無權力的人。

這也就帶出一個相當關鍵的問題——以色列到底是壓迫者還是被壓迫者?以3位校長的反應來看,她們應該更傾向於認為,在眼下的戰爭中,以色列(乃至猶太人)其實是壓迫者,是不值得為其提供額外的保護和支持。

但是,她們沒有明確地做這種闡釋,而是小心翼翼地在法律顧問和公關顧問的指導下,迴避和閃躲。可惜的是,最後她們並沒有很好地保護到自己,也失去了一個開啟關於言論邊界的嚴肅討論的機會。

作者是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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