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为山阴灵文乡啬夫。乡民有弟欠兄钱无力偿还,其嫂诉之于郑弘。郑弘卖内衣为其还钱。其兄闻之,深感惭愧,自系于狱,遣其妻还钱给郑弘,郑弘却不肯受。太守第五伦下乡劝农,看到他后深以为奇,就命令督邮把他任命为孝廉。 [2]
郑弘官运亨通,接连四次升官,建初元年(公元76年)被任命为尚书令。据《后汉书·郑弘传》载:按照东汉以前的官制,尚书郎任职期满后才能出任县长。郑弘到职后认为,尚书郎职权虽重,也很受人尊敬,但薪水太少,就是任职期满才能补为县长,薪水只有四至六百石,以至于每每考试选拔尚书郎时,很少有人问津报名。于是,郑弘上书奏请皇上汉章帝刘炟,请皇上恩准尚书郎任职期满后可出任秩千石的县令。当朝天子刘炟采纳了郑弘的建议。郑弘前后多次提出的若干有益于王政的建议,都被著于竹简、丝帛上,收藏在皇帝居住的南宫之中。不久,郑弘出任平原国(今山东平原西南)的国相。这样,郑弘就成为了镇守一方的封疆大吏。
郑弘在平原相的职位上,为官清廉。他到任后,减租减息,减免赋税,农忙季节,他微服私访,调查民间疾苦,救济贫困农户。如果遇到天气大旱,就亲自随车求雨。有一次,郑弘在私访民情时,遇到成群白鹿挟车而过,他特别惊奇,就问随从主簿黄国:“白鹿出现是吉是凶?”黄国垂拜祝贺说:“从前三公大臣的中幡,都装饰着鹿的图案,将来您必将成为朝中的宰相。”郑弘笑而不答。
建初六年(公元81年),汉章帝打算恢复盐铁官营制度,大司农郑众极力反对,言辞颇为激烈,以至于被别人上书弹劾,直至罢官。建初八年(公元83年),郑弘升任大司农。当时,南方七郡向洛阳进贡运送的粮食等物产,都要先运到东冶(今泉州),然后再用船从海路北上。海上风暴雨急,波高涛险,船沉人亡的悲剧经常发生。郑弘奏请朝廷,开凿了零陵(今湖南零陵)、桂阳(今彬县)之间的山路,从这里直接送抵洛阳,既安全,又节省了不少人力。郑弘在职两年,为朝廷节省三亿万资财,时逢天下大旱,边疆又有警报,百姓粮食不足,可国库充实,郑弘又奏请免除若干地方政府进贡的物产,减少人民差役,缓解民间饥馑,都被章帝所采纳。
元和元年(公元84年),太尉邓彪称病辞官,郑弘取而代之,由司农升为太尉。同时,他又举荐大将、原会稽太守第五伦为司空,职位在郑弘之下。第五伦曾有恩于郑弘,故此,每日早朝之时,郑弘都向第五伦行礼,弄的第五伦心中十分不安。章帝问明原委,特令设云母屏风一面,把两人隔开来,免得二人为难。
郑弘,这位从平原任上走出来的太尉,在任职期间,刚正不阿,坚守正义,不畏豪强,深得人心。元和二年(公元85年)冬季,南匈奴进攻北匈奴,斩杀俘虏北匈奴人员牲畜后撤回。武威太守孟云上奏:“北匈奴原本已同汉朝和解,这次南匈奴又抢掠北匈奴,如果我们坐视不管不问,北匈奴会认为我们故意作弄他们,因此有可能侵犯边塞,最好让南匈奴单于把抢掠的人和牲畜归还北匈奴,以消解其敌意。汉章帝召集百官商议。公卿大臣们大多数说北匈奴狡诈,如让南匈奴归还北匈奴人和物,北匈奴必狂妄自大,这是姑息养奸,万万不能同意此事。但司徒桓虞却极力支持太仆袁安的主张,即同意孟云的奏章,应派使臣让南匈奴归还北匈奴人口和牲畜。郑弘、第五伦都反对桓虞的主张,他向桓虞喊道:“凡是主张归还的,不是不忠不孝之徒!” 桓虞等人还以颜色。宫廷大会不欢而散。为此,司隶校尉上书弹劾郑弘等人失礼。郑弘等都上缴印绶,请求处分。章帝下诏说:“一件事情,反复讨论迟迟不能决定,只不过是因为每个人的意见不同而已,然而重大问题,需要集思广益,忠正温和应为大臣本色,但如果都不说话,决非是国家之福。你们有什么罪?请各人带好衣冠,共图大计。”
元和三年(公元86年),郑弘见外戚窦宪专权,势力日渐强大,最终要危及朝廷社稷,因此,经常上书皇帝请求处置。章帝因碍于窦皇后的面子,只是温颜听受未加制裁。章和元年(公元87年),郑弘上书皇帝言称尚书张林依附窦宪,平时行为多有不检,恶迹昭彰。同时弹劾洛阳令杨光贪赃枉法,无所不为,不宜再任洛阳令。杨光是窦宪的门客,闻言大惊,立即到窦宪那里求救。窦宪得知此事大为恼火,立即进宫弹劾郑弘,言称郑弘泄露国家机密,失去作太尉的身份。章帝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窦宪就把郑弘所呈奏章简述一遍,等奏章呈到皇帝那里后,正如窦宪所言。郑弘虽深得皇帝依赖,但对此,章帝却不能不心生疑问,便下诏责罚郑弘,并收缴了太尉的印绶。这时,郑弘才知道自己被人出卖,于是直到廷尉等候处置。这时皇帝却下令赦免了郑弘。郑弘请求辞官归田,皇帝又不允许,被诬陷的愤怒和不被信任的耻辱让郑弘积愤成疾,卧床不起,奄奄一息。临终前郑弘还耿直上书,陈述窦氏贪赃枉法,鱼肉百姓,欺压百官的恶迹。他写道:“窦宪的罪恶,上达于天,下通于地,四海之内无论是贤明的人还是愚笨的人都憎恨他。”刘炟看了奏章,有所醒悟,立即派御医为郑弘治病,可是等到府上,郑弘已溘然长逝。郑弘的妻子、儿女遵照他的遗嘱,全部归还朝廷所赐之物,布衣入殓,素木为棺,轻车简从,扶柩还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