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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署指出,時任台南市經濟發展局局長陳凱凌、時任經發局王姓主任秘書、時任經發局能源科邱姓專員、時任經發局能源科張姓技士等人均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對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嫌;時任經濟部能源局(現改制為能源署)太陽光電組林姓組長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對監督事務圖利罪嫌。
力晹集團總裁古盛煇、徐姓總經理、設計部資林姓深協理、電業申設部謝姓資深經理、土地規劃部丁姓經理、土地規劃部李姓代理組長、土地規劃部杜姓專案組長、土地規劃部朱姓專員、土地開發部邱姓協理、土地開發部張姓資深經理,均涉犯貪汙治罪條例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犯公務員對主管與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