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弱視?小朋友弱視了該怎麼辦?~吉康專業眼鏡視光討論網~@吉康專業眼鏡視光討論|PChome Online 個人新聞台
2009-12-30 20:31:48| 人氣6,68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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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弱視?小朋友弱視了該怎麼辦?~吉康專業眼鏡視光討論網~

  有學者認為:屈光異常無法矯正(無論用眼鏡、隱形眼鏡、手術…等,任何光學矯正的方式都無法矯正),單眼遠方視力在0.8以下者(包括0.8)稱為弱視(也有學者認為單眼無法矯正到視力1.0者就算弱視)。另外,依照人類視力的發育,視力未達同齡兒童視力的平均標準的也稱「弱視」。

   若三歲時視力未達0.6時、四歲時視力未達0.8時、五~七歲時視力未達1.0時,未達以上標準,及初步判斷有「弱視」的可能,必須盡快做進一步深入的檢查,查明原因,並積極的治療與矯正。

    一歲之前可視為視力發展黃金可塑期,此期間若視線被遮擋、干擾,則視力將無法繼續發育,甚至退化。三歲時整體的視力發育已達80%~90%;所以,自出生至三歲以前為人類視覺發育的關鍵期而六歲之前若無法達到正常視力(包括立體視覺),則需查明原因,通常經積極的治療與矯正後,尚能取得好的結果。八~九歲時的視力發育已基本完成(發育完成90%以上)。若此時才發現有弱視或沒有立體視覺,則矯正的機會就不樂觀了。九~十二歲左右敏感期結束,視力發育已接近成人。

   早產兒視力發展時最易發生「弱視」的情況,發生「弱視」時的情況時也往往比較嚴重,更應該隨時注意每一階段視力的發展。

  我們雖可透過簡單的初步檢測來確定視力的發展,但在三歲以前,幼兒的表達能力及注意力配合都不足,難以檢測得到其真正的視力以及屈光度,既使在散瞳後透過電腦驗光也只能測得參考的度數資料,仍不足以確定其視力,還須進行「檢影驗光」。跟據國外視光專家的研究,「檢影驗光」的結果比「電腦驗光」來得可靠而國內眼科醫師卻普遍以「電腦驗光」的結果來下處方,因為「檢影驗光法」須要富有經驗的視光師來執行,「電腦驗光」最方便、簡單(只要會玩電玩的人都可以作)。另外,最好還要早一點訓練幼兒指出「C」或「E」視力表上的缺口方向,將更會明確了解幼兒的視力發展。

 

 

  至於發生「弱視」了該如何治療呢?

   簡單來說就是對視覺細胞的有效刺激不足,研究發現「弱視越重,調節力越差」(尤其是屈光不正所導致的弱視),其最大因素為「雙眼視覺功能」中的調節功能異常

    矯正治療的目的以提高弱視眼的遠方視力至正常視力或接近正常視力,並進一步訓練建立正常雙眼視覺功能。

    治療的時間必須持續追蹤直到視覺發育成熟(至少12歲)。

    到目前為止,配戴眼鏡仍是眼睛屈光不正的矯正和弱視治療的最重要方法。

   至於是否該遮蓋則視情況而定,遮蓋的目的是為了讓視力比較差的一眼有較多的刺激。新的研究發現:原則上,遮蓋治療的質(增加弱視眼的使用機會)比遮蓋治療的量(遮蓋的時間)重要。必須注意及小心遮蓋也可能導致視力較好一眼的視力被剝奪,造成剝奪性的弱視。


   利用過矯或欠矯鏡片(造成模糊)或點阿托品(ATROPINE)(造成模糊及不調節)壓抑優勢眼的功能,弱視眼則戴正常矯正鏡片看遠,或戴過矯正片以利看近。但我們已知,弱視越重,調節力越差,阿托品(ATROPINE)這類的睫狀肌麻痺劑會麻痺睫狀肌,使睫狀肌不能調節,只能用於檢查眼底及確定屈光度,這一點必須非常注意,千萬不能點錯眼睛,長期用於弱視眼將帶來更大的傷害。


  視刺激療法(如下兩圖):利用反差強、空間頻率不同的黑白條柵作為刺激源,來刺激弱視眼以提高視力用患者能識別的最高空間頻率的條柵作為它的閾值,令患者用弱視眼在有圖案的塑膠圓盤上描繪圖,可以頻繁的每天做,方法簡便,平日無需遮眼,數周後視力就能有所提高,可以縮短療程,也是目前我們常見配合屈光矯正相當有效且可靠的方法。



吉康眼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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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還可配合一些手眼協調的活動(例如:打球、電玩、組合積木)和加強精細動作、細部觀察的活動(例如:描繪圖畫、串珠)。讓雙眼視功能逐漸導入正常,一段時間後通常都會有不錯的成果呈現。


  遠視加高散光是一個最易發生弱視的狀況,因弱視而導致注意力不集中(因為看不清楚而無法集也常發生。

 

   有位媽媽因為學校老師發現小朋友(小一)上課時的注意力不集中,走路常跌倒或撞到東西,於是送小朋友去上感覺統合的課程,卻發覺沒什麼效果。後來陪哥哥來配眼鏡時,順便做了檢查,才發現小朋友雙眼都有散光,視力只有0.2,有弱視的傾向,視力不好,上課看不清楚,注意力當然無法集中而影響學習!立體視力不良自然會老是跌跌撞撞!

 
  以下是幾個弱視的處置案例:


  案例(1):有位男孩在5歲時發現弱視,並有注意力不集中的狀況:


      以下是這位小朋友自發現弱視時到目前的視力及度數的變化

       5歲時醫師處方:右眼遠視2.00DS散光4.00DC

       左眼遠視2.25DS散光4.00DC 弱視

 

       8歲時我們與醫師處方:右眼遠視2.00DS散光4.00DC 視力:1.0

       左眼遠視2.00DS散光3.75DC 視力:1.0 (已沒有弱視

 

       11歲我們與醫師共同處方:右眼單散光4.00DC 視力:1.0

       左眼單散光4.00DC 視力:1.0 雙眼視力:1.2

 

       12歲時我們的處方:右眼近視1.00DS散光3.50DC 視力:1.0

       左眼近視1.50DS散光3.25DC 視力:1.0 雙眼視力:1.2


  這是一位相當聰明又充滿好奇心的小朋友,媽媽之所以會讓小朋友從眼科轉到我們手上,是因為她換了好幾位醫師,對小朋友沒有耐心,也吝於和家長溝通說明,多問幾句或是小朋友較不配合時就不耐煩。花了很長的時間等候,看診確只有短短的時間。

   而到我們這裡時,剛開始只是依醫師的處方配鏡,並就近追蹤檢查視力,後來提出了許多在眼科時所吝於回答的問題,在此都能得到正面的詳細回答;驗光時更是仔細而有耐心,驗光檢查的方式、項目也不同,小朋友喜歡來這裡接受檢查,也喜歡我們配的處方(清晰又舒適),鏡框的選擇性也多。


  另外,眼科醫師一直跟她強調,散光的度數固定了不會變,他們認為只要小朋友沒有弱視了戴眼鏡可以看清楚就好了,只有我們強調要導正小朋友眼睛的發育,散光可能因眼球的發育而有變化(當然希望是好的變化)。後來這位小朋友的散光確實在他由遠視眼變成近視眼後下降了,一眼下降50度;一眼下降75度,這對高散光來說已是很好的變化。小朋友因為視力提升,注意力不集中的現象也漸漸改善了,十分喜歡閱讀,功課也不錯。

 

 

  案例(2):4歲,女生,在幼稚園的視力篩檢中發現視力不良,眼科醫師複檢後確定為弱視必須矯正,給了以下的矯正處方,並來我們這裡配鏡;我們依處方配鏡並建議配抗紫外線的鏡片(遠視眼接受紫外線的量比近視的大):

       右眼遠視2.75DS散光3.00DC

       左眼遠視2.75DS散光3.00DC 雙眼矯正視力0.6

 

   約一個月多後,雙眼矯正視力提升為0.7,但因原先在醫院看診須等候很久,小朋友的視力又沒有很明顯的進步,所以聽朋友的建議,接受附近有名的治療斜、弱視的醫師的檢查,這位名醫非常有自信地推翻了之前醫師的處方,並且不願意釋放出處方籤,一定要家長在診所配鏡。家長只好在診所配鏡,但將原先的鏡片保留下來。配戴新處方後小朋友卻說看不清楚,醫生又無法溝通,而且鏡片容易掉下來,因不知道該如何是好而過來求助我們。

   經我們的檢查,因鏡片裁製太小所以鏡片容易掉下來,新的醫師的處方為:

    右眼散光2.75DC

    左眼散光2.75DC   雙眼矯正視力0.8

 

  我們重新以檢影鏡驗光法驗光得知其真正的屈光度為:

    右眼遠視2.25DS散光250DC

    左眼遠視2.25DS散光250DC  視力0.8


  比對的結果,我們這樣解釋,其實這兩個處方都遵守了對弱視的原則,沒有誰是誰非的問題,以第一位醫師的處方是以過矯的方法來刺激弱視眼,遠視眼的遠方視力過矯可以保證影像會落在視網膜上,小朋友配戴後的視力也的確有進步,視力比較差的原因是因為度數過矯,在適當的矯正下視力接近正常。

   而另一位醫師的處方只矯正散光不矯正遠視度數,應是因為小朋友遠視的度數不高,理論上眼睛自然調節就可對焦清楚,而調節對視力的發育有幫助。但他忽略了弱視的小朋友之所以弱視,調節力的不足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而且前一個的矯正度數是過矯,減低了她調節的需求量(尤其是近方距離),這就好像一個只有跑500公尺實力的人,一下子叫他跑1000公尺,自然是無法達成。

 

  我們建議可以選擇繼續用原先過矯的處方,因為比較清楚;或是我們可以提供另一個比較折衷的處方,但是必須定期追蹤複檢,除了希望視力能正常,更進一步要將眼睛的發育也導向正視(沒有遠視、近視、散光)發育,因此一段時間後可能還須要調整新的處方。經一段時間考慮,家長選擇我們所提供的處方,約一個多月後雙眼視力達到1.0,第3個月時單眼視力1.0雙眼可達到1.2,視力已正常。我們與家長溝通後,雖家長對小孩雙眼視力可達到1.2很滿意,但我們卻不滿意,因為她年紀還不滿5歲,眼睛有發育空間,我們期望能夠把她的視力導向正視,也就是「遠視度數驅向無度數發展,散光驅向最低度數發展」,但這必須配合我們的『處方眼鏡』與『定時檢查』,家長欣然地很願意配合我們,待其視力穩定一段時間,就可以更新處方以祈能將視力發育導向正常。

 

   許多家長一聽到自己的小孩弱視就慌了,總覺得看過一個醫師不夠,多看幾位才保險,結果可能每位醫師都有獨特的治療處方及方式,於是看過三位醫師就可能出現三種不同治療處方及方式,然後家長變成完全不知該如何是好!曾經有位3歲的小朋友,媽媽發現小朋友的眼睛在比較累或是注意力比較不集中的時候,一眼會有向外偏斜的情況,於是趕緊去檢查,

   第一位醫師告訴她:「小朋友有弱視及間歇性外斜視,要先矯正弱視,然後要手術矯正斜視」;

   第二位醫師告訴她:「小朋友沒有弱視但有間歇性外斜視,要手術矯正斜視」;

   第三位醫師告訴她:「小朋友有弱視及間歇性外斜視,要矯正弱視,斜視部分不須要手術」。


  結果我們檢查發現小朋友的視力確實比較差,但她的屈光度並不見得會導致她弱視,也許可能是表達力或注意力不足所致,需要觀察看看;而眼位偏斜的情況也只有在比較累或是注意力比較不集中的時候出現,手術可以說沒必要。何以會有如此的情況發生呢?家長這麼問我們也只能一笑置之。

   事後,我們打聽了一下這幾位醫師發現:

   第一位醫師是兒童斜視手術的權威,同時設有配鏡部,並且不釋出處方籤;

   第二位醫師會開斜視手術,沒有配鏡部;

   第三位醫師只有門診和配鏡部,不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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