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牧群╱台北報導】資深前主播盛竹如的獨子盛欽雲,10年前瞞著父母與長相冶豔的女子史姍妮結婚,婚後7年史女以丈夫與洋妞外遇生子等理由,訴請離婚並要求分產。台北地院判准離婚確定後,台灣高等法院本周二判男方須給女方500萬元。訴訟期間史女一度心碎上網嗆盛竹如:「藍色蜘蛛網,我的劇本(遭遇)應該最賣吧!」
在澳門通姦不起訴
史姍妮表示,同年5月,丈夫的朋友「阿凱」告訴她,丈夫與一名25歲羅馬尼亞籍按摩女郎同居,且女方已懷孕。她多次打電話質問丈夫並錄音,他吞吞吐吐說:「不能讓我爸知道,會被罵死。」她則堅持不讓洋妞比她早生小孩,丈夫回稱:「羅馬尼亞那一個,我願意,她不願意,我能逼她嗎?我能逼她拿(墮胎)嗎?」
事後史女憤而控告丈夫通姦,還訴請離婚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通姦部分,因檢方認為事發地點在澳門,但澳門法律不處罰通姦,因此對盛男做出不起訴處分。
離婚案部分,史女指控丈夫長年不在台灣,夫妻1年做愛不超過2次,丈夫還曾因她頭髮掉地上,沒準備拖鞋、茶水就狂罵她,連她到超商買東西超過7分鐘都會被罵,丈夫還規定她出門跟朋友聚會不能超過2小時。
史珊妮41歲了
還能這麼漂亮
已算是極品了
盛欽雲真是人在福中不知福
這麼正的老婆居然不要
1年沒做超過2次?
史珊妮寫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