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1606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 本地及外地高等教育課程、外地持續教育課程、證照考試、一人課程、駕駛實習課程申請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 跳過導航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本地及外地高等教育課程、外地持續教育課程、證照考試、一人課程、駕駛實習課程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申請人須透過一戶通或登入該計劃專屬網頁填寫申請,上載所需文件並提交申請,方完成申請程序。成功提交申請,會收到確認成功提交的短訊及電郵。
  2. 必須遞交文件:(高等教育課程/外地持續教育課程/證照考試)
    ‧ 課程學費或證照考試費的繳付證明文件副本。
    ‧ 就讀課程的證明文件副本/出席證照考試的證明文件副本。
  3. 一人課程:已支付課程學費的證明文件。
  4. 本地駕駛實習課程:已支付課程學費的證明文件、學習駕駛執照(俗稱“學車紙”)、已出席該課程所對應的駕駛考試的證明。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地址: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1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網上辦理:

http://www.dsedj.gov.mo/pdac

郵寄申請: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1樓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申請的月份最後一日起45日內回覆。 (服務承諾)


備注/申請須知

  1. 個人申請方面,受益人須透過一戶通提出申請或先啟動其個人帳戶,並須以本地手機號碼及電郵進行驗證。
  2. 為進行身份鑑別,受益人須登入本計劃專屬網頁填寫申請,上載所需文件並提交申請,方完成申請程序。成功提交申請,會收到確認成功提交的短訊及電郵。
  3. 倘受益人沒有合適設備填寫申請,或不熟悉電腦操作,可於辦公時間攜帶其本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及所需文件親臨教青局總部一樓使用有關設備,有需要時可要求教青局人員在旁指導操作。
  4. 居民不可登入他人帳戶或代替他人申請。
  5. 受益人先自行支付學費/考試費,並於項目開始後提出資助申請。
  6. 駕駛實習課程於完成駕駛考試後提出資助申請。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http://www.dsedj.gov.mo/pdac

領取服務結果:
教青局在收到申請文件之月的最後一日起計45日內發出申請決定的通知:

  1. 倘居民就同一課程或證照考試提出多於一次申請,即使皆符合資助條件,亦只會獲教青局資助一次。
  2. 受益人提供的銀行帳戶須為受益人於澳門銀行開設的個人或聯名銀行帳戶。
  3. 以非澳門幣的澳門銀行帳戶作支付時,相關匯率或手續費須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4. 因受益人提交錯誤的銀行資料而導致未能成功轉帳,除支付時間可能延遲外,銀行所收取的行政費用須由受益人自行承擔。
  5. 每個課程或每個證照考試均須獨立提出申請。高等教育課程及外地持續教育課程須按同一學年或同一學期獨立提出申請。一般情況下,每個申請的課程延續期間不得超逾1學年,若多於1學年,有關課程須為一次性繳付費用。
  6. 如受益人擬就申請項目向教青局或本澳其他公共實體申請資助,或已獲教青局或本澳其他公共實體資助全部/部分費用,須在申請時註明,本計劃僅資助餘下金額,並以受益人的個人進修帳戶餘額為限。

資料提供:教育及青年發展局(DSEDJ)

最後更新時間:2023-10-24 14:52

教育 非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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