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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澳門政府網公告,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台灣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14天醫學觀察以及最少7天自我健康管理,自我健康管理期間人士的澳門健康碼會轉為黃色。
公告稱,所有持黃色和紅色健康碼人士不允許進入各酒店、購物商場、政府部門、出入境大樓、各醫療機構和餐廳(尤其可容納人數達400人)等機構和場所,
公告提到,若在自我健康管理7天期間離境,須得到目的地當局的許可。
公告最後強調,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澳門此前規定,入境前14天內曾經到過台灣,須持有7日內COVID-19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境後只須接受14天指定地點的醫學觀察。(編輯:楊昇儒)110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