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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疫情期间8503条款成功豁免案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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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8月31日讯】持续关注我司文章的朋友们应该都已经对相关签证条款及其豁免规定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尤其是8503及8558等常见签证条款,在此一起和大家简单回顾一下:

8503条款:限定签证持有人不得在澳洲境内递交除保护签证外的任何签证申请;

8558条款:限定签证持有人每18个月内在澳州境内的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无论是什么原因,想要在澳洲境内完成续签的朋友们,首先要确定其前持有签证是否附有上述或类似条款(8503、8534、8535、8558)。若确实附有8503、8534或8535条款,则需先递交签证条款豁免申请,在条款被成功豁免后再递交境内续签申请。

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则我公司在疫情期间办理的8503条款豁免的成功案例:

我司客户汪女士于2018年年末获批了三年有效期的澳洲旅游签证(每次入境可停留12个月),该签证同时附有8503及8558签证条款。

汪女士在签证获批后于2019年分别入境澳洲两次探望自己子女(该子女为澳洲公民身份),第二次是于2019年11月份入境且计划将于2020年3月初离境(受到8558签证条款限制,汪女士在首次入境澳洲后的18个月内,其在澳洲境内的累计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65天)。

结果,因为COVID-19疫情的突然爆发,受到旅行禁令的限制,汪女士未能成功按计划离境澳洲,且其回国的航班一而再地被取消,眼看着其累计停留时间就要超过12个月的限制,并且受到8503条款的限制,又不能够在境内递交新的旅游签证申请,汪女士为此焦急不已,最终在朋友的介绍下,汪女士找到我公司代理进行咨询。

有相关需求的朋友可随时致电澳吉,澳吉全体员工将竭诚为您服务!
Aussie Immigration Services
地址:6/13 Bridge St Epping NSW 2121 电话:02-8203 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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