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盜獵何時休:面對海洋,我們有除了「吃」之外的想像嗎?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海洋盜獵何時休:面對海洋,我們有除了「吃」之外的想像嗎?

海洋盜獵何時休:面對海洋,我們有除了「吃」之外的想像嗎?
世界海洋日的隔天(6月9日)一早,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的解說員在花蓮七星潭外海發現一隻被鏢槍刺穿頭部的飛旋海豚。取自「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臉書專頁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過去相關人員去到鯨豚擱淺現場,常常會發現動物少塊肉,或是旁邊有人調好醬油調味料在等待,到現在處處都有民眾熱心協助搬運等各項事務,其實是經過了20年的努力。

記者 李娉婷/報導

近幾個月來,台灣的海洋很不平靜,從環境污染到接連數起盜獵事件,甚至在眾人高舉保護海洋大旗的「世界海洋日」隔日,花蓮外海就傳出海豚遭鏢槍刺穿頭部的非法漁獵事件,當時海豚流下的「眼淚」,令不少人感到心痛,責怪漁民殘忍──重複的事件不斷發生,找到人承擔責任與罵名後,彷彿就可以恢復海上和平,但實際上,我們真的找到「兇手」了嗎?

這幾個月發生了哪些海洋事件?

日期

事件

後續發展

03月10日

貨輪「德翔台北」擱淺於新北市石門外海

3月24日,德翔台北船身斷裂,大量油汙流入海中,至5月11日才將岸際油污染清除完畢,船體移除作業則仍在繼續,預計8月才能完成,對環境的傷害,則至少需要3年以上才能修復。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德翔台北貨輪擱淺專區

03月23日

查獲中國籍漁船「琼琼海漁05055號」侵入東沙海域,違規撈捕15公噸珊瑚、3隻綠蠵龜及400公斤各式貝類

5月17日,台灣檢方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野生動物保育法》起訴「琼琼海漁05055號」船東及船長,另外39位受雇漁民則獲不起訴處分。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陸船東沙濫捕綠蠵龜盜採珊瑚

05月16日

澎湖馬糞海膽禁捕期結束,開放捕撈首日卻發現馬糞海膽數量少到近乎絕跡。

今年馬糞海膽數量稀少,卻仍有民眾繼續採捕,並違法採捕8公分以下的個體,此外,馬糞海膽不夠吃之後,有民眾近來在澎湖發現大量紫海膽空殼,令人擔憂紫海膽會是下一種被吃光的海膽。

公共電視台新聞網-澎湖馬糞海膽不夠吃饕客改吃紫海膽

05月21日

綠島中寮村民宿業者陳明憲捕捉、宰殺保育類動物龍王鯛(曲紋唇魚)

隔(22)日陳明憲坦承犯案,在檢方複訊後以5萬元交保,並向社會大眾道歉,表示願意「終生當護魚志工」,不到兩週後,該民宿換名重新營業。目前綠島的龍王鯛僅剩6尾、且不見幼魚蹤跡,而全台的野生龍王鯛則只有不到30尾。

又見違法獵捕 綠島龍王鯛剩6尾

05月23日

澎湖一浮潛業者在臉書發文,表示每日都能見到的巨型硨磲貝消失,疑似遭人盜採

事件發生後,澎湖縣政府再次公告,提醒民眾長硨磲貝、鱗硨磲等2種貝類在澎湖縣為禁採物種,販賣或持有也都違法,並請民眾踴躍檢舉違法者。

附註:澎湖縣政府在2006年依《漁業法》制定「本縣海域硨磲貝禁止採捕及相關限制事項」,將硨磲貝公告為保育對象,禁止採捕,除澎湖縣外,台東縣也在2014年將硨磲貝列為保育對象。

陽光阿有專業浮潛-我們的車渠貝朋友不見了

06月02日

PTT網友貼出數張在澎湖吉貝拍攝的保育類綠蠵龜屍骸照,裝綠蠵龜的紙箱上有消防局字樣

網友根據紙箱字樣與其他照片細節,搜尋出照片拍攝地點為澎湖消防局第一大隊吉貝分隊後院角落,隔(3)日澎湖地檢署獲報前往搜查,但未查獲物證,3位涉案消防員也否認犯案,檢警後循線找到賣龜漁民,漁民坦承犯行並供出全案,表示消防員以每隻3000元的價格請他捕獵綠蠵龜。

蘋果日報-3消防員 竟宰綠蠵龜進補

06月09日

花蓮一艘賞鯨船在七星潭外海發現一隻中鏢槍的飛旋海豚,向大眾揭露了非法漁獵的冰山一角

船上解說員合力將海豚拉上船,欲帶回花蓮港治療,但海豚沒過多久就因傷重死亡,由於鏢刺漁業為設定好目標後才進行獵捕,因此誤鏢機率極低。

附註1:鏢刺漁法雖然看來殘忍,但目標魚種明確、魚獲量低,比起拖網、圍網等漁法,更符合永續概念。
附註2:台灣《野生動物保育法》在1980年代即已指定公告「鯨豚目所有種」動物為保育類野生動物,禁止獵捕、宰殺。

張卉君-海豚的眼淚

「不知者」與「知法犯法者」

所有的違法事件,涉案人都可分為誤觸法條與知法犯法兩種,在與動物保育相關的案件中,「我不知道這樣違法」更是一再出現的經典台詞,但在中央立法、地方自治的情況下,的確有很大可能使民眾混淆,如硨磲貝事件,若搬到澎湖與台東外的地區,就又不違法了。沒有一致的準則、沒有更容易接收相關資訊的機會,缺乏保育概念的責任不只在於大眾,有關單位未能有系統的宣導,是台灣海洋保育面臨的一大難題。

而知法犯法者雖防不勝防,但後端的執法效能,也影響了大眾冒險涉案的意願,執法機關(海巡人員、警察、保育單位)人力不足早已不是新聞,除了補充人力外,如何讓社會大眾獲得正確資訊,促使人人都能成為監督者,又回到了宣導的重要性,如同近來多起案件都是被有保育意識的民眾檢舉發現。

此外,未能落實罰責也一直是保育工作遭遇的困境,幾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法金幾十甚至幾百萬的法條寫得漂亮,但在注重「情理法」且關說文化可以「猖獗」來形容的台灣社會,真的依法裁罰的案件又有多少?

面對海洋,除了吃之外的想像

澎湖馬糞海膽被吃光了,接著我們吃紫海膽;黑鮪魚(北方藍鰭金槍魚)數量日益稀少,但誰捕獲第一尾黑鮪魚、誰捕到最多黑鮪魚的新聞,還是令大眾津津樂道;連在水族館中,都常常能聽到參觀民眾指著水槽詢問「這可以吃嗎」──台灣是海島國家,經濟、文化發展都與漁業息息相關,看到海洋生物,總是會令人聯想到食用價值,面對明星物種,人們會譴責獵捕行為,但在日常生活中,卻繼續對海洋資源予取予求,沒有列入保育類的動物,數量越稀少,就越想吃。

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執行長張卉君在「海豚之淚後,談漁人之淚」一文中指出,早期台灣各地都有獵捕、食用鯨豚的習慣,直到《野生動物保育法》將所有鯨豚納入保護後,才停止「檯面上」的獵捕行為;海人Ula也在「飛旋海豚頭上這一槍,戳破了什麼?」一文中表示,過去相關人員去到鯨豚擱淺現場,常常會發現動物少塊肉,或是旁邊有人調好醬油調味料在等待,到現在處處都有民眾熱心協助搬運等各項事務,其實是經過了20年的努力。

不過若都要等到動物納入法律保護才意識到危機,往往也都為時已晚,《海鮮指南》指出,野生魚類的數量已大不如前,再這樣吃下去,2050年左右人們就會面臨無魚可捕的海洋,在等待政府推動「限漁」、「慢漁」,及有效管理「海洋保護區」或「禁漁區」的同時,消費者覺醒是目前可以進行的第一步。

CNN曾報導世界9種爭議食物,台灣的「海豚肉」上榜,儘管台灣已立法禁止獵捕、販售、食用海豚,但每年仍有1000隻海豚被非法捕捉,圖為2014年1月11日,有關單位在高雄小港區東查獲的7650公斤冷凍海豚肉。取自林務局年報

海洋事務也需要陸地居民「覺醒」

綜觀近來發生的數起盜獵案件,能發現都是由有保育意識的民眾發現問題,並透過網路的力量讓問題被看見,許多海洋保育團體一直在推動教育計劃,協助讓更多人成為「有意識的民眾」,檯面下未被發現的案件,或許就存在你我的生活周遭,讓自己成為這之中的一份子,去到相關環境時多投注一點關心,或許就能發現問題,進而阻止憾事發生。

而政府混亂無章的海洋管理──現行海洋事務分散在22個部會,缺乏有系統的規劃與管理──雖然有去(2015)年6月通過的「海洋四法」(海洋委員會組織法、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組織法、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國家海洋研究院組織法)作為統合的起步,讓海洋事務不再四處分散,但後續規劃進度仍需大眾持續投入關心,避免組織改造只是換個名字、換湯不換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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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獲台灣動物新聞網授權刊登,原文於此

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朱家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