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北市議員潘懷宗、國民黨新北議員曾煥嘉,涉詐領上百萬助理費今遭聲押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新黨北市議員潘懷宗、國民黨新北議員曾煥嘉,涉詐領上百萬助理費今遭聲押

新黨北市議員潘懷宗、國民黨新北議員曾煥嘉,涉詐領上百萬助理費今遭聲押
Photo Credit: 潘懷宗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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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懷宗及陳姓辦公室主任被控於2008年至2020年間,12年間先後以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薪資後挪作私用,初估詐領金額至少約300萬元,遭聲押禁見。

(中央社)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涉以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薪資後挪作私用,初估金額至少新台幣300萬元。士林地檢署昨(26)日搜索約談潘懷宗等7人,今天向法院聲請羈押潘懷宗與陳姓辦公室主任。

士檢表示,去年接獲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函報,指稱台北市議員潘懷宗及其陳姓辦公室主任疑似詐領助理費即立案偵辦。

經長期蒐證後,士檢主任檢察官陳銘鋒、檢察官林士淳昨天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及檢察事務官,執行搜索6處,扣押行動電話、存摺等相關證據,並通知潘懷宗等7名被告及4名證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訊問後,發現潘懷宗及陳姓辦公室主任於2008年至2020年間,先後以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薪資後挪作私用,初估詐領金額至少約300萬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重大。

檢察官認為,潘懷宗及陳姓辦公室主任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的情形,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均經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認尚無羈押必要,諭知交保或請回,檢察官將就相關事證持續調查釐清。

國民黨籍新北市議員曾煥嘉亦涉嫌詐領助理費

另外,國民黨籍新北市議員曾煥嘉也涉嫌詐領助理費。新北地檢署昨天搜索並傳喚曾煥嘉等22人到案,今天向法院聲押禁見曾煥嘉,其他人交保或請回。

新北地檢署黑金專組檢察官許宏緯昨天上午指揮廉政署廉政官,兵分8路前往板橋區等地搜索,並調取助理聘用書、異動表及薪資清冊等相關物證,傳喚曾煥嘉等22人到案。

檢方複訊後認為曾煥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今天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蔣姓、林姓助理各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徐姓助理以10萬元交保,其餘人請回。

45歲曾煥嘉出生政治世家,其父曾文振過去曾任5屆台北縣議員。曾煥嘉子承父業先後擔任板橋市市民代表會主席,升格後,曾煥嘉當選連任3屆新北市議員。

根據《蘋果日報》,曾煥嘉涉嫌詐領助理費,恐達百萬元。

議員助理規範彈性大,實質審查不易

歷來詐領助理費用的新聞層出不窮,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秦儷舫也曾分別被控詐領12萬餘元、228萬元助理補助費。

根據《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直轄市議會議員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6至8人,縣(市)議會議員每人得聘用公費助理2至4人,公費助理均與議員同進退,助理補助費用總額,直轄市議會議員每人每月不得超過新台幣24萬元,而助理每人每月支領金額,最多不得超過新台幣8萬元。公費助理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規定,其相關費用,由議會編列經費支應之,並得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酌給春節慰勞金。

《蘋果日報》報導,因助理對象並未限制是否為親屬或友人,此舉也易產生人頭帳戶。市議會基於尊重議員所遴聘的助理,對象並無權過問或進行實質審查,且議員助理又分研究室助理及服務處助理或特助等,甚至假日常要幫議員跑攤等,差勤管理無法比照一般機構,要進行實質審查確實有難度。

也因為市議員工作內容多元繁雜,內政部於去年修法,在補助議員聘用公費助理總費用不變的前提下,取消每位議員助理人數上限,並將直轄市議員助理人數下限降為4人,且開放聘用非專職助理,及刪除每位助理月領上限,以增加用人彈性。

《中央社》報導,新黨發言人陳麗玲上午表示,檢方指控潘懷宗12年涉貪300萬元,等於平均一個月涉嫌挪用2萬元,以潘懷宗的收入,這項指控完全不合理,新黨堅信潘懷宗的清白,絕無詐領助理費挪作私用,新黨已請律師團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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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黃筱歡
核稿編輯:楊士範